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98 《报告编制员》
在RB/T214-2017 的4.1.4里,提出“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简称:人员。对于环境监测机构行业,即是“环境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其中包括做检测技术工作的“报告编制员”。
1. 含义:
报告编制员:是指经实验室的授权,按照实验室规定的格式录入委托单位信息、委托检测样品信息、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检测标准等信息,生成检验检测报告,并按照实验室规定程序取得授权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添加相关标识的人员。
2.要求:
报告编制员应具备以下能力:1) 掌握 CMA 资质认定和或 CNAS 实验室认可关于标识使用的规定;2) 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微生物基础知识,能够正确识别和使用计量单位,以及单位的换算和科学计数法的表示;3) 了解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的区别,能正确使用判定标准。
3.培训:
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岗位职责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认定培训、检验检测基础知识培训(计量基础知识;实验室常用器皿的使用及清洗基础知识;实验用水、化学试剂及溶液基础知识;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标定和保存基础知识;标准物质分类、采购、使用和管理基础知识;化学分析方法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采样基础知识;有效数字的保留和数值修约基础知识;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检验报告的出具基础知识;检测方法验证基础知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基础知识。);仪器设备培训:应掌握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和维护要求。
4、培训方式:集中授课、自行学习。
5、人员能力确认:自我声明确认、书面考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