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
中原焦点团队李凯悦,网络中级28期,坚持分享第177天。
具体化技术是指咨询员聆听当事人叙述时,若发现省事人陈述的内容有含糊不清的地方,咨询员以“何人、何时、何地、有何感觉、有何想法、发生什么事、如何发生”等问题,协助省事人更清楚、更具体地描述其问题。
咨询师借助于具体化这一咨询技术,澄清求助所表达的那些模糊不清的观念及问题,把握真实情况。同时,也使求助者弄清自己的所思所感,从而促进咨询的顺利进行,这就是具体化技术的意义。
当求助者出现以下情况时,咨询师应该使用具体化技术。
1.问题模糊
有些求助者因为文化程度、逻辑能力、分析能力等原因, 可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入、准确的认识,甚至搞不清自身问题所在。也有些求助者不愿意谈具体问题,只愿意概括。因此求助者常常用一些含糊的、 笼统的概念陈述自己的问题,比如:“我快烦死了”“我很伤心”“我感到绝望”等,并由此形成自我暗示, 自己被自己所界定的这种情绪笼罩,陷入困扰之中。有时求助者表达不清楚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和事情经过,或者自己也搞不清事情是怎样的、自己究竟是怎么思考的,其体验到的感觉就是不确定的、模糊的。此时咨询师应该使用具体化技术使之明确上述问题。
2.过分概括
引起求助者心理困扰的另一个原因是过分概括化, 即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如,把对个别事件的意见上升为一般性的结论, 把对事的看法发展到对人的看法,把“有时”演变为“经常”,把“过去”扩大到“现在”和“未来” 。这就需要予以澄清。
3.概念不清
求助者因文化程度等原因, 可能在某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与咨询师的理解不同,因此所使用的某一概念、所陈述的问题等有时与咨询师的理解相距甚远。此时咨询师需要使用具体化技术澄清,而不能主观地认为这就是求助者的问题,机械地帮助其解决。
如果咨询师不使用具体化技术,以为求助者的问题就是好几个月睡不着觉,对求助者的理解、对其问题的把握就会出现偏差,甚至出现错误,既无法帮助求助者,也不能达到咨询目标,致使咨询无效。而这种情况在咨询中经常出现,有时求助者可能不恰当地使用某些概念,概念上的混乱引起观念上的混乱和行为的偏差。如求助者评判某人“很虚伪”,通过具体化技术澄清后发现原来是因为对方没把所想的都告诉他而已。求助者在取得成绩后抑制自己的喜悦,认为高兴就是“骄傲”,而“骄傲使人落后”。因此,对于求助者某些关键性用词,应使用具体化技术澄清,看是否有理解上的片面性 ”。
咨询师若发现求助者说话比较杂乱和空泛时,也应使用具体化技术予以澄清,可以采用层层解析、由表及里的方法。它不仅有助于促进咨询师对求助者所述问题的了解,由此促进对求助者的了解(例如某种个性、思维方式、人际关系状况等),也有助于求助者自我认识能力的提高。同时,实施具体化技术的过程有时也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当求助者在咨询师的协助下,发现了问题的实质,往往可以减轻其心理压力,有时甚至使问题迎刃而解。因此,咨询师要促进求助者准确地讲述其所面临的情境及对情境的反应,可以借用开放式提问进行,如:“你的意是……“你说你觉……你能说得更具体点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所说的是指什么?”“你能给我举个例子吗?”等等
有些咨询师担心使用具体化技术可能给求助者留下自己“理解力不强”“缺乏领悟力”等印象而不愿意提问,只是自己去猜测、判断,这样往往费时费力还可能出错。解决这些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具体化技术澄清。
与此同时,咨询师本身的反应也要针对求助者特有的情况来进行,不可随便使用一些常见和普遍性的词汇或随便给求助者贴上标签,如“我觉得你自卑”“你的性格过于内向”“你是个悲观主义者”等。这样的词语往往会起暗示、强化、评判的作用,会对求助者产生影响,故应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