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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国王猜忌臣民的收获,下令召回所有英国人,准备亲自征伐爱尔兰。[12]但理查德和其他冒险家设法安抚他,以最恭顺的姿态将征服的战果奉献为王室封地。[13]国王率领五百名骑士和其他军队在爱尔兰登陆,发现爱尔兰人新败之余、士气低迷。他长驱直入、纵横全岛,除了接受新臣民归顺外,无事可做。他让大部分爱尔兰首领或君主保留其原有领地,把一些土地封给英国冒险家,任命理查德伯爵为爱尔兰总督。国王驻节数月,班师凯旋。战事本身微不足道,只有结果具有重要性:爱尔兰自此成为英国藩属。
为数不多的英国移民被怀有敌意的多数土著包围,不得不授予其首领兵法部勒的武断权力。简而言之,无论英国殖民点还是爱尔兰部落,都没有法律和公义的容身之地。在新来的冒险家赞助下,王权领地得以建立,获得了独立的权威。土著从未完全臣服,始终仇恨征服者,冤冤相报无已时。因此,四百年来,爱尔兰仍然是无法接近的蛮荒之地。直到伊丽莎白一朝末年,爱尔兰才被完全征服。直到女王的继承者,征服爱尔兰才有望给英国带来利益。
亨利王子成年后,开始显示个性、要求独立。他为人勇敢、有志、慷慨、宽宏,青春鼎盛、鹏程万里。但是,如果成年后不能以谨慎加以调剂,势必引起大祸。据说,王子行涂油礼时,父王为了增加典礼的尊严,亲自在桌边充当扈从,为前古所未有。王子对一个廷臣说,伯爵的儿子服侍国王的儿子,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话可能只是无害的玩笑,甚至可能是变相恭维父王。但无论如何,这是王子心高气傲的征象,他的所作所为不久就证实了这个推测。
路易为了巩固联盟,在巴黎附近召集大贵族会议。会议支持法王的举措,宣誓为亨利王子的事业而战。亨利王子投桃报李,宣誓永不抛弃他的法国盟友。王子还新铸了一块御玺,将他计划从父王手中夺取的领地赠给盟友们。
亨利二世象大多数诺曼世系列王--除斯蒂芬以外--一样,大部分时间驻节大陆,而不是英国。他在大陆时,英国绅士贵族从驾。他在英国时,法国绅士贵族从驾。英国人和法国人出仕同一个政府,好像同一个民族。许多情况下,立法不分彼此。国王和所有英国贵族都出身法国,法国人的习俗居于优势,是人们模仿的对象。因此,无论文学还是礼貌、法律还是艺术,外国的进步得以大量移植到英格兰。王国的风尚不再落伍于欧洲大陆的邻邦。更平凡、但也更明智的撒克逊习俗和原则被骑士的矫揉造作和经院哲学的微妙取代。世俗政府的封建观念、宗教感情的罗马权威彻底贯彻到民众中。
财政史》(the history of the exchequer)中提到过,亨利即位第二年、第五年、第十八年征收免役税。其他作家提供了这三次征收的更多材料。于是,国王得到免役税,就和欧洲各地充斥的冒险家签订合同,这些冒险家又召集自己的同类,定期服役。这样的军队规模较小,但比王室军事封臣组成的军队更有用。封建体系自此开始解体,诸王贪图金钱,他们的力量系于府库丰盈。贵族疲于需索,开始保卫他们产业的权利。在欧洲不同的国家,同样的原因产生同样的效果。
菲利普和理查德由于他们领地的位置和形势,有权力上的斗争;由于他们的年龄和偏好,有荣誉上的斗争。在他们反对共同敌人时,这些竞争可能有助于他们的事业,但在目前闲暇无事的情况下,很快就激起了两位性格暴烈的国王的冲突。双方都是傲慢、勇武、固执、野心勃勃的人,都被表面上的伤害激怒。由于双方的傲慢,怨恨的原因无法消除,敌意无法避免。
但菲利普无意乘胜进取,也无意解放圣城。他难以忍受理查德出尽风头、占尽上风,又看到回欧洲可以获得许多利益,就宣布返回法兰西。他借口健康不佳,抛弃了共同的事业。但他给理查德留下了一万军队,由勃艮第公爵指挥。他撕毁了绝不在理查德东征时侵犯其领地的承诺,但他一到意大利就向教皇塞莱斯汀三世申请豁免誓言。这个要求被否决,但他仍然以隐蔽方式推进其计划:利用英格兰目前的形势,发泄怨恨。
约翰想象自己获得法国方面的安全保证,可以放心追求安格拉姆伯爵阿马尔·塔里弗的女儿和继承人伊萨贝拉。约翰的王后是格洛斯特家族的女继承人,仍然在世。伊萨贝拉早已许配给德·拉·马什伯爵,只是由于年幼尚未完婚。约翰欲令智昏,完全忽视这些障碍。他说服安格拉姆伯爵让女儿退婚,自己也和王后离婚。他不顾教皇和德·拉·马什伯爵的反对,娶了伊萨贝拉。教皇反对这样不合法的离婚,受害的伯爵也很快找到了办法惩罚他强横无耻的情敌。
