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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学二年级时,我就对异性怀有渴慕。有一次调换座位,班上我最喜欢的两位漂亮女同学,刚好一位坐到我左边,一位坐到我右边,与我曾经有过的狂野幻想一模一样,我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笑出了声,较开朗的那位漂亮女同学好奇地问:“笑什么?”这一幕所藏有的少年春梦,至今未忘。
少年时代,我的性格内向且自卑,就算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没有当着她的面说出口的勇气。但内心对友谊的渴望,或者准确说,对与异性交往的渴望,一直强烈。
这或许就是我拿起笔来写作并向远方的杂志投稿的最初动力。初中时起,我就经常写作和投稿。印有自己名字和文章的杂志拿在手中,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冲刷了我的自卑感,那时我潜意识里一定有个声音经常在高喊:“心爱的女孩,看,我很有才华,值得你注意。“
作为一位文章和名字经常爬上杂志的写作者,我那时就从中获得了社交红利,弥补了现实生活中内向性格所导致的缺憾。我拥有不少来自远方的笔友,当然,大部分是女生。其中有两三位与我保持通信多年。书信帮我建立起一个管道,让我可以与某位远方的女孩互相敞开内心的隐秘角落,相伴彼此的成长。如果不是这段宝贵的经历,我的青春期会压抑得多。我也借此从心理机制上对女性这种生物有所窥探和研究。作为内向者,这是此前很少有机会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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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青春期的结束,这段关于社交需求的“远古时代”也终结了。我们迎来了互联网时代。
在互联网时代,无论你多么内向,都能找到与异性的连接方式,而无需承担当面表白遭拒的风险。所以,对于广大宅男宅女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我小时候就幻想过口袋里装着一个小魔盒,里面有我想要的一切,打开它,我就可以与全世界进行连接。现在,这种东西毫不稀奇,几乎人手一个,它被称作手机。
事实上,现在几乎所有的商业都在试图创造社交情境,把人从孤独中解脱出来。
前段时间,郑州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随着细节越扒越多,让我们惊叹的是,案件发生的背景,原来是“滴滴打车”的社交化场景。
我们印象中为方便出行通过大数据匹配社会车辆资源的“滴滴打车”服务,原来还有意被作为社交平台在打造。不仅许多加入“滴滴打车”成为服务者的司机带有社交目的——或者更直白点说,艳遇目的,而且就算是“滴滴”官方,也经常在宣传海报里有意无意将“网络约车”服务与“社交”“浪漫”甚至是“艳遇机会”相关联。
这样做的目的自然首先是激发男性有车族的想象空间,让尽量多的男性被吸引着加入服务者行列,自动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其次,在资本市场上,“社交”这个概念,也远比“租车服务”的想象空间大得多,据说概念的扩大与转换,为“滴滴”带来了大得多的资本市场估值。
因此,郑州空姐遇害案发生后,有网友扒出“滴滴”的这些暧昧情节,是想证明:这件以性侵害为动机的人命案件的潜在诱因,已经藏在“滴滴”的官方诱导性海报里了。
我不能说网友的批判有错。这些情节,乍看之下,是有些触目惊心。但没有这些诱导性海报,就不存在见色起意的不良司机了吗?
商业的目的便是在不触犯法律不违背人伦道德的前提下,去最大化满足人性的需求。从这个角度来讲,滴滴官方的诱导性海报,虽有不妥之处,但也称不上罪莫大焉。
如果要说罪莫大焉,陌陌这种以艳遇为主打卖点的社交平台,甚至QQ,岂不为害更大?自有QQ以来,都市报经常刊登的一类社会新闻是,“花季少女与网友见面被杀害”,那QQ该承担多大的连带责任?
而且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队伍里,也很难排除掉一些以猎奇和猎艳为动机的服务者。网约车鼻祖uber刚入中国时,网上就出现过热贴,讲述开豪车的青年当uber司机,专门守候在高档写字楼附近,不为赚车钱,只为搭载白领美女,寻求泡妞机会。
别说网约车了,正规出租车就没有怀着艳遇动机的司机吗?前几年我住在北京通州,经常深夜加完班后到国贸桥底下打出租车回家。我就碰到过一位司机,年纪不轻,四五十岁了,其貌不扬,与帅气二字扯不上关系,谈吐也没什么文化,是位通州的农民。他开一路侃一路,让我至今不忘的是他说他睡过不少国贸写字楼里的白领女孩,“很好泡,好多都寂寞得不行,骚得慌”。我很想认为他是在意淫和吹牛。但他的语气告诉我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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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本身并没有错,猎艳的动机也不能说是错。
因为一切社会交往的本质和基础,其实是我们自己连接世界的冲动,包括心灵的连接和身体的连接。为这种连接的需求创造条件,这没什么错,这是人性解放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在这样一个人性解放、内心魔鬼也被充分释放的社会,去对一些事物提出传统的道德要求,比如指责滴滴的社交平台化努力或者诱导性海报,除了彰显自己的道德感,并无多大实质意义。
那么错在哪里呢?
