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通过特定机构对公益事业的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大于零的数额。
举例,2020年公司进行公益捐赠2,000万,公司2020年的会计利润为18,000万(已减去公益捐赠金额),假设捐赠渠道等各项条件符号税前扣除要求,则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金额为18,000*12%=2160万。
公司的公益捐赠金额2,000万,小于2,160万,则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按18,000万的会计利润进行其他的纳税调整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话,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8,000万*25%
上述举例中,如果公司公益捐赠金额为3000万,大于2160万,则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160万,捐赠的840万不得在税前扣除。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话,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8,000万+840万)*25%
公益性社会团体需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未确认并发布的就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则不存在公布问题,按照地方政府组织法确认的政府相应机构即可。
票据,还要注意票据的有效和取得。
个人通过境内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取得捐赠票据作为凭证,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具体计算原则: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
温馨提醒:经营所得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先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