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一直自诩为理性动物,我们懂得思辨,擅长逻辑思考,这不同于自然界中其他依靠本能生存的动物,这好像没错,只是有些高估了我们理性的力量。从底层上来讲,我们也不过是由基因操控的一具肉身而已。
只需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如何选择自己的伴侣的?其实就能够判断其实我们并不够想象中的那么理性。
如果我们足够理性的话,我们肯定会列出一串择偶的标准,然后拿着这些标准,去严格筛选比对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从中挑选出最符合这些标准的人来。但我们都知道,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而且也做不到这个样子。
当喜欢一个人时,你其实很难说出喜欢这个人什么,可能只是感觉对了,而感觉是什么,说不清楚,反正与理性关系不大。
美国人吉姆·柯明斯在《蜥蜴脑法则》一书中提到,我们其实有两种思维模式:自动式无意识思维系统和反射式有意识思维系统。
自动式无意识思维系统,可以快速处理多重任务,例如维持呼吸,保持平衡,运用语言等,它更关注眼前的事物,擅长处理经过学习后极为熟悉的任务。
反射式有意识思维系统,只能够处理单一的任务,例如解析高数题、学习一门外语等,它持有长远的观点,擅长学习新任务。
前者在我们的决策中起到主宰作用,而后者只能往后排靠。
我们说的理性,可能指的就是反射式有意识思维系统,这也是我们所自得的,不得不承认,它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很重要的作用,但它只是依托于自动式无意识系统。
我们之所以会认为自己是理性动物,主要是因为我们只能感知到水面上的山尖,而难以察觉水面下的庞大山体。
《蜥蜴脑法则》并不是一本专门研究脑科学之类的书,而是一本写给广告营销人员的说服之术。
从中,我主要收获到了两点:
1.态度的改变并不能影响行为的改变,相反行为的改变可以影响到态度的改变
2.想要说服一个人时,可以绕过反射式有意识思维系统,直接与自动式无意识思维系统对话。
例如,你想说服一个人或者说服自己戒烟,你会怎么做?
第一种做法,告诉抽烟者,抽烟容易患癌,让其认识到抽烟的危害,进而促使其做出戒烟的行为。这种行为基本无效,因为抽烟者不是不知道烟草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但又有多少人下定决心把烟给戒了呢?
第二种做法,直接把烟和打火机给丢掉,口袋里放上口香糖,想抽烟的时候,拿出口香糖来替代,或者身旁放一罐饮料,带上吸管,犯烟瘾的时候,使劲嘬饮料,来模仿抽烟的动作。
第三种做法,在衣柜门上贴条标语“戒烟使我快乐”,保证每次拿衣服的时候都能看到,然后每晚开一个小的家庭会议,戒烟者分享自己的戒烟感受,其他家庭成员进行称赞与鼓励。
对比,这三种做法可能后面两种更容易做出效果,而这两种做法并不是直接去改变抽烟者的态度,而是从行为本身出发,间或以直接与自动式无意识系统沟通,促成行为的改变。
一旦摆脱对尼古丁的依赖,达到戒烟的目的,他反而会更加认同抽烟有害健康的说法,这就是行为的改变会影响态度的改变。
当然,书中还讲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例子,与说服方法,不一一细说。
只是,想想觉得挺失落的,各类学科将人研究得越来越透彻,然后再反过来作用到人身上,我们不知不觉就掉入了一个个“陷阱”,之后还沾沾自喜。
真有点像是“皇帝的新衣”,自己光着身子而不自知,这时候又哪里谈得上理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