这我得分两个层面来说。
首先一个层面是,你可以释放你内心的魔鬼,但你得接受监督。
社会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强大,是制约一切魔鬼行为的有力手段。
比如就“滴滴”打车来说,对加入服务行列的司机进行一个更严格的筛选和审查,这就是一种必要的监督。
更便捷有效的报警技术措施,也可以大大降低被侵害风险,一旦侵害发生,便捷有效的报警技术措施将会带来及时有力的干预,这种技术机制的存在本身,就会对意图侵害者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让其在产生犯罪念头时,首先想到的是所需承担的后果,从而用理性压服内心可怕的魔鬼。
其实每一个文明人,都是魔鬼与天使的结合体。我不相信这世上有见到绝色美女而丝毫不产生意淫念头的正人君子。自然,车里坐着位绝色美女,心中念头一动,有所意淫,本是人之常情。但正是这强大的监督机制,制约着这种意淫甚至身体里涌起的欲念冲动,不会转化为可怕的魔鬼行动。
虽然说这是一个法制国家,犯罪行为自然会对应着惩罚。但当审查不严,让有过犯罪经历的人成为服务者,或当犯罪发生时,报警机制不够便捷、不会立刻引来强大干预和制止时,总会给犯罪实施者留下侥幸的空间。
正是因为认为自己的魔鬼行为不会被揭发,不会承担相应的严重后果,所以才会有形形色色的魔鬼行为的存在。
从幼儿园里那些伸向幼童的魔爪,到公司办公室里那些强迫性解开女性同事衣扣的性骚扰者和职场强奸者,莫不是认为,有种无形的保护网在保护着自己,这种保护网可以是女性不敢声张的羞耻心,是职场潜规则,也可以是某种内部的保护伞。
所以当有女性在网上实名公开举报自己的同事、领导或老师对自己实施过性骚扰时,我相信对许多惯于搞性骚扰或职场强奸的人说,一定是噩梦般的时刻。因为原来心中所认定的“保护网”,不再牢不可破了,只要被害的女性足够愤怒并且勇敢,就可借助网络,让其承担严重后果。
当一时的纵欲之乐需要付出过于沉重的代价甚至是以毁掉整个人生为代价时,我相信许多人会三思而后行,会管理好自己内心的野兽。每个人既是受原欲支配的野兽,也是会权衡得失利弊的经济学家。
所以我相信,这种网络公开举报带来的社会效应,必将是各种职场性骚扰和强奸潜在案例的大大减少。
这就是监督的力量。
高谈道德有什么用。只有当道德成为监督武器时,它才管用。
与其高谈道德建设,不如实实在在加强各个层面的社会监督机制,这才能让每个人管控好自己内心的野兽,不让其随便出来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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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谈的第二个层面,是关于我们自己。以我们自己为主体,来谈怎样驾驭心中的野兽。
前些时空姐遇害案发后,许多人口诛笔伐,将犯罪者斥之为魔鬼。
犯下这样罪行的人,毫无疑问可称作魔鬼。但难道只有他是魔鬼吗?难道我们就不是潜在的魔鬼吗?
互联网时代的一大特点是,许多犯罪新闻会自动闯入我们的视野,吸引我们的注意。听到很多骇人听闻的犯罪新闻后,一方面,我的反应跟许多人一样,都会为犯罪者的魔鬼行为感到不寒而栗,另一方面,我也忍不住设想,这种犯罪的魔鬼与我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为什么我没有成为他那样的魔鬼?
因为很显然,大部分男性犯罪的原因可归结为两点:为财,为色。可以说,这样的动机是每个人内心都潜在具有的,为什么是那些人,而不是同样也有同样潜在动机的我,去犯下了那些可怕的罪行呢?
比如看到那些将在街上遇到的美女劫到偏僻处强奸杀害的犯罪案例时,我就想,难道我就没有过在大街上看见一位美女,动心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跟她发生性关系的情形?当然有。
甚至强奸一个女孩这样罪恶的念头,在我14岁时也动过。那时刚刚从农村到城里读书的我,性格内向而自卑,看到邻班一位皮肤很白,身高很好的城里女生,内心满是喜欢,但连打招呼认识一下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说去追求了。所以在我的白日梦里,想象过在某个晚自习下课后,躲在她回家路上的某个偏僻位置,一块石头将她砸晕,然后干自己想干的事。
当然,这只是我备感压抑的青春期无数个性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我还曾经在网上看到多起地牢暗室囚禁女人当性奴隶的犯罪案例。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干出这种事来?我设想,那是不是一个性格封闭的大叔,根本无法通过正常社交途径获得异性的喜欢,又具有无法排遣的性欲望,只能通过这种反社会的方式,获取稳定的性资源?
