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很早,在听人家讲《红楼梦》时,就有事涉明珠一说。
读清人笔记,孙静庵(生平未详)在《栖霞阁野乘》卷上《〈红楼梦〉包罗顺康两朝八十年之历史》中,对《红楼梦》事涉明珠一说持否定态度。但是,他却把对《红楼梦》的认知,又提升了一个层次,直接说此书包罗了清朝顺治与康熙两朝八十年的历史。
清世祖顺治在位十八年: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至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
清圣祖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至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顺治与康熙两朝,合计79年。笔记作者取整,说是两朝八十年年历史。
话入正题。
《红楼梦》这本书,品评论说的人很多,但是,很多人都没能看透书中的宏大意旨。
笔记作者怀疑,《红楼梦》所隐含的内容、所隐喻的事实,肯定是清朝江山社稷第一等的大事,而不是仅仅无味地记载私人家里的掌故轶事。
有人说,《红楼梦》肯定记述的是大学士明珠的家事,这也不过是一孔之见罢了。
《红楼梦》中,贾赦、贾政的父亲,名字叫做贾代善。代善这个名字,就有迹可寻。
清太祖努尔哈赤次子、礼烈亲王的名字,就是代善。由此可知,代善才是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个真实的“明珠”。如此,则《红楼梦》所记,应该就是清朝前期的历史了。
接着,笔记作者又列举了几条自己所推测的见解,目的是希望善于读《红楼梦》者,能够知晓他的想法,并且有所启发吧。
林黛玉与薛宝钗两个人争贾宝玉。
笔记作者认为,其实就是映照康熙末年,允祀(即胤禩)等人争夺嫡位一事。
其实,所谓的“宝玉”,原本就不是个人,而是个物件。这个物件不是别的,其实就寓言着象征江山社稷权威的“玉玺”。简而言之:宝玉寓玉玺。所以,《红楼梦》的作者,在书中也说得非常明白,宝玉原来就是一块顽石。
黛玉的名字,取“黛”字下半结构中的“黑”字,与“玉”结合,去掉“黑”字的四点底,就可以组成“代理”两个字。所谓“代理”,其实,就是“指代的是理亲王”。
理亲王本来是皇次子,所以,就用双木合成的“林”字来影射他。
作者这样的用意,还怕读者不明白,于是,又故意在贾迎春那里用了一次,给她起了外号,叫做“二木头”。二木头就是一个林,迎春也是排行第二的。
薛宝钗的影子是花袭人。
《红楼梦》的作者,在写宝钗的过程中,因为不能在宝钗那里极情尽致,所以,又塑造了一个袭人,来弥补书写宝钗时留下的不足。
“袭人”二字拆开,俨然就是“龙衣人”了。
结合以上所述,宝玉寓玉玺;黛玉影射理亲王;袭人是宝钗的影子,而她又是“龙衣人”。黛玉与宝钗争宝玉,而康熙后期,确实有废太子之事,有诸子争权之实。
一切似乎就很清楚了。
这才是《红楼梦》一书的第一等大事。
《红楼梦》一书,所包罗的内容十分广阔,当然不仅仅只有上述的第一等大事。
事实上,可以这么说,清朝顺治与康熙两朝八十年的历史,全部都在书中。
《红楼梦》中的海外女子,就是明指延平王郑经占据台湾一事。
《红楼梦》中的焦大,应该指的是洪承畴。
洪承畴晚年不再掌握权柄之后,他闲居无事,失意无聊。笔记作者孙静庵曾在某一部笔记小说中读过洪承畴的几则轶事。焦大酒醉后的自表战功,与笔记小说中的洪承畴轶事十分符合。
《红楼梦》的妙玉,肯定就是吴梅村(伟业)。
妙玉走火入魔之后,遇到劫难;也就是吴梅村所写的自己在家安居,被朝廷追索,自己不得已才出仕满清。
吴梅村是吴人,妙玉也是吴人。妙玉自己就住在大观园中,而她常常自称是槛外人,明明显示的就是不臣的意思。这与吴梅村类似。
另,关于吴梅村出仕清廷一事,可以参看《桃花扇•余韵》这一出戏,当时,官府点派差役之后,差役们就拿着牌票(旧时官方为某具体目的而填发的固定格式的书面命令,差役执行时持为凭证。)去寻访前代的遗民。由此可知,吴梅村之出仕清廷,肯定是备受逼迫了。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应当就是指宛平相国王文靖(熙)。
康熙执政期间,汉大臣有权力,能为一时之重的,以王熙为第一。《红楼梦》一书中,也说王熙凤就是一男子。
附本文相关资料:
【纳兰明珠】(公元1635年~公元1708年),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重臣,历任内务府总管、刑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职。在康熙议撤三藩、统一台湾以及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有积极作用。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因朋党之罪被罢黜,后虽官复原职,但不再受到重用。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病故。
【爱新觉罗·代善】(公元1583年~公元1648年),又称代善,清太祖努尔哈赤次子。因作战英勇,赐号“古英巴图鲁”,公元1616年(天命元年)被封为和硕贝勒,参与国政,为四大贝勒之首,以序称大贝勒。努尔哈赤逝世后,主持诸贝勒拥皇太极继位。公元1635年(天聪九年),被皇太极斥为轻视君上、贪财违法、虐待属人。公元1636年(崇德元年),被封为和硕礼亲王,世袭罔替;次年,被皇太极复斥为越分妄行、轻君蔑法,渐赋闲家居,不问朝政。皇太极一朝,因其年长位尊,一直遭压抑。公元1643年(崇德八年)皇太极逝世,为消弭内斗,拥皇太极第九子福临即位。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病死北京,终年66岁。赐祭葬,立碑纪功。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追谥曰烈。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入祀盛京贤王祠。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配享太庙。
【爱新觉罗·胤禩】(禩同祀,为祀异体字;公元1681年~公元1726年),清圣祖康熙帝第八子,雍正帝帝异母弟,生母良妃卫氏。少时为胤禔母惠妃抚养,诸臣奏称其贤。自幼备受康熙喜爱,17岁即被封为贝勒,为当时封爵皇子中最年轻。康熙帝曾命其管理广善库,重建东岳庙,署理内务府总管等等。一废太子时,与其同党跃跃欲试。康熙帝对其利用张明德相面为自己立嗣的行为深恶痛绝,个人威望及私党势力元气大伤,并不肯认输,康熙朝最后十年,未放弃对太子之位的争夺。康熙帝驾崩,本以为同党胤禵能入承大统。雍正帝上位后,改其名为允禩。为稳定人心,先封其为和硕廉亲王,命办理工部事务,兼理藩院尚书。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削其王爵,圈禁,改名为“阿其那”,改其子弘旺名“菩萨保”;九月薨,享年45岁。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以胤禩无悖逆之实,下旨复原名胤禩,恢复宗室,并录入玉牒。
