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乌合之众》后,无意中在b站看到一个科普博主仔细讲了韩国的N号房事件,自己便想要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写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乌合之众》中写到的心理群体不是简单地聚合在一起的一群人,而是聚集成群的个人在思想和感情上大都是一致的,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饴尽,转而形成一种集体心理。也就是说,有明确的目标取向的群体才是勒庞所认为的“乌合之众”。而在N号房中,这些群体的共同的取向很明显就是“性”与“恶”,这些也是这件恶劣事情形成的本源。同时《乌合之众》中写道“群体总是无意识的,但这种无意识多半正是其力量的奥秘之一”。在N号房事件中,主犯赵博士现实生活中成绩优异热心公益,谁也想不到他竟是背地里在网络上干这类事情的恶魔,而结合韩国官方公开数据,参与或者进入到N号房的人有26万,而在这么大的一个基数里,其中也有不少社会地位高、成就高的人。因此哪怕平时是一个理性的人,一旦融入到群体中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并泯灭,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与此同时在这些人眼中他们认为的是非对错甚至偏离了现实中的是非对错,他们有些人认为自己如此做丝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些被迫拍摄此类视频,受到侮辱的女性,是他们拍出来这些从而才会造成他们犯罪的,他们才是这件事情中的受害者。而这些则与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中所指出的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相关。这些人无视社会的法律法规,信仰自己的“法律道德”,可怜又可恨,无知且懦弱。
韩国N号房事件,无疑是一群“衣冠禽兽”的匿名狂欢,我们不仅要思索在现代信息高速发达的时代,人们该如何合理运用自己的话语权的问题,更应该思索群体在这个社会中所存在的意义。
很多人认为,在群体中,人多即正义,但有时真理却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当我们面对一些新闻事件时,有时随波逐流反而可能会成为恶魔中的一份子,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的每一句言论都需要斟酌,因为有时你的一句话甚至就会成为压垮那个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我们不要成为集体狂欢的一份子,即使你以为自己不过随声附和一下而已,实际上你已经成为帮凶,在面对事件时,多等待一下,多考证一下,多思量一下,可能你会发现,事情的真相可能并不是表面上所言的那样,这是古斯塔夫·勒庞对我们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