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夜晚吃宵夜的时候,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早餐是必须吃饱的,否则整个上午思维都会处于一种游离的状态。中餐和晚餐更像一种仪式,早餐可以不吃(顶多饿一个上午罢了),若是不吃中餐和晚餐,便觉得一天算是白过了,毕竟我们不是苦行者。
晚上在宿舍看会儿书或看部电影,总是需要一些什么来打发一下无聊而空虚的胃,翻箱倒柜、走邻串门,找来些饼干香肠亦或方便面,勉强填一下肚子,连看书的心思都没有了。
有时真犯了馋,踢着拖鞋出门去食堂买点吃的。食堂还是有良心的,宵夜场里吃食很丰富,基本我想吃的东西都能买到。若是冬天,最喜欢去吃一碗生滚粥,其实食堂的粥比之外面,只是相对来说便宜一点罢了,仅仅贪那吃完之后身体暖洋洋的舒服劲儿。读初中的时候,常常一下晚修便和三五同学一起去食堂喝粥。尤其喜欢鸡粥,放了瑶柱,撒了葱花,一堆人一边开玩笑一边吃,不吃上两三碗定不会罢休。
当然,平时更多是买点小吃回宿舍,比如鸭下巴和鸭脖子。吃鸭脖时先洗净手,直接将长长一条掰开,再将肉一条条的撕下来吃,肉撕完后慢慢啃骨缝之间残存的碎肉,最后将剩下的骨头扔进口中,嚼碎了吞。吃鸭脖一定要手撕,中间不能停,比如擦擦手什么的,否则一旦动作不连贯便失去了吃鸭脖的乐趣。这种吃法原不是我的首创,高一时曾在一篇文章里读到,直到大学才有机会实践。最讨厌吃鸭脖时一个电话打进来,这时只能用未沾上油的小指点开并打开免提——当然,更多的时候是直接挂掉。
也会买两个猪蹄买罐啤酒。吃猪蹄时便可以更豪放点,直接抓起一只猪蹄塞进嘴里大嚼,再喝几口啤酒,完全可以不顾任何形象。我试过一边嚼猪蹄一边用手背抹去嘴角的油一边和朋友讨论一些工作上的安排,后来朋友说,他认识我那么久,从未见过我那么奇葩的吃相!也曾在一家体面的西餐厅中点了一份冻猪蹄,已经切成薄片的肉整齐的码在盘上,用叉子叉起一片蘸着芥末酱油吃——虽然那肉味道也不错,但我还是更喜欢直接抓起来大嚼的快感,然而环顾四周——还是算了吧!食堂的猪蹄没有腌过,味道不太咸,下酒刚刚好。两只猪蹄正好可以喝完一罐啤酒,吃饱喝足后收拾妥当,洗干净手擦干净嘴后,整个人精神焕发,趁着神智清醒赶紧把那些烦人的物理题写完了。
我一直觉得,但凡和吃吃喝喝有关的便绝对是人生中一件幸福的事,宵夜便更不可辜负。学校内有不少流动的小摊,朋友最惊异的莫过于我一个读食品类专业的人却经常流连于街边小摊之中。于我而言,一切问题等我先吃完再说吧!那车上冒着一簇簇白烟,散发着迷人的香气,无论是关东煮、手抓饼,还是糖水、烤鸡、炒饭,无不在这夜空下肆无忌惮的释放着诱惑的信号。电视剧《战长沙》中有一幕让我印象很深:胡湘湘和家里赌气没吃晚饭,半夜里饿着肚子实在看不下书,正好楼下有买馄饨的小贩经过,立马从窗口用绳子吊下竹篮提了一碗,在房里一个人大快朵颐。隔壁房间的奶奶和妈妈一边叠衣服一边轻笑:“这丫头又去买馄饨了,还真以为我们不知道。”场面简单却十分温馨,连冬日的寒气都融化在一碗热乎乎的馄饨中了,真是可爱。
宵夜时光若与好友一同度过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两个人、六七支啤酒、几包鸡爪、几包花生米,便可从晚上十点一直吃喝到凌晨两点。此时吃什么东西反倒不重要了,两个人坐在走廊上,大嚼鸡爪大口灌啤酒再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在酒精的作用下,总能收获不少“惊天大秘密”。夜晚走廊间一丝丝风吹过,鸡爪和花生米吃完了就用心事来下酒,顶多最后用一句“当时喝多了”来个死无对证(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喝醉了倒头便睡,朋友喝醉了就一直说话,后来听说那家伙细数人生,从大学倒着说回到初中(那晚我们有三个人,恰好有一个没有喝酒),真后悔我早早就睡了。白居易有一首《问刘十九》: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初学时只当是一首打油诗,后来慢慢觉得还是有点意境的。大雪天,与知交好友一起饮一杯热酒,围炉夜话,此情此景着实让人羡慕。
宵夜的魅力在于它的随意,不需考虑要吃什么,更不需考虑要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去吃。我有一次因为开会错过了班里的聚会,回到宿舍竟发现还有一盘生菜,立即烧水将生菜焯了,连油都没放,就着酱油,吃得满头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