【理亲王】爱新觉罗·胤礽(公元1674年~公元1725年),清朝以及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经过公开册立的皇太子,乳名保成,清圣祖康熙第二子,母为仁孝皇后(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除康熙早殇诸皇子外,序齿为皇次子。因其胞兄、嫡长子承祜幼殇,在刚满周岁时即被确立为皇太子。自幼聪慧好学,文武兼备,不仅精通诸子百家经典、历代诗词,而且熟练满洲弓马骑射;长成后代皇帝祭祀,并数次监国,治绩不俗,在朝野内外颇具令名。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二月,康熙帝北征噶尔丹,特命胤礽监国,后康熙北征都让胤礽监国理政。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九月,以罪废拘,系于咸安宫;同年十二月释放。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三月,复立为皇太子。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十月,再以罪废黜,仍禁锢咸安宫。雍正帝继位之后,将其改名为“允礽”,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历1725年1月27日)幽死,享年五十一岁。后被追封为和硕理亲王,葬于黄花山(今天津蓟县)理亲王园寝,谥曰密。有作品见《康熙朝雅颂集》、《晚晴簃诗汇》。
【延平王】(公元1642年~公元1681年),即郑经,一名郑锦。字贤之、元之,号式天,昵称“锦舍”,籍贯福建泉州,台湾明郑时期的统治者,郑成功长子,袭封其父延平郡王爵位。嗣位期间,曾与清廷展开多次谈判,坚持采朝鲜不削发、不入贡之例,但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三藩之乱爆发,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请援,率军东渡福建;收回厦门,并收漳州、泉州与潮州三府,进而攻下广东惠州。率兵西征,请耿精忠如约拨船及地方安插兵士。耿精忠不答,双方交恶。广东平南王尚之信、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继为清廷平定,云南平西王吴三桂亦死,郑经势力败退,仅能守住厦门。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清将万正色遣人游说郑军水师副总督朱天贵(原为耿精忠部将)率舰300艘,将士2万余人降清,放弃厦门并班师回台,之后,沉迷酒色,翌年病殁。
【洪承畴】(公元1593年~公元1665年),字彦演,号亨九,福建泉州南安英都(今英都镇良山村霞美)人。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进士,累官至陕西布政使参政,崇祯时官至兵部尚书、蓟辽总督,松锦之战战败,被清军俘虏后投降,成为清廷的汉人大学士。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四月,随清军入关。抵京后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衔,列内院佐理机务。宣导儒家学术,针对顺治帝不崇信孔孟,提出意见,为满汉的合流打下基础;建议清廷采纳许多明朝典章制度,献计甚多,大多被信纳,加以推行,完善了清王朝的国家机器;为了巩固清廷的统治,建议“习汉文,晓汉语”。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受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总督军务兼理粮饷。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督清军攻占云南后回北京。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自请致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逝世,谥文襄。
【吴梅村】(公元1609年~公元1672年),即吴伟业。明末清初诗人,太仓城厢镇人,字骏公,号梅村,又号梅村居士,梅村叟,鹿樵生,灌隐主人,大云道人,旧史氏等。复社重要成员。多才多艺,学识渊博,著述甚多。工诗能文、熟悉音律、擅长度曲填词,杂剧传奇、绘画等也深有造诣。诗歌创作成就最大,其诗取经唐人,各体皆工,七言歌行自成一体,时称“娄东派”,世称“梅村体”。与钱谦益、龚鼎孽并称“江左三大家”。一生写诗千余首。著有《梅村集》、《梅村家藏稿》、《绥寇纪略》、《春秋地理志》等。
【王熙】(公元1628年~公元1703年)字子雍,顺天宛平人,清初大臣,明朝礼部尚书王崇简之子。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右春坊谕德。累擢弘文院学士。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擢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考满,加尚书衔。清圣祖康熙嗣位,改兼弘文院学士。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迁左都御史。迁工部尚书。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转任武英殿大学士管兵部事。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调兵部。汉臣与闻军机,自王熙始。丁忧,去职。康熙二十一年,即家拜保和殿大学士(公元1682年),兼礼部尚书。以和平宽大,宣上德意,与民休息。造次奏对,直陈无隐,上每倾听。太祖实录成,加太子太傅。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以疾累疏乞休,温旨慰留。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诏许致仕,晋少傅。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卒,康熙帝命皇长子直郡王允禔、大学士马齐临丧,行拜奠礼,举哀酹酒,恩礼有加,谥文靖。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