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先略读一遍,再细读。略读是因为时间实在有限,要先确定这本书的价值;细读是因为记性实在太差,如果不把书中有价值的地方记下来,很快就会遗忘。
先前读后感总是抄在笔记本上,但是速度太慢,现在有了手机,用语音记录,确实是很方便。
这本书的七位作家我都很熟悉(除了苏童稍陌生),每个人的作品都读过,这也是这本书吸引我的一大原因。
实在很喜欢边读边记边思的过程,借助简书,记录下来。文中部分文字来自书中,属于读书笔记(重点标注)。部分文字属于个人的思考,属于读后感。
01史铁生《宿命的写作》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这话似乎有毛病,四十已经不惑,怎么五十又知天命?既然五十方知天命,四十又何谈不惑呢?
——这个问题恰好我也想过,总觉得有点弄反了。借用史铁生的解释,40岁的时候只不过是处事的技巧已经烂熟,识人辨物的目光已经老练,或谦卑或潇洒,或气宇轩昂,或颐指气使,也就是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孔子还说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如果一个人40还没什么成就,那么斯人不可畏也!
但是人到50的时候,终于明了了天命,明了了天命是不可明了的,明了了这一点,便会接纳先前无法接纳的东西。当然还会有惑。
惑就是距离:空间的拓展,时间的迁延,肉身的奔走,心灵的寻觅,写作因此绵绵无绝期。
人是一种很认真又倔犟的动物,朝闻道夕死可矣。这就是写作的原因吧,因为现实以惑的方式给它输入激素。
一是为了不要僵死在现实里,二是要维护和壮大人的梦想。
02冯骥才《我为什么写作》
时时感到别人的泪,别人的血滴在我的心上,有时我的心承受不了,就挥笔画画,拿如梦的山如烟的树,如歌的溪水抚慰自己。渐渐我觉得自己熟悉的这种画画的方式非常无力,非常有限。
现在我明白了,我所需要的是清醒,并不是迷醉。心里消化不了的东西必须释放出来,才得以安宁。
写作不开端于一部什么处女作,什么成功,甚至一鸣惊人,而开端于自己被幽闭,被困扰,被抑制的内心的出路。有如钻出笼的鸟儿的无限畅快,有如奔现江口的无比酣放。
写作来自沉重的心,写作是心的出路。
其实我很笨,因为我找不到其他方式,更能倾尽我的心。
——上面一段是冯骥才的文字,他说的真好。写作是心的一种出路,于我而言,亦是如此。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在莽撞中寻找着一个出路,我去摄影,凌晨五点钟来看深圳湾的月亮和日出。但是那些如梦如幻的风景,始终抚慰不了我,我像是漂浮在云端,不接地气的活着,躲避生活的活着,终于在对生活的美化中,越来越沉重。
我也找不到其他的更好的方式来倾诉我的心,因为我太笨了,没有什么艺术才华,也缺少生活的情趣,在交友方面又是社恐,唯有在文字里,倾吐又倾吐。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写作:照见孤独的自己》,在平台的阅读量很高,也获得了很多的共鸣,正是这段心路的呈现。
《我心中的文学》
我却相信,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就有条件成为文学的幸运儿。谁让生活的祸水一遍遍的洗过,谁就有可能成为看上去亮闪闪的福将。当生活把你肆意掠夺一番之后,才会把文学馈赠给你。
当我们拿起笔来,无需自作多情,装腔作势,为赋新词强作愁,内心充实而饱满,要的只是简洁又准确的语言。
文学不允许雷同,无论与别人,还是与自己。作家连一句用过的精彩的格言都不能再在笔下重现,否则就有抄袭自己之嫌。
——这真是一段振聋发聩的话,我常常担心自己抄袭,(在我看来,抄袭不仅指的是语言的雷同,亦直向思维的同一)有意控制自己不要抄袭,然而常常会欣赏别人的语言或者思想,忍不住想借用过来那些只言片语。但时间久了,发现借用句子或者是词语,是一种低级的表现,因为所有的写作都离不开情境,那个词那个句,只有在人家的文章语境中才是最恰切的。
