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河南信阳一家乡镇“茶颜观色”奶茶店开业引发热议,店主以“自创品牌”“改一字避侵权”为由定价5-8元一杯,却被指涉嫌侵犯“茶颜悦色”商标权。这一事件再次上演了网红品牌遭遇“搭便车”侵权的典型场景,也暴露出中小经营者对商标侵权认定的认知盲区。作为专注知识产权领域的上海商标律师,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结合“两茶”过往恩怨及本案细节,从法律判定、维权要点、风险规避等方面展开解析,为企业及经营者提供专业指引。
梳理案件脉络可知,此次引发争议的乡镇“茶颜观色”奶茶店,店主自称不知晓“茶颜悦色”与原“茶颜观色”的商标纠纷,仅因网上查询未发现相关商标便“改一字”使用。但事实上,“茶颜观色”与“茶颜悦色”的商标之争早已尘埃落定。公开信息显示,“茶颜悦色”于2015年注册成功,经多年运营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红奶茶品牌,而“茶颜观色”商标虽注册于2008年,却长期未投入实际使用,直至2018年被广州洛旗公司受让后,才开始模仿“茶颜悦色”的店面装修、产品风格,并直接在其直营店对面开店竞争。
此前的诉讼中,法院已明确认定洛旗公司受让“茶颜观色”商标后,明知“茶颜悦色”的高知名度仍恶意模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170万元;后续北京高院更以“茶颜观色”系对成语“察言观色”的不规范使用,有害文化传承和公共利益为由,宣告该商标无效。此次乡镇奶茶店使用“茶颜观色”标识,虽看似“不知情”,但在“茶颜观色”商标已被宣告无效、“茶颜悦色”具有极高知名度的背景下,其行为仍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从法律层面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改一字”使用近似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也是上海商标律师处理此类案件的核心判定要点。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上海商标律师在实务中判定商标近似时,遵循“整体观察+要部比对”原则,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综合考量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及整体视觉效果。
具体到本案,“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的核心识别部分均为“茶颜”二字,仅末尾一字不同,且“观色”与“悦色”均为动宾结构,读音相近、含义关联,整体呼叫和视觉效果高度近似。而两者提供的商品均为奶茶等饮品,服务对象、消费场景完全重合,相关公众在购买时,极易因标识近似而误认为该乡镇奶茶店与“茶颜悦色”存在授权、合作等关联关系,符合“容易导致混淆”的侵权构成要件。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侵权的认定并不以侵权人“主观明知”为前提,即使店主确实不知情,只要客观上实施了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并造成混淆,仍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若情节严重还需赔偿损失。
此外,本案还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茶颜悦色”的品牌名称、门店装修、视觉设计等经过长期运营已形成特有标识,具有极高的市场辨识度。若涉案奶茶店在装修风格、宣传物料等方面进一步模仿“茶颜悦色”,则不仅构成商标侵权,还将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面临双重法律责任。
回顾“两茶”过往的维权历程,“茶颜悦色”的成功维权离不开其完善的商标布局和坚决的维权态度,这也为其他品牌提供了宝贵经验。作为上海商标律师,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总结出品牌方应对此类侵权的三大核心策略:一是筑牢权利基础,“茶颜悦色”在核心品类及关联类别全面注册商标,并及时对侵权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为维权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固定侵权证据,在过往诉讼中,“茶颜悦色”通过公证取证、市场监测等方式,完整记录了对方的模仿行为和侵权规模,成为胜诉关键;三是坚持多元维权,结合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快速遏制侵权行为蔓延。
而对于此次事件中的乡镇奶茶店经营者这类中小经营者,陈军律师也给出针对性的风险规避建议。首先,在使用任何品牌标识前,务必委托专业的商标律师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不仅要查询商标是否已注册,还要核实商标的权利状态(如是否有效、是否被宣告无效)、近似商标情况等,避免因自行查询的局限性导致侵权;其次,切勿心存“改一字即可避侵权”的侥幸心理,商标侵权的核心是“是否容易导致混淆”,而非标识是否完全相同,近似标识的使用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最后,若收到商标权利人的侵权警告或律师函,应及时与商标律师沟通,积极配合整改,避免因拖延导致损失扩大,必要时可与权利人协商授权事宜,实现合法经营。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也反映出网红品牌商标保护的共性痛点:知名度越高,越容易成为“搭便车”侵权的目标,且侵权行为逐渐向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市场蔓延。对此,陈军律师建议品牌方建立常态化的商标监控机制,通过专业平台及时发现全国范围内的近似商标使用、模仿侵权等行为,尤其关注下沉市场的侵权动态;同时,针对已被宣告无效的侵权商标,可通过公开渠道发布警示信息,减少中小经营者的认知盲区,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不仅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还会根据侵权情节、品牌知名度、侵权获利等因素判令高额赔偿。陈军律师提醒,对于品牌方而言,遭遇侵权时应果断维权,不仅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更是为了维护品牌的市场形象和商标的显著性,避免因侵权行为泛滥导致品牌价值稀释;而对于经营者而言,合法经营是立身之本,与其冒险“搭便车”侵权,不如打造自有品牌,或通过合法授权的方式使用他人品牌,这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道。
综上,乡镇“茶颜观色”奶茶店的侵权争议,再次凸显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无论是知名品牌还是中小经营者,都应重视商标法律风险的防范,必要时借助专业商标律师的力量,构建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或合规经营方案。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强化的今天,只有尊重他人的商标权益,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经营,实现市场的良性竞争。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团队负责人陈军,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方向硕士毕业,专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近二十年,具备律师与专利代理双资质。陈军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最高检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兼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践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导师等职。先后荣获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品牌之星’律师”等荣誉,并入选IPR Daily “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榜8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