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结实了位白骨,倒在乐坛前的白骨,屈服于现实的白骨。
他算标准的九零后,九一年生,有过一样的叛逆,一样的非主流,不一样的是人家有钱。
标准的富二代生活,让他极度热爱文学,热爱音乐。
在艺考的那个除夕前,他背着家里人偷偷来到兰州,看着眼前的学校,远方仿佛在招手。
他不顾家里的反对,自己参加了艺考,事实证明,所爱必有所成。
天堂般的大学生活如梭而过,找到了真爱,找到了彼此,在面临社会,他选择了自己的方式坚持。
他拒绝了家里的支援,将父亲的怒火当成了悲凉,他开始搞乐队,做会展,当老师。
在这长达五年的生活中,他依然租在那该死的十几平小房中,阴暗,杂乱,堆满了零散的乐章。
去年,父亲最后一次去看他时,他妥协了。他受够了这种没有尽头的生活,他受够了这种兜里几百的生活。
他也想要香车美女,他不想再当个看客,他回到了这里,来到了父亲的行业。
现在,他确实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只是随他一起回来的人儿变了,欲望让她迷失了自己,他丢掉了她。
他也许又在迷茫,迷茫在声色犬马,迷茫在灯红酒绿。
这踏马的究竟是个什么操蛋世界。
就像我现在,自以为很明白,其实才刚接触社会。我以为尝试过许多人一生都不可及的事情沾沾自喜,但实际上,人家早已玩腻。
我见过水镜中的世界,听过长河下的奏章,我只知道自己出了问题,可并无解决办法。
曾经,我以为远方就在远方,实际上,远方那里留着一泡屎,又臭又硬,你还要想办法把他吃掉。
所以,为了考虑到底吃不吃屎,我选择了战略性后撤,撤回了家乡,依旧踏马一个样。
没有人能指出这条明路,毕竟,我本凡凡,皇座一位,座前万骨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