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府对犯人执行死刑,通常要用刀砍掉脑袋。这叫做斩首,执行死刑的人,叫做刽子手。
1914年,《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1932年,《六法全书》正式确定,"死刑用枪毙"。从此,用斩首执行死刑的方法退出历史舞台。
邓海山(不详一1925年),被称为清朝最后一个刽子手。他在湖南长沙县(今长沙市)当刽子手。
拜师学艺时,师父告诉他,杀人不能过百,否则可能遭受报应。
但是,当刽子手的收入比较高,邓海山就没在意师父的教导。据说他斩首约有三百人。
清朝灭亡后,枪毙代替了斩首,刽子手没了用处。
邓海山的晚年生活很凄凉。
他没能娶妻生子,去世时也是孤独一人。晚年时,他想去寺庙当和尚,但没有寺庙收留。而且,他没什么收入,到处遭遇人们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