语文者,语言也。叶圣陶先生在《答滕万林》的信里(1964年)说:“'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叫'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
至于为什么不把课程直接叫“语言”,1980年在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叶圣陶先生这样阐述:“既然是学习应用语言的本领,为什么不叫'语言'呢?口头说的是'语',笔下写的是'文',两者手段不同,其实是一回事。功课不叫'语言'而叫'语文',表明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都要在这门功课里学习的意思。”
从现象上看,语文课就是教(学)教材,教(学)课文。但教材也好,课文也好,都只是教学的凭借,它们无非是教学的例子。入选语文教材的课文,虽然都是文质兼美的典范文本,但例子是可以变换的,因此,语文课似乎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而在教学这些可变的课文内容的背后,不同文本的作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准确的表情、达意、载道则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因此,语文课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凭借教材学习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并从中获得认识的提高、思想的熏陶和情意的感染,同时学以致用,通过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不断发展语文能力,提高语文素养。
语言有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我们说的话、写的文章,就包含话语形式(怎么说、怎么写)和话语内容(说什么、写什么)两个方面。所以,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就是话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一定的话语内容生成于一定的话语形式,一定的话语形式实现一定的话语内容。在没有掌握语言形式之前,其内容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理解,因此,语文课必须从语言形式入手。
语言学习的根本途径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即在言语实践中学习运用语言。这不仅因为语言能力的发展离不开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更在于人的思维主要是依靠语言进行的,语言的调整即思维的调整。文质兼美的语文教材,它们的思想性、人文性和知识性总是在语言形式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也决定了好的语文课,思想品德教育、人文熏陶等必须在语言教学的基础上进行,并通过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来完成。
中学是人的一生中语言变化最迅速的时期。他们开始用“成人”的眼光观察世界,写作内容的范围拓宽了,观察、分析问题也逐渐深化,同时所写句子的层次增加了,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语体色彩由口语向书面语过渡,追求文采,刻意修饰,语病一度呈上升趋势,尔后逐渐下降。
语文教育应当围绕语言能力的训练展开,尊重学生语言习得的规律和特点。
言语吸收先于言语表达,内化吸收有助于外化表达的发展,表达能力的提高又能更好促进内化吸收。语文学习应特别重视积累典范的言语材料:培养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能诵读较多的名篇名段。
言语本于情意,言意相依,言语表达训练要和思想感情培养结合起来,学作文要和学做人结合起来。“根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
“语文学习的外延和生活的外延是相等的”,语文学习是学习与运用统一。在课堂语文学习中要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在课外的广阔天地里随时注意语文学习,充实生活内容,丰富生活阅历,强化情感体验。(19.02.22《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