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简书上写东西。就弄了一个这么看似很沉重的话题。因为今天,我一直关注的江歌案宣判。在办公室就和同事探讨了一下。当时讨论的很激烈。晚上回来在想,我真的那么在乎一个陌生人的生命吗?好像也没有。那我为什么会关注这件事情?其实我关注的是还活着的人:那位可怜的妈妈、两位活着的当事者。我更关注的是:人的看法和事情的结局!
生命的最后好像只有两种结果:被遗忘和被纪念。(当然还有一种生命是被诅咒的,暂且忽略他。如果非要说诅咒和仇恨也是一种纪念的话,那就更简单了)
那么啊,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生命的价值就在于活着。被遗忘,那是早晚的事。被世人纪念,那是概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