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有在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或者说“我”的行为对他人有益的时候,也就是“我对他人有用”的时候,才能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才会感觉到快乐,是这样吧?也就是说,为了他人而活,并不是舍弃“我”而为他人效劳,它反而是为了能够体会到“我”的价值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所以,为他人活,终究是为了自己。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有一句名言我们都记得:“每一个人,不需要自己关心社会福利,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去推动社会的福利。 他只需要关心自己,追求他自己的福利就可以了。 但是他在追求自己福利的过程中,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让他的努力转变为对公共事业的推动。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让他的自私自利推动社会福利的改进。”
当我们还是婴儿的时候,为我们自己第一次站起来,迈出第一步而感到快乐,我们为自己而活;爸爸妈妈也会感到快乐,但我们绝不是为了他们而迈出第一步。
当我们做学生的时候,有人说,我们是为了别人活,为了父母的快乐而努力学习;那父母开心了,我的日子就好过了,不会挨揍,零花钱上涨,待遇从优,那其实,我还是为自己的“快乐”而活。
当我们工作了,有些人会经常说,特别是有一些男人,说为了这个家。有两种情况,家人不承认,觉得你太忙,不照顾家,他为了他人活,会不会快乐?不会。那他在家人获得满足,他的价值被父母、家人,亲戚朋友所承认,他会快乐。所以,他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快乐,而不是为了他人而快乐。
生活中,你为了自己活,可以获得单纯的快乐。
快乐可以是当一个人在追求目标时达成的理想状态和内心喜悦的激情;快乐是一个人对自己美好生活的一次又一次的满足;快乐是一种情绪,指人们在感受外部事物带给内心的愉悦、安详、平和、满足的心理状态。
所有的为了他人, 终究会指向那个内心的自己, 所以, 我方认为, 人为自己而活快乐。
快乐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状态, 所谓的为了自己活, 是向内的情绪;为了别人活, 是外向形的表现, 而所有外向性的表现, 都会最终只想内心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