有时读了别人的文字,受了点启发,想起了自己的人生种种,又自己写了一篇文章,要反反复复的看,是不是有抄袭痕迹,总是没有完全创造的喜悦。还有些时候,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写过的句子,下篇文章中还在用,自以为是没事的,可这也是一种抄袭啊。
03老舍《关于语言的问题》
我劝大家写东西不要贪多,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亲切的文字。所谓最亲切,就是普通的话,大家这么说我也这么说,不是用了一大车大家不了解的词汇。简单、经济、亲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写东西,要一句是一句。不要太长的句子,每写一句,我都想好了这一句到底说明什么?表达什么感情,我希望每一句都站得住。
同时一句与一句之间的关系是逻辑的有机的联系。
我的文章写的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一定改了多少遍。
要老老实实把话说清楚了,然后再求生动。要少用修辞,非到不用不可的时候才用。不用任何形容,只是清清楚楚写下的文章,而且写得好,就是最大的本事,真正的功夫。
大文豪王勃写过一句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相传,他在水里淹死了,死了之后还不忘这两句,天天在水上闹鬼,反复念着这两句。
后来有一个人经过,对他说:“你这两句不算太好,要把与字和共字删去,改成落霞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不是更挺拔更好吗?”据说从此就不闹鬼了,这是把鬼说服了。文章里的虚字,只要能去的,尽量把它去掉。
还要考虑文章的声音,让人念着听着很舒服。
一定要深入浅出。用最浅显的话,说出很深的道理。
——实在是很喜欢老舍先生的文风,所以把他1955年写的文字也摘抄了这么多。任时光如何改变,有生命力的文字总是遵循常识的。
准确,是写作的第一要务。但很多写作者都会走弯路。因为总有一段时期,我们喜欢那繁花细柳,所以在幽深的小径里走来走去,过度地去追求语言的优美,等到走出来,才发现走对路比什么都重要。
最近我在读乔叶的一部小说:《最慢的是活着》,这部小说记述的是老祖母的一生,语言真的是明白如话,可是为什么我看着一次又一次地落泪呢?
04梁实秋《作文的三个阶段》
初学作文,一片空虚,搔首踟蹰,不知如何落笔。文思苦涩,难以为继,搜肠刮肚,敷衍成篇,索然寡味。
胡适之先生告诉我们,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心中不免暗忖:本来无话可说,要我说些什么?
度过枯燥的阶段,便又是一种境界,提起笔来,有个我在,“纵横自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对于什么都有意见,触类旁通,波澜壮阔,一事未竟,枝节横生。旁征博引,轻重倒置。洋洋洒洒,拉拉杂杂。“下笔不能休”也!
作文知道割爱,才是进入第3个阶段的征象。 敝帚究竟不知珍视。不成熟的思想,不稳妥的意见,不切题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写,不恰当的字词,都要大刀阔斧加以削删。消除枝蔓之后,才能显得整洁而又精神,清楚而有姿态,简洁而有力量。“绚烂之极趋于平淡”。
——梁实秋的文字是有魔力的。每次读起来便觉得受益颇多,又形象又生动,又有趣又幽默。大概这就是大家之风吧。比照一下他说的这三重境界,我大概还在第一重和第二重之间。虽然有时颇有触类旁通之感,但总是抓不住重心,处处都想说,枝枝蔓蔓很多。有时,又好像不知道说些什么。
而这三种境界,让我想起了我打的羽毛球。初学者,总是想杀球,想纵横球场,但打着打着,就会发现收是比放更重要的技术,学会收力,学会卸力,恰到好处的用力,比盲目的高远更重要。
陶渊明的创作就是第3种境界,“豪华落尽现真纯”,那种朴素简洁归真,比任何华丽的文字都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