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长篇小说的“类型”或者“领域”这个词,已经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老师的授课当中有,我开始专注的书中有,甚至也到了自己需要确定这个的时候了。
其实,当我的内心想要迈出写长篇小说那一步的时候,这个答案其实就已经有了,那就是:通俗小说。
理由一:通俗小说通俗易懂
通俗小说的特点就是通俗易懂,不仅读者群广泛,而且更具娱乐性和可以打发人们无聊的时光。另外,我觉得通俗小说特别适合构建那些离奇曲折与引人入胜的情节,特别容易有故事性。
有关写作的难度,在我的认知里面,其等级由难而易排序应该如下:首先是“文学性”或者“文学价值”,其次是“技巧”或者“手法”,再次是“情节”或者“剧情”。
最近,刚读完《静静的顿河》这本一百多万字的大部头。它虽然是一部史诗级的作品,抛开战争其实就是爱情,剧情不复杂,厉害的是作者所写的文字的那种张力,对人性的探讨,和艺术的生命力。
所以,我写小说,首先注重的就是剧情,因为相比较于我而言它最容易, 其次是手法,最后才是文学性。
我认为,剧情在长篇小说尤其是通俗类型里面特别有优势。当然了,我所讲的或者想写的剧情应该更生活,更现实,更严肃,是区别于其它小说类型的,比如言情、玄幻、科幻,等等。
理由二:通俗小说有无限的可能
读韩江的《素食者》时,语言通俗易懂,一点儿也不费劲儿。它是严肃文学,也是通俗小说,只是它更具有了深刻的文学价值和思想内涵。这样的优秀作品,应该就是我所理解的,同时兼具了“剧情”、“手法”和“文学性”的作品。
韩江是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素食者》也获得过布克奖。
当然了,这样的通俗小说于我而言还很遥远,也是永远达不到的高度,但是不影响去读、去学它,因为它有无限的可能。
理由三:喜欢读通俗小说且正在大量阅读
最近,我也在精读劳伦斯·布洛克的《布洛克小说写作手册》,它里面有这样一段有关写作观念的话:“你喜欢阅读什么小说类型,就写这种小说类型。既然你选定了写这种类型,你就得专心大量阅读这个类型的作品。”
几年前,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开始写小说,就只是喜欢看小说。
东野圭吾的小说是我比较偏爱阅读的一种类型,他的书特别通俗易懂,读着不累,大部分书的剧情都会有人被杀,为了探寻答案或者真相,总是很容易被吸引着继续读下去。就这样,读着读着,就读完了他的所有书。读的书越来越多,好像永远没有离开过东野圭吾式的那种社会类推理式的通俗小说。比如,又读完了叶真中显,读完了紫金陈。
后来有机会开始写小说,还记得第一次尝试写,写的是这篇《短篇|破碎》。当时构思,就是从自己现实当中热爱的篮球场开始,虚构出来了有关“破碎”的剧情,主角人物是异乡的“我”和球霸“光头”,然后通过人物“老王”作为桥梁展开剧情,当然会有“光头”的被杀,只是结尾才揭露是“我”雇的凶。
再后来,燕姐在我文章下面评论“前期中规中距平平淡淡,中期开始发力,后期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结局意想不到。东野圭吾小说即视感”。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东野圭吾式小说对我的深刻影响,以及自己的喜欢是什么。
好了,已经很清楚了,用劳伦斯·布洛克的一段话结尾呗,他说:“在你通往作家的道路上,决定写什么类型的书是关键一步。一旦你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领域,并以此为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