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歌二言、三言、四言的自然发展脉络上看,显然一句诗越长,表现力就越丰富,那为什么今天我们读到的古典诗歌,五言和七言是绝对的主流,六言、八言和九言却很少看到呢?
我们熟悉的王维写过一组《田园乐》,也叫《辋川六言》,诗题之下有一句小注:“六言走笔立成”,意思是说,这些诗是不假思索、一气呵成写出来的。我们只看第一首:
出入千门万户,经过北里南邻。
蹀躞鸣珂有底,崆峒散发何人。
这样的写法,既有继承,又有创新。继承的是传统的诗歌意象,比如“千门万户”和“北里南邻”,今天看上去是在泛泛描写城市的景观,其实前者出自《史记》,特指皇宫,后者出自西晋左思的《咏史》诗,特指达官显贵的居所。
创新的是诗歌形式,虽然看上去还是古老的六言诗,其实已经用上了唐朝格律诗的写法,既有平仄的交错,又有工整的对仗,如果不是因为每句六言,简直就是一首标准的绝句。六言诗到了王维手里,形式感算是登峰造极、无懈可击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在《全唐诗》里,六言诗还是很罕见呢?
真正的难度,其实就在六言诗的先天缺陷:过于四平八稳了,很容易显得拖沓,正如三言诗很容易显得急促。
这样一讲,新问题又出现了:七言诗比六言诗还多一个字,为什么反而成为唐朝以来的主流诗体,并不显得拖沓呢?
答案很简单:在诗歌语句上,单数容易给人不稳定、未完成的感觉,双数相反,而在唐朝的格律诗里,七言诗恰好由两个单数的“句”构成一个双数的“韵”,前后两句相辅相成,谁离开谁都不舒服。
比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读完这句,读者在生理上就会产生一种天然的期待,期待能有对称的下一句把它的音律补足,然后就顺理成章地等到了“蜡炬成灰泪始干”。
这就像唱歌,如果一个乐句用re、fa、xi结尾,你一定期待下一个乐句,而下一个乐句的结尾基本要用do、la这样的音符。
六言诗就像每一个乐句都用do或la结尾的歌曲,因为它每一句的字数都是双数,在音韵上都可以独立成章。
既然每一句都可以独立成章,那么由若干句子构成的一首诗就显得不那么紧凑,可以被随意拆散了。
这个道理可以举一反三:
四言诗、八言诗和十言诗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局部的完整感破坏了整体的完整感。
比如我们在日常说话、读书、写作中,在引用四字成语的时候都很习惯单独来用,而在引用诗句的时候,往往习惯成双来用。
在背后起作用的,就是人对音韵的天然敏感度。
在字数成双的诗体当中,不难想见,四言诗一枝独秀,因为四言短句既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抵消掉音韵上的“散缓”,又不像二言诗因为简短得过分而产生表意上的困难。同样不难想见的是,八言诗和十言诗一定会比六言诗更显得“散缓”。
九言诗倒是没有这种缺陷。我们来看一首谢庄的九言诗。这首诗是为祭祀白帝而作的,道理是你已经很熟悉的:白对应金,金对应九。
我们只看前四句:
百川如镜天地爽且明。
云冲气举德盛在素精。
木叶初下洞庭始扬波。
夜光彻地翻霜照悬河。
这样的诗句,如果摇头晃脑地吟哦出来,每句中间怕是要换气的。你可以留意一下第三句:“木叶初下洞庭始扬波。”
这一句是从《楚辞·九歌·湘夫人》的一句诗变化来的,原版是:“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同样的涵义,不同的句式,孰优孰劣马上就能比较出来。
也许你现在会想:九言诗这种明显别扭的诗体肯定会被诗歌市场淘汰,难怪后来再也见不到了。其实还真不能这样武断,因为到了清朝,九言诗又小小地繁荣了一次。
因为有些文人发现这种体裁很适合拿来写颂圣诗。所谓颂圣诗,就是对皇帝歌功颂德的诗。
之所以颂圣要用九言诗,是因为“九”是皇帝的专属数字。
从九言到十一言
颂圣诗开启了一个九言诗的小热潮。除了颂圣之外,诗人们也开始自由尝试这种奇怪的体裁。大家越写就越能见出一个趋势,那就是口语色彩逐渐加强了。我举朱彝尊的一首诗,只选四句:
《九言题田员外秋泛图》
田郎与我相识今十年。
新诗日下万舌争流传。
黄尘扑面三伏火云热,
每诵子作令我心爽然。
……
这几句诗简单易懂,完全不需要解释。为什么九言诗越来越口语化呢?显然大家发现书面腔的传统古汉语太不适合九言体裁了。
所以我甚至觉得,清朝这些口语化的九言诗,就是徐志摩、戴望舒那些新诗之前的新诗。这种新诗,其实已经背离了唐诗的传统,换了一种语言来做创新。
这也就意味着,唐诗为后人奠定的五七言的诗歌句法,在古汉语的世界里已经到了极限,不可能再被突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