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场大梦,梦到我又结婚了。
我美得赛过了天上的七仙女,地上的秦淮八艳。而夫君是何等美色,朦朦胧胧,却始终未能看得清。
今晨醒来,忙完琐碎之事,跟往常一样店中小坐,桌上一盏清茶,怀里一本书,是咯,我是立志要当个合格的文艺妇女的。
茶已饮尽,书页也已翻过数篇,可书中何记,我半点也没看明白。
我的头有点重,摇摇晃晃的,一会在想昨晚的“夫君”可是才如子建,貌若潘安?一会却又苦苦地回想,今早从我身边挪开的夫君到底有没有在我额头上留下情真意切的打卡吻?
罢了罢了,续一杯新茶,忘了昨夜,写写这几年的缘吧。
二零一一年,也就是六年前,蠢笨如我,再次参加的高考再次落败。也亏得爸妈生了我一颗强大的心脏,当时虽说伤心欲绝,也没能真的抹了脖子。
同年九月,我就躺在了成都工业学院的寝室里,跟几个姑娘整日的谈笑风生。
我跟杜公子,并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再见也没有(第一次是班会自我介绍,第二次是班上的一次联谊活动)由此可知,我俩都并不突出,未能惊艳到给彼此心中留下悸动的火种,连惊鸿一瞥的浮光掠影也没有呢。
两次之后,他还不知班里有我,我也没能注意到他。
第三次见面是开学第一周,专周课的第一天,我和同寝室的芳琳匆匆忙忙,在老师已经开始分配任务的时候溜进了教室最边上的一张桌上。
我俩放下书本,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一定神,才发现桌上的一群男生惊愕地看着我们。
我一晃而过:都是些土肥圆,没一个帅的。然后翻开书本,假装要做个好学生。
芳琳却活泼些:“我是达州的,有没有达州老乡?”果然就有个高个子男生激动难捺地说着“是。”
然后一大堆人簇在一起,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我泸州的”“我江西的”“我云南的”……
我毕竟还是个小女生,终也按捺不住,对着一排眼镜问:“有广安的吗,我是广安的。”一阵沉默让我的心忽地冷了下来。好尴尬呀。“没广安的,南充也行啊”我自言自语。这时杜公子开口了“诶,我是,我是南充的。”
都说人生四大美事为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杜公子的这几字让我的心稍稍一乐,“终于找到老乡啦,广安原本就属南充,是因为小平爷爷才单独划出去的,事实上比起广安,我离南充更近呢。”谢谢公子救我于尴尬。
没几分钟,杜公子将一款银白色的,按键和周边轮廓有些许掉色的,简直就是土里吧唧的诺基亚手机放在我的面前,“留个电话吧。”我被这种突然的桃花吓得迟疑半晌,但心里是偷着乐的,尽管这家伙长得不怎么样。
我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按下我的电话号码,然后开始打量他:长长的脸,尖尖的头,发乌黑而浓密,发型是杀马特的遗风,镜片下的一对眼睛好小哦,鼻子倒是高挺,呀,一个男人竟生了个樱桃小嘴!咦,等等,脸好红,害羞了么?哈哈,我料及长得很奇怪的杜公子在递出他手机时花光了平生所有的勇气。
后来倒是像朋友一样,偶尔聊天,偶尔谈心,偶尔麻烦公子往我的Mp4里下载《梅花三弄》…
后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经常聊天,经常谈心,经常麻烦公子往我的手机里下载各种歌曲…
公子没说过喜欢我,事实上说与不说我也不可能喜欢他。直到第二年的春天,家乡的小男朋友莫名跟人跑了,我莫名的失了恋。
公子那夜在电话那头,像个哲人一样安慰着我,说着“没有如果,只有结果”;说着“放不下,是因为伤得不够深,痛了,自然就放下了”;说着“爱是一种付出,你值得拥有更好的”…
我也徐徐回应:嗯,会好起来的。
自那半月,我时常一得空就租辆自行车独自出校门去,一副耳机永远塞在耳朵里,眼睛里时不时就噙着孤独的心碎,背包里永远揣着纸笔,漫无目的地走,走到月上柳梢头……哎,说是疗伤,伤却渗入肺腑里。一连半月,总是听着别人的歌,流着自己的泪。
如果没有杜公子,我可能不会好得那么快(假好也是好),事实上以我的性格,就算没有杜公子,也会有李公子张公子刘公子马公子…也没人说失恋了非得披麻戴孝守寡三年嘿。哎,不甘寂寞的女人呐!