不免进一步地想,如果我没能走出年少时的自卑甚至自闭性格,根本无法冲破内心障碍去与异性正常交往,会不会也发展到这个地步呢?
我不得不承认,在人生的无数种可能性中,这也是一种可能性。只不过,我通过自身的努力,让自己与这种可能性保持着比较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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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与那些犯下恶性罪行的人相比,我没有太多的道德优越感,更多的,是感到身为人的一份幸运。
人活在世间,除了温饱问题,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排遣个体的孤独感,感觉到与世界的连接,并且在超越自我、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体验一份实实在在的存在感。
很多犯罪的人,不是由于欲念太强——可以说,每个人欲念都很强——而是由于缺少与这个世界的连接感,所以要通过暴力行径,单方面创造连接感。
其实这种人,是可怜的。这种人,要么过于自恋,要么过于自闭。自恋其实也是一种自闭,只不过这种自闭患者活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幻觉里罢了,他认为自己太优秀了,别人没道理不喜欢自己,前些时在国外被控告强奸的某男明星,我揣度多半是由于在这种心态驱使下,干了女人不愿意的事。这种人的悲剧是活在自己的幻觉里,用幻觉替代现实。他的犯错乃至犯罪多半是出于对他人的误会,因为他缺乏正确评估他人对自己的感受的能力。当误会固执地演变为错误,他的可怜之处便显现了。
更加可怜并且可怕的是自卑情结之下的自闭。我觉得,大部分人来到这世界,都多多少少有自卑情结。人的成长过程便是对自卑感的超越过程,并在超越的基础上,建立与世界、与他人的合理连接。
我曾经是那么自卑且自闭的一个少年,内心又怀着强烈的欲念。可以说,这种自卑加自闭,会让内心的欲念更加强烈,因为缺乏排遣欲念的渠道,而且相比常人,有更加迫切地想要证明自身的心理动力。那么,我为什么没有成为那些新闻里的犯罪者及变态魔鬼呢?
答案似乎是明显的,我在不断寻求自我超越。
初中时,我通过写作、投稿排遣了许多欲念,并结识了不少可以交心的远方朋友。这让我心中那头怪兽,并非长期躲在阴暗角落,而是经常走到阳光下,晒晒太阳,聊聊天。少年勃发的情欲,在一封封投向远方的稿件和信件中,消解了大半。
关键是,在别人欣赏的眼光中,我也开始欣赏起自己来。在创作和对生活的审美式观察中,我逐步建立了自信。并且,我对生活怀有憧憬和希望。这憧憬和希望之光,让我进一步去追求自我力量的强大,而不是趋于自我毁灭。
写作是我的精神出口,为我编织出了富有希望的人生图景。渐渐地,我对自己有了更多的肯定,在一丝丝进步中找到了自信的力量,也开始发展出多样化的能力,包括与异性交往的能力。甚至可以说,我从一个曾经不知道怎么跟异性打招呼的害羞男孩,演变成了一个对于如何引起异性关注还算在行的人,伴随着这种变化的,是我内心自我画像的改变。曾经,我觉得我是一个怪物,我不配享有来自女性的温柔,那个阶段,如果听到某人评价“你这个人好怪”,我的内心会生起不小的波澜,感觉被戳得有点疼,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有人说“你真是个怪人”,说真的,我很开心,将这看作是一种夸奖。
自然地,我可以很好地享受来自女性的温柔,珍惜这种温柔,我与她,不是野兽与美人的关系,而是心灵和肉体皆能实现和谐共振的美妙关系。在我内心,不会升起一种叫做自卑或自惭形秽的感觉。更不会因为这种极端的情感,而产生极端的冲动,这种冲动,通常可能意味着伤害他人。
因此看到那些涉及两性关系的犯罪案例,有时我会产生代入感:假如我不是做到了自我超越,那个犯罪的主角,有没有可能是我?而那个实施犯罪的人,是不是被阻滞在某种严重的自我困境里,没有渠道消除,没有机会完成自我的超越,终致有一天,只有通过极端行为,才能宣泄内心的激情和欲望?
所以相比之下,我不是看到了他们的可耻的罪恶,而是看到了自己逃出有可能导致罪恶的生存困境的幸运。
我感谢这份幸运,并且希望所有陷入这种困境的人,都有机会能够超越这种困境,迎来充分饱满且不以伤害他人为前提的生命体验。
说穿了,与世界、与他人的连接感很好,但就像一件美好的物品,你不能靠抢去获得,你也不能靠偷去获得,你应该凭魅力、凭诚意、凭创造、凭贡献,去获取。
正是获取它们的态度与方式的不同,决定了我们人生境界高下的不同,也决定了我们是在作为一个文明的生命个体,在不断奔腾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