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呲——”狠狠一脚刹车踩到底,车子咯噔地晃了两下,登时也还是立住了。好险,差点跟前面的车屁股来个亲密接触。善哉善哉,阿弥陀佛。算起来这仿佛是我这个空有十年本本儿龄,上路驾龄不过三个月的女司机,常常犯的错误。料想如若祖之在副驾驶坐着一定会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如何把目光放的长远一点,虽然远处只有红红绿绿从来没有过大鱼,也会不厌其烦地嘱咐我如果前车的刹车灯亮起来的时候自己就应该万分注意,虽然我常常两万放空根本看不出啥时候亮起来的是刹车灯…还会告诉我车子是需要好好保养的,就像人一样,不能简单粗暴下脚过重…虽然他也常常忘记很多时候他都会忍不住顺手按下了那个手刹的小疙瘩儿,导致轮子发出刺耳的摩擦声,总让我措手不及,心惊胆战…幸好,今天的一脚,并未让他亲眼目睹。左不过,仔细想想,我的过错,总是多些的。
伸长了脖子朝前看,原来是前车在礼让行人。
曾记何时,车辆和行人抢行现象已成一种交通疾病,由此导致的伤亡事件也是举不胜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继“严查酒驾”之后,又在全国各地相继推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新交规,车辆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却意义非凡。
亲爱的司机朋友们,你会礼让行人吗?
此时此刻大家一定会异口同声,纷纷点头示意。是啊,礼让行人是件好事,是对行人的尊重,是对生命的尊重,能够让人能感受到被尊重的温暖,充分体现出了城市的文明程度。
但也有很多时候,尤其对于熟悉路况的司机朋友们,就又不自觉的抱着“侥幸心理”,心里盘算着这里没有摄像头,留不下“作案证据”就可以悠哉游哉,又或者因着赶时间等等借口来搪塞糊弄自己罢了。这个时候,你又会怎么做?是“傻乎乎”地停在原地等着行人经过,还是也侥幸一把,即使事后也会懊恼不已,心惊胆战地常常查看违章记录?
无论哪样,似乎都还是逃不开一个问题:你在自觉遵守的背后,是真正的自觉?还是做做样子而已?这似乎又要上升到人性的问题上了,这里暂且不深入细谈。
其实也不能一叶障目对侥幸心理者大张旗鼓地摇起道德大旗来鞭挞教育的,人,毕竟要有规则来约束。
近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纷纷对“中国式”过马路交通违法行为亮起罚单。出现中国式扎堆的前行蜂拥汽车等交通不文明现象,普遍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公民遵守,其遵规守纪意识淡薄,道德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同时相关部门规则不健全,设施不完善,宣传教育力度不大也是重要原因。
我们再看回“礼让行人”一事,想来杜绝侥幸心理最好的办法该是更加规范的规则和查处力度吧。
另外有一点也不容忽视,这条规定只适用于司机朋友,却对行人没有限制,尤其是红灯时,依然会有行人熟视无睹,我行我“路”,甚至还有恶搞派在马路上大摇大摆地玩起了鬼步舞,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让人唏嘘不已。似乎有了礼让行人的条例法规的庇护,让这些不遵守交规的行人,更加肆无忌惮心无旁骛,而对于眼前这种种,司机师傅一定也会更加义愤填膺的。
但老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礼让也该是互相的,文明社会需要我们共同去创建。
别以为礼让只是一件小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对他人的尊重恰恰体现在细节小事中;不要以为闯红灯事小,但请“勿以恶小而为之”,彼此尊重,人人心安。正是这一件件或恶或善的小事,彰显了我们的素质,体现了一个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愿你我能为自己,为他人营造一个和谐而又宁静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