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五年秋七月
○丁亥 朔。上在南京。是日,享太庙,驸马·都尉 游泰 代行礼。
○云南弥勒州十八寨盗 阿勿阿革 等纠众数千,焚掠宁州通海诸村寨。广西·知府 张缙 假征剿名,歛民财数千两。事觉,弃任而逃。通判 王鐈 署事,乃与指挥 查俊 等集兵胁抚 阿勿,负固拒之。巡抚都御史 何孟春 因奏:“诸夷杂种异禀殊,俗恶不可化。为今之计,宜调象马等兵一万人以图进取,运银二千以备赏,犒聚粮数千以供馈饷,选取文武职官四十人以充将领,但天道人事既难猝举,而乘间何时亦应早虑。”兵部·尚书 王琼 议曰:“镇巡兵备官,皆以防边卫民为责。今贼势如此,而副使 吴便 若罔闻知,且纵 缙 科扰,孟春 才非统驭,号令不行,既图征进,又持两端,宜令巡按御史逮治 便、缙,而功责 孟春,令再详议或抚或剿,期于果断,毋误事机。”从之。
○庚寅 仁孝文皇后忌辰,安仁伯 王桓 谒祭长陵如常仪。
○辛卯 荫礼部·右侍郎 顾清 孙 应阳、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 沈林 孙 大谟 为国子生。
○癸巳 荫提督漕运·右副都御史 臧凤 孙 绍兴 为国子主。
○以广东恩平阳江盗平,升肇庆·知府 黄瑗 俸一级,参政 章木□丞、都指挥 卜玉 等,令镇巡官赉之。
○升赏河南南阳、信阳等处平盗有功官舍、义勇、千户 王辅 等四百三十二人有差。
○命羽林前卫指挥·同知 李勇 子 麒 升袭署都指挥佥事,以 麒 尝中武举故也。
○巡按广东·御史 毛凤 按问赃官数人,久不决。时有巡检 李天锡 者,随 凤 颇密,为言 凤 有善意,遂于公文中附进贿帖至银子千余两。时监生书吏从旁见之,凤 不得已,乃寘 天锡 于法。因为奏自掩饰,且言:“风宪及法官多为贪猾之徒,投帖装诬,宜即举按其罪,不得隐忍回避,使奸人得计,乞下都察院榜示禁约。”从之,凤 后又为副使,余本所讦,以不谨黜。
○乙未 太监 马俊 监榷杭州芜湖竹木一年已满,太监 刘养 为 俊 奏再留一年,许之。工部奏:“二处抽分,本以供造运船及内应器皿。今欠造船银动以万计,如养所奏,恐商贩闻风疑阻,公私失利。”不听。
○丁酉 升刑部署员外郎事·主事 韩明 为山东按察司·佥事,整饬武定州等处兵备。
○升赏辽东鹻场等堡及甘肃山丹等堡御虏获功、阵亡、被伤官军人等凡一千一百六十余人各有差。
○罢南京专管操江·南和伯 方寿祥,令回京带俸,以南京·给事中 王子谟 等劾其贪利害人也。
○巡抚四川·都御史 盛应期 奏:“绰领番端竹白 等犯松州,副使 胡澧、副总兵 张杰 克之。复犯雄溪屯,指挥 杜钦 败之。由是,烟崇蜡卜安观等寨俱降兵,威益振。端竹白 惧,亦纳款愿还地土。乞量录 杰、澧 等之功。”兵部·尚书 王琼 议覆:“番贼请降,皆都御史 马昊 修复关堡,有以慑之,岂 杰、澧 所能化谕。宜令巡按御史查核。”诏:“可。”时 昊 坐事,被逮至京,厚结于 琼,故 琼 每称其功如此。
○革守备平虏城都指挥·佥事 杨辅,守御广宁城·都指挥·佥事 田云任 以贪婪废事也。
○命四川·署都指挥 陆震 掌本都司印。
