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伦敦落魄记—乔治·奥威尔【英】

人一穷立马就变得卑微起来,你首先觉察到的就是这个,还有那种一夜之间就成了卑微小人的突如其来的转变。 比方说吧,你发现了与贫穷有关的秘密。你每天的生活费突然变成了六法郎,但你并不愿承认这一点,你假装自己的日子还跟以前一样。从一开始,你就被一张用谎言织成的大网盖住了,甚至有的时候连撒谎都撒不圆了。

人穷的时候就有了另外一样新发现,这个发现跟别的发现相比要重要得多。你尝过了无聊、卑微和饥饿的滋味,但作为补偿,贫穷也回赠了你一样东西:完全不再想以后的事。在某种程度上说,人越穷就越不担心。假如你有100法郎,你就有可能担心得要死;假如你只有三法郎,你就彻底不在乎了,因为三法郎只能让你活到明天,不可能再去想别的事。你觉得很无聊,却不担心,不害怕。你茫然地想了想,再过一两天我就要饿肚子了——很糟糕,对不对?然后你的思绪就飘到别的事情上去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块面包和一点儿黄油就能起到缓解痛苦的作用。

我从贫穷中还获得了一种体会,这也算是一种很不错的安慰,我相信穷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放松的感觉,差不多算是一种快乐,因为你知道自己彻底落魄了。过去你不是总谈论窝囊废吗?现在你就成了这样的人。你能受得了,因为贫穷把很多焦虑都带走了。

每次我去厨房都能受到这样的待遇,因为我总是犯错。我越是想着干好,就越会被骂。出于好奇,我算了一下这天我被骂了多少回“婊子养的”,一共39回。

厨房里更脏。拿一碗汤来说吧,要是厨子自己不喝,他就真的敢在里面啐痰。我可不是在打比方,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厨子是艺术家,可他的艺术不是洁净。从某种程度上讲,就因为他是个艺术家,所以才更脏,食物要想看上去好看,就得用一些肮脏的办法。比方说,一块牛排烤好了,端到厨师长跟前让他检验,他拿这块牛排时根本不用叉子。他先用几根手指将牛排拎起来,然后“砰”的一声将它扔下;随即大拇指沿着盘子转一圈,再放进嘴里,尝尝肉汤味道如何;之后将牛排转一圈,再伸出大拇指尝尝肉汤的味道;接着后退几步,像一位艺术家赏鉴某幅画作一样凝视着那块肉;然后带着爱意用他那浑圆粉嫩的手指使劲儿挤压那块肉,塑造出一个形状。这样算下来,那天上午那块牛排浑身上下得被他舔了100次。满意了,他拽过一块毛巾,把留在盘子上的手印儿擦掉,然后才递给侍者。当然了,侍者也会将肮脏、油腻的手指(因为侍者总在用手指梳理滑腻的头发)伸进肉汤里。要是有人在巴黎的餐馆里为自己点的一盘肉多付了钱,比方说10法郎吧,那么我们就能确定这盘肉肯定被人用手指插过了。而在非常廉价的小餐馆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在那儿,吃的东西用不着这么费事,一盘菜出锅之后,直接被放进盘子里,就少了用手指揉啊、插啊、摸啊这道工序。大体上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吃的菜越贵,他吃的臭汗和唾沫就越多。

这就是洗碗工的典型生活,有时我觉得这种生活并不坏。我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穷,因为一天的薪水,除了付房租,留下周日买烟、买吃的、坐车的钱,我还能剩下四法郎用来喝酒。对我来说,四法郎已经算是很富有了。我有一种巨大的满足感,这种感觉我说不太清楚,就像是一种生活极其简单的动物吃饱了以后的那种感觉。再也没有比当洗碗工更简单的生活了,除了工作就是睡觉,没时间想别的,几乎意识不到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巴黎缩减为了旅馆、地铁、几家小酒馆和他的床。如果他想去田野里转转,走几条街就到了,叫上一个女佣,一起散步,让她坐在他的膝盖上大口吃牡蛎,大口喝啤酒。不上班的时候,他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穿上一件干净的衬衫,玩玩骰子,喝点酒,吃完午饭,再回来接着睡。在他看来,再没有比干活儿、喝酒和睡觉更真实的事了,而在这三件事当中,睡觉是最重要的。

