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客?你请客?
我和老婆的相知相恋,开始于95年的两顿饭。
第一顿就是在大学同学圈里传遍了的“请吃蛋糕”事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一日晚间课后,一直倾慕于老婆(当时还只是同学)美色的我,在考虑再三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回头对正在收拾书包的她说:“我请你吃蛋糕吧?”
“老婆同学”一愣之后,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不仅答应了,还非常爽快地把这个消息向全班大声宣布出来:“XX要请大家吃蛋糕啦!”
我听罢眼前一黑,心想你到底理不理解“你”和“你们”的区别啊?正想解释,“大肚”(我大学时最铁的哥们儿)突然回头喊道:“请吃蛋糕,好啊!”“大肚”的呐喊顿时得到了全班许多同学的正面回应,我当时眼前又是一黑,心想连解释的机会也没了。
我默默心算了一下口袋中的钱和当月的伙食结余,觉得还够请大家吃一顿,就索性将计就计,很爽快地答应道:“行啊,大家都来吧!”当时心里虽然很痛,但是想到“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道理,也就强忍住了。
谁知这时,一直不声不响的林小凡同学突然冒出一句:“要不你们去吧,我今天不太舒服(注: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所谓“不太舒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林小凡是“老婆同学”大学时的闺蜜,所以一听她说不太舒服,“老婆同学”马上自告奋勇的说:“要不我也不去了,我回宿舍陪你。”
我当时的心情,只能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了。不过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所以最后也只能强打着精神跟大家一起去蛋糕铺了。
第二顿饭是大约一个月以后的事情。
“请吃蛋糕”事件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再在公众场合邀请“老婆同学”吃饭,生怕她再发出“同去!同去!”的号召,但是不吃饭又很难进一步增进我们的感情,所以一直处于很矛盾的状态。
终于有一天,百年不遇的机会来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傍晚(饭点儿),我在校园中间的橱窗地带徘徊观望,突然从玻璃的反射中看到“老婆同学”远远走来。我保持镇定,一直等她走到很近的时候,才装作漠不经意地一转身,骤然发问:“真巧!是你呀!干嘛去啊?”
不出我所料,“老婆同学”在如此短促的时间内,无法完美地编造一个谎言,所以她很诚实地告诉我:“去吃饭。”
“去哪儿吃啊?”我问。
“四海乐。”她答。
“吃什么啊?”
“牛肉面吧。”
在“老婆同学”被这一连串的急促问答弄得措手不及时,我抓住时机,及时发问:“那你请我吃牛肉面吧?”
“老婆同学”显然被这一深思熟虑、精心设计的问题给弄懵了,有十几秒都张着嘴,没说出话来。
不过最终她还是很“高兴”地答应了,我也很高兴地跟她去了四海乐,买了两碗牛肉面,我大碗她小碗,很高兴地吃了。
吃吐了的生鱼片
我俩好了以后,出去吃饭的次数就越来越多。
当时没太多钱,所以经常是在宿舍关门之前,俩人手拉手的跑到校外的“绿发餐厅”,一人点一盘炒饭,一共十元左右,吃得其乐融融。我当时常点的是牛肉炒饭,“老婆同学”常点的是扬州炒饭。她喜欢把炒饭拌上番茄酱吃,直到现在还是这样。
大学毕业后,“老婆同学”工作了,我考了研,其间还在各处打工,经济上慢慢宽裕起来,所以吃饭的地方也向北京四处延伸开来。
“老婆同学”迷上了日本料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吃一顿三文鱼片。我开始时对生鱼片感觉一般,不过后来受到“老婆同学”的影响,也慢慢爱吃起来。
当时在长城饭店附近,新开了一家叫“菊”的日本料理自助,68元一位,