○巡按四川御史 黎龙 奉旨勘处天全六番事,谓:“招讨 高文林 父子称兵为乱,抚谕不悛。知县 屠峦 不惩小忿,贾祸于民。副招讨 杨世仁,亦有党恶之迹。”并劾都御史 马昊、太监 王保、总兵 吴坤、守备 张麟、参议 董旻、卢纶、佥事 王芳、刘成德,抚处无功,罪俱难逭。又谓:“松茂·游击将军 曹昱 才可兼制六番,与建昌兵备俱宜并统。黎雅巡守官,宜岁历雅州三月以为常,土官皆宜令参谒,以听约束。文林、世仁 宜调兵擒捕,明正其罪,别选立其宗贤而代之。”兵部议覆,诏:“革 文林 等职,取应继者理司事,仍谕夷民宥其胁从。若 世仁 能悔过,械送 文林 等,准赎罪。麟 等逮治,坤、成德夺俸四月,其去任者贷之。余如议。”
○议赏平僰蛮功。初,四川芒都府土舍 陇政、陇寿 与妇支禄争印,讎杀其所部僰蛮阿。又磉者唾者鸠等乘机流劫,命给事中、刑部、锦衣卫官各一人,会抚按等官议处。至是,贵州·参政 傅习、佥事 徐海、都指挥 许诏,督率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爵等,擒获阿又磉者唾者鸠等四十三人,斩首一百一十九级,余党悉平。巡按御史 周廷用 以闻,因言:“习、海、诏及指挥 张仁、土官 金洪 等各有抚剿之功,宜量加赏劳。奢爵宣威效顺,宜赐敕奖励。四川·参议 崔旻、佥事 王芳 临事推避,诿祸于人,皆当惩戒。且请假贵州迤西守备事权止设一人,不必更增,令四川叙泸守备兵备兼制芒永东乌等处,有警协力抚捕,勿自分彼此。”兵部议覆,诏:“者鸩等俱诛之,习等以礼旌奖,奢爵等量赏有功官军及失事者,仍令巡按御史核奏,余俟川贵所遣郎中报至并议以闻。”
○初,四川凯里·土舍 杨弘 与重安·土舍 冯纶 等有怨。弘 卒,纶 等诱苖夷攻之,更相仇杀,侵轶贵州境。巡抚贵州·都御史 邹文盛 言状,且请移文四川会官抚处。踰岁不报,文盛 乃遣参议 蔡潮 入播州督致仕·宣慰 杨斌 抚平之,因言:“宜复安宁·宣抚司,俾弘子弟袭之。斌未衰,宜仍起任事,以制诸夷寨。潮 抚夷有劳,宜量旌擢。”兵部尚书 王琼 议:“安宁宣抚裁革已久,不可更复,以启争端。斌子既代职,亦不可复起。土官应袭与否,属之四川。潮不俟会勘专之,且方以诱杀失事逮问,宜令四川镇镇巡等官戒谕。斌父子及弘子弟,各畏法安分,毋信奸人,妄起事端。如潮抚处乖方,听据实劾奏。”报可。文盛所请虽难行,而抚夷之功实不可诬。琼 责四川守臣避难坐视,顾以专擅为潮罪,且因以撼文盛,其任情无忌如此。
○初,河南谋反者 胡文智、王得厚 既伏诛,其党 冯端、杨净和 冤未决,而死于狱。至是,籍其家属财产。巡抚·都御史 沈冬魁 因奏:“端 与 净和 既以疑未决而死,其亲属宜从末减。”乃俱发戍边卫。
○戊戌 吏部奏: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杨廷和 历从一品九年,请如大学士 李东阳 考满例,特加恩典。诏:“廷和 累朝名德,中外具瞻,端慎忠勤,勋猷茂著。朕方委任赞理化机,其写敕褒谕令兼支大学士俸,并给诰命,仍赐宴礼部。”