许是那些时日,我总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到处走走停停,如此孤孤单单,悲悲戚戚,总有种惹人怜的感觉,该是让杜公子趁虚而入吧。事实上毫无讳言地说,我在等着杜公子趁虚而入。
一日黄昏后,公子约我共进晚餐,地点在学校的商业街,吃饭时聊些什么已全然忘记,或许根本什么也没聊,尽剩沉默地陪伴了。饭后,我俩推搡着结账,就在我把钱塞进公子包里的那刻———我的手碰到公子的手了,一阵电流穿心而过,那种感觉变成爱情来临的永恒一刻,永远地,被钉在了我的心上。
我快速撒回手,一阵绯红窜至脸颊,我不敢看他,眼神弥望开来:一对情侣两手紧握,正信步向乒乓台走去;足球跑道的裤衩大哥仍在快步跑着;校外的成灌高速上一辆辆车疾驰而过;一轮圆月正悄悄爬了上来……
没多说,我俩各自回了寝室。我方才进门,公子电话便进来了,说是明日有事陈我,务必容他详细而禀,万勿推辞。
第二天,两个人,两颗心,走在僻静的夜色中,在夜色下寻了一处僻静之地,我俩开始吐露心扉。
不得不说公子的骗术真是高明,长情的告白竟没有礼物,没有誓言……什么也没有,只款款伸出一只手,问我愿意吗。
我将手交了出去,愿意许公子一段时光,皎洁月光为证,簌簌风声为证,影儿一双为证。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恋爱甜得像糖,大学时光被偷得精光。转眼两个“毕业”大字印在前额,此时方才失措,大学匆匆,无一所获。却不知怎蹦出个孩子!!!
我的天!!!!!!!!!
后来我们鼓足勇气决定结婚!
后来我们鼓足勇气结了婚!
那是二零一四年的九月初九,夏已褪尽,秋如期而至。
忆中那日, 天亮得特别的快,苍穹只一晕霞光,很快,光也羞赧地躲进云层,只有云朵蓝白蓝白的织着,成都很罕见。时而吹来的街风很柔软,像是秋的抚摸,空气浪漫而不伤悲。
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从此誓执一人手,相约觅白头。
因为重要所以激动吗?我也不知。反正从初八醒来就一直睁着眼,莫名的亢奋让我整夜不得眠。
家里的客人多得连挪脚的地方都没有,通宵都响动着远道而来的小伙伴的打牌声。
我在床上打着滚,直至化妆师敲门而入,夜尽了,一切终是来了。
该是美好的一天吧。我起身于阳台的镜前端坐,一张倦容任由她倒来倒去,可惜,捯饬了几个时光,我对那天的妆容还是不满意。
我不喜我的婚纱,太旧,款式也老气,妆过浓艳,还有我的头发,前面的刘海应该夹上去,盘个简单的丸子头就好,这样才能漏出我这张明媚的脸,然后笑得自然而稳重。
没有准备的婚礼,注定是一场接一场的慌乱。仪前的错放音乐,仪中的错乱先行,还有婚礼前后对诸多远来客的问候不及,都成了无法扭转的败笔……并不美好的一天。
现在每每想来,还是耿耿于怀,恨不能重头来过。
————最好把对面的新郎也换一换。
些许时候,我会这样想,就如刚才,我从小吃堆里找到他用过的牙膏,又从插座上拔下他永远拔不下来的充电器,又从一件水下面找到他的一双臭袜子……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摊上老公如厮!
“嗨,男人结婚了都那样。”是的,没能把夫君调教过来的女人最后都认了命,嘴里骂着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时常认命,时常也做最后的负隅顽抗。但只要一想起那晚的皎洁流光,就能让自己的整颗心都甘之如饴。
————还好对面的新郎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