在酒店工作让我懂得了睡眠的真正价值,就像饥饿让我懂得了食物的价值一样。睡眠不仅是身体上的一种需要,还是一种奢侈的东西,它更多的是一种放纵,而不是放松。我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臭虫了,因为马里昂告诉了我一个妙法:在被褥上撒上一层胡椒粉。这种东西让我一直打喷嚏,但那些臭虫更忍受不了,所以纷纷迁徙到别的屋去了。

那堆衣服里有一件外套,以前是深棕色的,现在已褪了色,还有一条黑粗布裤子,一条围巾外加一顶布帽子。我的衬衫、袜子和靴子没有当,口袋里还装着梳子和剃刀。穿上这套衣服,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以前我经常穿破衣服,可跟这一身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身不仅脏,没形,咳,怎么说呢——反正很不雅观,有点儿像古代人穿的那种破衣服,跟单纯的破烂儿很不一样,就像是卖鞋带的那种人穿的,也可以说是流浪汉那种人穿的。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一家店铺的镜子里,我看到了一个长相非常猥琐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流浪汉),径直朝我走来,等我定睛一看,发现镜中人正是我自己。我的脸上已经抹上了一层灰尘。灰尘这种东西向来一视同仁,你穿得很体面的时候,它不侵扰你,可等你的翻领没了,它就会从四面八方朝你飞来。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有名的行当也没什么用。作为社会中非常典型的一类人,在很多方面,乞丐完全可以和其他人媲美。在诚实这方面,他们可以跟大多数卖专利药品的人相比;在品德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经营星期日报纸的老板相比;在友善这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兜售分期付款购买方案的人相比——总之,乞丐是寄生虫无疑,却是一种无害的寄生虫。他们讨点儿钱,够自己生活就行,很少多要。但由于我们的道德观念,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得一次又一次地承受痛苦。我觉得乞丐跟其他阶层的人没什么区别,我也不认为大多数的现代人有资格去歧视他们。 然后,问题就来了。乞丐为何会受到歧视?这种现象是世界性的。我觉得原因很简单:他们失败了,没有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实际上,人们在看待某种工作是不是有用,是生产性的还是寄生性的时候,采用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够产生利润。现在人在谈到精力、效率、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方面时,除了“挣钱,合法挣钱,多挣钱”之外,里头还有别的意义吗?钱成了道德的伟大标杆。依据这个标杆,乞丐无疑是失败的,因此便会受到歧视。如果一个人靠乞讨每周能挣十英镑,那么乞丐立马就会成为一种非常受尊敬的职业。现实点儿说,乞丐就是生意人,靠偶然发现的方式讨生活。他们不像大多数现代人那样出卖自己的尊严,他们只是入错了行,而这个行业却无法让他们成为富人。

波佐说这帮人每个月都要来几回。他们跟警方有联系,没人赶他们。这帮人竟想当然地认为,等你的收入降到一定水平,他们就有了朝你布道、强迫你祈祷的权力,真是想不通。

实际上,一个接受了施舍的人总是恨施恩的人——这是人性的固有特点。当他身后有50个或者100个支持他的人时,他就会把这种恨表现出来。

我自己穷过,并从中获得了一两点感悟,在此我想拿出来跟读者一起分享。我再也不会认为所有流浪汉都是醉醺醺的恶棍;施舍一便士给乞丐时,我再也不会盼着他能对我表示一点儿谢意;看到那些失去工作的人缺乏活力时我也再不会感到吃惊;我再也不会捐钱给救世军;再也不会当掉自己的衣服;再也不会拒绝别人发给我的传单;再也不会觉得在高级餐馆吃饭是一种享受。这只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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