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我带着俩娃踹了家暴男(一)

雨,下得像是天漏了。

1983年秋,北方小县城的夜被雷声劈成两半。林秀云蜷在柴房角落,左手死死捂住嘴,右手紧紧搂着怀里发抖的小宝。她不敢咳,可胸口那股腥甜压不住——又一口血涌上来,温热、咸涩,顺着指缝滴在破麻袋上,洇开一朵暗红的花。

“妈……”六岁的小梅跪在她面前,小手捧着半块冷馒头,眼睛红得像兔子,“你吃点吧,吃了就不疼了……”

林秀云想摇头,却牵动肋骨一阵剧痛。她记得清清楚楚——就在两个小时前,陈大勇赌输了钱回来,一脚踢翻饭桌,指着小梅骂:“赔钱货!连碗粥都端不稳,生你不如生条狗!”

小梅吓得手一抖,碗摔在地上。下一秒,陈大勇就冲过去,一把将孩子推倒。小梅后脑勺撞上桌角,血立刻流下来,混着雨水和眼泪,哭都哭不出声。

她扑过去护女儿,却被陈大勇反手一耳光扇飞,后腰狠狠撞上灶台。他还不解气,揪着她的头发往地上砸:“贱人!教不好孩子,还敢挡老子?”

她没还手。

她从来不敢还手。

结婚三年,她早学会了低头、忍耐、装死。可今晚不一样。

看着小梅额头上那道血口子,看着四岁的小宝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她忽然想起前世——

也是这样的雨夜。

她病倒在猪圈旁,高烧三天没人管。临死前,听见陈大勇对媒婆说:“两个丫头片子,送人换头猪都嫌亏。”

小梅被卖到山沟里当童养媳,小宝饿死在讨饭路上。

而她,烂在泥里,连块草席都没裹。

“……妈?”小梅轻轻碰她冰凉的脸。

林秀云猛地回神。

雨还在下,柴房漏得像筛子。小宝烧得滚烫,小梅额头的伤口已经结痂,可眼神空得吓人。

她缓缓松开捂嘴的手,血迹斑斑。

然后,她笑了。

不是哭,不是怕,是笑——一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冷。

“小梅,”她声音沙哑,却异常清晰,“去把妈藏在灶台第三块砖下的蓝布包拿来。”

小梅愣住:“可爸说……”

“从现在起,”林秀云撑着墙站起来,脊梁挺得笔直,“你只有妈,没有爸。”

她走到柴堆后,摸出那枚母亲临终塞给她的银镯——沉甸甸的,是她唯一的嫁妆。又掀开灶台砖,取出一个油纸包:176元2角,是她三年来省下的每一分菜钱、卖血钱、捡废品钱。

她把钱和镯子塞进贴身衣兜,用针线密密缝死。

“背小宝,牵妹妹,”她蹲下身,给两个孩子套上唯一一件干外套,“咱们走。”

“去哪儿?”小宝迷迷糊糊问。

“去活命的地方。”

她推开柴房门,暴雨倾盆而下。身后,主屋传来陈大勇震天的鼾声——他喝醉了,睡得像头死猪。

林秀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住了三年的“家”:掉漆的门框、裂开的土炕、墙上她偷偷画的“正”字(记录挨打次数,已划满七十三笔)。

然后,她牵起一双儿女的手,翻过院墙,消失在雨幕深处。

这一世,她宁可死在路上,也不再做笼中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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