○辛丑 中元节。驸马·都尉 崔元、魏国公 徐鹏举、英国公 张仑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仪宾 周越 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俱如常仪。是日,上在南京,遣西宁侯 宋恺 祭孝陵。
○升浙江·右布政使 徐蕃 为山西·左布政使。
○大学士 梁储、蒋冕 言:“皇上驻跸南都,欲乘秋后献囚振旅。而近来数目,远近惶惶。或至夜间,尔我相传,以为耳目有所闻见,互相惊恐,常不自安。及行质问则又彼此推托,莫知所自。窃惟圣驾所经,万灵拥获,岂宜有此。或者因今岁郊祀报本之礼,尚迟而未举,天地之心容有未安。自去年八月至今,庙祭未得亲行,祖宗之心亦容有未安。太皇太后大祥已过,升祔之礼尚未成,太皇太后之心又容有未安。凡近来所传人心惊疑之事,其实非人心之自惊自疑也,安知非天地、祖宗、太皇太后在天神灵之所致乎!岂非欲用此警动陛下,以促回銮之期乎。又况圣母皇太后朝夕悬望,思欲一见而不可得,尤不知何如其为心也。陛下得不念祖宗创造之艰难,及今日保守之不易,而惕然思所以为天下计哉!”又南京六科给事中卫道·十三道御史 龚大有 等亦以为言,皆不报。时有物状如猪头,堕于上前,其色绿又拘留妇人之所,满壁皆有若人头悬挂于上。储 等谓“耳目有所闻见”,盖指此也。
○开中两淮盐课十五万引于蓟州召商,输纳粮草。
○大学士 杨廷和 言:“臣近以九年考满,奉敕兼支大学士俸,仍与诰命。复遣内臣特赐宝钞、白金、彩叚、羊酒,天光下济,睿泽曲流,衔恩未酬,以荣为惧。切念臣复任以来,三年于此,卧病之日十常二三,报称之劳百无一二,衰颓日甚,瘝旷愈深,屡陈乞休之章,未奉允俞之旨。每欲再申前请,顾以时事方殷,清跸未旋,私情犹阻,勉强就列。荏苒踰时,猥及考满之期,误受非常之眷,楮颁内帑,馔锡天厨,上尊养羊,络绎载道,白金彩币,绚烂充庭。拜受之余,战兢无已。窃以诰命之赐,责及重泉,显扬之恩,加于三代,实慰私愿,敢复他辞。惟是受廪于官,义当计功而飡伐,檀启素食之诮负,乘有致寇之灾。臣今忝窃穹阶,已叨厚禄,若更兼支五品,益重汗颜。大约五品一年之俸,可为八口之供,当财用匮乏之时,正上下节省之日,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省儋石官有儋石之储。伏望圣慈收回成命,令臣仍支旧俸,少安刍秣之情。庶几恪守官常,暂效消埃之报。”
○壬寅 狭西昭慈等寺番僧及答牙阿木等族番人各来朝贡马及方物,赐宴赏彩叚钞绢等物各有差。
○癸卯 升普定卫·指挥使 王雄 为署都指挥·佥事,冒贵州香炉山功也。
○甲辰 太宗文皇帝忌辰,驸马·都尉 崔元 谒祭长陵如常仪。
○巡抚湖广·都御史 吴廷举 劾副使 黄天爵、都指挥·佥事 刘淳 承勘永顺、保靖之争,避难不往,且贪昧放侈,宜罪。诏:“逮诣京师治之”
○甲寅 先是,巡抚四川·都御史 盛应期 议征僰蛮,兵部既从之。会巡按御史 黎龙 劾 应期 才非所宜,镇守太监 王润 亦言:“春深江涨,师未可进。”而 应期 适以丧去位。于是,兵部·尚书 王琼 复议谓:“应期 谋事未合舆论,宜移守臣详议可否,毋得妄动,致有后艰。”诏:“如 琼 议,仍令 应期 侯代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