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尤其是前沿的科学研究,相当一部分会涉及到伦理问题,例如医学中的临床试验,又例如生物学上的克隆和其他技术等等。在早年科学的伦理规范没成为学者共识之前,也发生过许多伦理冲突案例,并引发了许多悲剧,例如心理学的斯坦福监狱试验,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二,美国学者汉弗莱斯的研究和“塔斯基吉梅毒实验”。
汉弗莱斯的研究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社会学者汉弗莱斯 ( Humphreys) 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男同性恋的信任进而获得研究资料, 甚至将他们的车牌号告诉警察并进一步获得了他们的家庭住址和其他信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些被欺骗的同性恋者受到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甚至于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塔斯基吉梅毒实验
自1932年起,美国公共卫生部(PHS)以400名非洲裔黑人男子为试验品秘密研究梅毒对人体的危害并隐瞒当事人长达 40 年,数百名实验对象及其亲属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
此后,1979 年美国生物医学和行为科 学研究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 《贝尔蒙特报告》,该报告提出三条基 本的伦理学原则,即有益性、尊重人的尊严和公正,旨在保护涉及风险的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人类受试者。
而社会科学的收集一线资料的研究也会涉及伦理问题,自从马林诺夫斯基 ( 2009) 确立了 “科学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准则后,人类学家主动到研究现场去收集第一手资料,参与到对象的生活中去进行观察的研究方法,对社会科学中的实地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运用参与观察法或访谈法对自然情 境或场景进行直接的、质性地观察,其知识论基础是唯有通过直接地观察或参与,才能精准地深入理解社会和生活的特性,而研究者本身就是观察者和参与者,这也是实地研究与其他研究方法的重要差异所在。而对于此,有学者提出专门提出研究者在传统民族志研究中要履行四种 主要的道德义务,即非中伤、匿名保护、数据的保密及取得知情同意,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进一步明确了研究伦理规范。
我的同事——湖南企发文化传媒的员工曾经询问过社会科学是否因地区、文化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规范,而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例如我国学者就在探寻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伦理规范。学者宋文生的总结是社会科学研究应遵守以下规范:进行之前的互惠原则; 进行之初被研究者的知情权与自愿参与; 进行之中被研究者的隐私权保护; 调查结束研究者合理离开,最终发表研究报告。学者侯俊霞等构建初步构建了四条规则:价值正向、保护弱者、学术独立和尊重权利。而学者邓蕊则是结合西方的伦理规范与中国儒家思想进行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