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年关将近,活动较多。我负责组织单位一项活动,临时借别人场地排练节目。为了使用方便,领导建议我给人送箱泡面,我沉默了,打了个哈哈。
送点儿东西,我能理解领导的用意,无非是沟通更顺畅一些、使用更方便一些。但是一箱泡面是不是看轻了人家,还不如不送,吃顿饭都比送箱泡面来的实在。更何况,众目睽睽,我如何拿箱泡面给别人,贬低了别人,也拉低了自己,弄不好还可能把事情给办砸了。
社会是现实的社会,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社会心理学在谈及人际关系时,提出了“互惠原则”,就是说礼尚往来是保持密切关系的重要手段。别人愿意帮忙,并非看在我的面子上,而是看在组织和领导的面子上,考虑的是长远合作,互惠互利,而非个人的蝇头小利。
其实,给钱或物品之类的奖赏,有时候有用,有时候反而会带来负面效果。
举个例子,你很久没回家了,父母给你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你随手给了父母1000元,以示感谢。脑补一下父母会是啥反应?父母给你做饭是为了你的钱?
某幼儿园嫌一些家长接孩子总是迟到,于是规定:晚来10分钟罚款100元。没想到,晚来的家长不减反增。实施一段时间之后,院方发现收效甚微,于是取消了这项规定,不罚钱了。但是,晚来的人比之前更多了。
这时的惩罚为什么效果不佳呢?
因为本该用社会规则约束的事情,运用了市场化手段,反而破坏了家长接孩子的积极性。本来家长按时接孩子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与金钱无关。而院方的这一做法会让家长认为,自己按时接孩子是为了避免被罚钱,那就可以晚接了,大不了被罚钱呗,也不会心里过意不去,因为他们已经为这件事从金钱上做出了补偿。
奖惩在心理学上都是对行为的强化,奖是正强化,惩是负强化。不得不承认,强化对于行为的养成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在学习等需要内生动力持续完成的事情上,这样的强化意义并不是很大,有时候甚至会适得其反。
比如,孩子每次按时完成作业,你都奖他一颗糖。某天,他完成了作业,你却没有给他糖,他以后可能就不按时完成作业了。因为他会认为,按时完成作业只是为了获得一颗糖,而不是他应该完成作业或喜欢做作业。
因此,父母教育这方面给予孩子奖惩时一定要恰当,千万不要扼杀了孩子学习探索的积极性,那恐怕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