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对于日本料理来说,当时算是很划算的了。我和“老婆同学”那时几乎每月必光顾“菊”一次,每次去从来都不吃寿司,只吃生鱼片(原因嘛大家应该也都猜得到),每次吃完必会摸腹感叹:“真值啊!吃生鱼片还能吃饱。”
一次,在“菊”中大快朵颐之后,结账出来,“老婆同学”一脸得意地对我说:“今天我吃了特别多三文鱼,估计把这一个月的量都吃出来了。”
然后,她就开始快乐地拍着肚子哼哼。哼哼了一会儿以后,她忽然又有点儿忧郁地对我说:“今天可能吃三文鱼吃得太多了,有点儿撑着了。”
再过了一会儿,她就一路“小跑”,狂奔到路边的一棵小树旁,把刚才吃的三文鱼如数奉还给大地了(注:那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人吃撑到能吐了的地步)。
回家的路上,“老婆同学”一直闷闷不乐,我还以为她吐了难受,帮她抚了抚后背,没想到她突然冒出一句:“今天真是不值,早知道全都吐了,还不如当时少吃些,还能存点儿……”
异国他乡的吃货
2002年,“老婆同学”出国去了加拿大,我留校教书一年,一年后飞赴加国与她团聚。
下机后,“老婆同学”为我接风,请我到她们宿舍楼下一个叫Wendy's(一个比麦当劳小一点儿的快餐连锁店)的“餐厅”里吃饭。
当时我的英语很烂,所以只能由“老婆同学”点餐。她点了两个汉堡,一个小薯条,一共十加元左右,然后端起来就要走。我当时问她:“不点可乐吗?”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点了一个中杯可乐,递给我说:“你喝吧,我不喝。”
我们坐下来,一边吃一边聊。
聊到中途,“老婆同学”说她有点渴,把我的可乐要过去喝了两口,又还给我。然后我们继续一边吃一边聊。
多年以后,一次无意中聊到此事。“老婆同学”跟我说,当时因为她出国花费很大,而且都是花家里的钱,所以并不常去Wendy's,只是在想改善生活的时候才偶然去一次;每次去,也只是点一个一加元左右的Jr. Burger,从来都不舍得点可乐和薯条。给我接风的那一次是例外,中途她看我喝可乐喝得那么开心,她有点儿馋,所以就要过去喝了两口……
到加拿大后不久,我也像“老婆同学”一样感觉到生活的窘迫,所以花钱也开始小心翼翼起来。每月绝大部分的花费都在食物上,而且食物也大多都是买打折的。还好加国的食物质量比较好,即使是打折的东西也是非常新鲜。
2004年,就是“老婆同学”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年,是我们生活上最紧张的一年。她因为要搬到London来跟我住,本来在Edmonton一份餐馆打工的收入也就没有了,而新的工作又还没有找到,所以两个人的吃住,就全压在了我一个月1000加元左右的奖学金上。
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们都没有下过馆子,吃的东西都是从超市买回来,自己做(我的厨艺也是在那时练出来的)。那时,我们也还没车,不过还好超市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大约只有7、8百米左右,走着来回就可以。不过到了冬天的时候就很痛苦,因为加拿大的雪很大,天气很冷,别说要走7、8百米,就是在外边站一小会儿都觉得很难受。
我当时白天上课忙,所以出去买菜的时间一般都在晚上(超市是24小时营业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半夜出去买菜,地上的积雪已经有小腿一样厚了,我和“老婆同学”深一脚浅一脚的从家里走到超市,买了六大袋儿菜,然后我提四袋儿重的,她提两袋儿轻的,又深一脚浅一脚的从超市走回来。
因为是半夜,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厚厚的雪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并行的两行脚印;而且因为白天刚下过雪,夜里很晴,一轮半圆不圆的大月亮,照在印着两行脚印的白白的雪上,很是明亮好看。
回家以后,我们做了一锅鸡蛋西红柿汤,红红黄黄的,再加上一点绿色的葱花,一人捧着一碗,面对面地吃下去,刚才的寒气也就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