年轻的布列塔尼公爵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看清了他叔父险恶的人格,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前途,决定与菲利普和叛乱贵族结盟。他加入法国军队,与英国国王为敌。菲利普对他大加恩宠,授予他骑士资格,不仅将布列塔尼公国、还将他过去割让给叔父的马恩和安茹诸郡封授给他。
迄今为止,法兰西国王的野心和经营受到亨利明智的政策和理查德尚武的才干限制,无法大显身手。现在良机来临,可以反对这个卑鄙可憎的君主,剥夺英国-- 或者不如说英国国王-- 几代人以来从法国获得的领地。许多大诸侯本来可能出于嫉妒而从中作梗,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反对。另一些大诸侯要么漠不关心,要么支持王室宗主扩张权力的危险举措。佛兰德和布洛瓦伯爵参加圣战。香槟伯爵冲幼,由菲利普监护。布列塔尼公国激于主君被害,积极支持所有的制裁。约翰的封臣大多背叛,因此反对他变得轻而易举。
约翰内政不修,却以最卑屈的方式谋求外力的保护。他请求教皇英诺森三世调解英法冲突。教皇无时不想扩大其权威,下令菲利普停止进军,与英格兰国王讲和。但法国贵族愤慨地拒绝承认教皇僭越世俗权威,发誓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的君主打击一切敌人。
在个人勇武被视为主要成就的时代,约翰这种一再丢人现眼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最严重的蔑视。从此以后,他很难再统治这些桀骜不驯的男爵。但是诺曼列王的王权扩张已经超出了正常封建宪制容许的地步,他的权力被新的打击侮辱贬抑是理所当然的。男爵们乐于阴谋反对他,以便削减他的特权。那时,教会与英主强王争权,对约翰的无能正中下怀。他们不失时机,以更加傲慢轻蔑的态度,将国王置于教会的奴役下。
国王和教廷的斗争持续了几年。尽管许多教士害怕惩罚,服从约翰的命令,举行法事。但他们非常勉强,被自己和人民视为背叛原则、为世俗的功名利禄牺牲良心的人。危急存亡之秋,约翰为了给自己的政府增添一点声望,准备征伐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
国王和贵族的谈判在温莎和斯坦因之间的伦尼梅德举行,此地由此而知名。双方象公开的敌人一样列营对峙。经过几天交涉,国王不无犹疑地妥协了,在提交给他的宪章上签字用玺。这份著名的契约,通常称为《大宪章》,保证了王国各等级--教士、贵族、人民--的自由与特权不受侵犯。
宪章的主要条款是为了保护男爵们的利益。如果宪章没有走得更远,那么国民的幸福和自由并不会因此而大大提升,因为它仅仅增加了贵族等级的权力与独立,而贵族的权力已经很大,压迫人民不亚于绝对君主压迫他们。但贵族为了引导和强迫国王接受名垂青史的宪章,必须加入更广泛、更有公益性质的条款。他们不能指望人民的支持,因为他们和更低的等级既没有共同感受,也没有共同利益。男爵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自己的利益,确保自由公正的司法审判,也直接改善了公共
日耳曼人的政体主要是独立武士的联盟,而不是文明的臣民。其主要力量源于众多自愿结成的次级自治组织,自治组织的首领是成员结合的中心,享有至高无上的荣誉,受到不可侵犯的效忠。首领的荣誉包括一队勇武热忱的扈从。扈从有义务在战争中追随首领冒险犯难,在首领身边战斗、牺牲。他们应该不负首领的盛名和亲睐,尽忠竭力。
大贵族从未完全抛弃封建政体的原则。他是君主的封臣,有义务效忠、服从君主。因为他时时刻刻都需要乞灵于这些原则,责成他自己的附庸效忠、服从他。小贵族发现,如果王权毁灭,就没有人能保护他们免于强邻的欺压,自然拥戴王权、推进普遍和平等的法律。人民的利益尤其有赖于王室的伟大光荣。国王身为合法统治者,受到各式各样的国内动乱和压迫,把大贵族视为直接对手,通常扮演了平民监护人或保护者的有益角色。国王不仅有法律赋予的特权,而且有广袤的王室领地及大批家臣。可以说,国王是王国最大的贵族。如果他勇武干练(国王的地位要求他具备这些品质),通常能保证自己的权威,保证他作为共同体首领、法律与正义主要源泉的地位。
诺曼诸王的权力也得到巨大岁入的支持。这笔岁入长期固定,不依赖于臣民。人民没有武力,无法监察国王,无从保证司法行政的正规执行。在这些无法无天的时代,各式各样的压迫没有引起注意,随后就被引为先例,不得怀疑抵制。君主和大臣都蒙昧无知,意识不到公正执法的利益。也不存在既存的议事会或会议可以保护人民,以取消补助为武器,和平、正规地劝诫国王,保证法律的执行。
《大宪章》的让步,或者不如说充分建立(因为时代之间有很长的中间空白期)、渐渐加强了某种新型政体,将同样的秩序和正义引入行政权力。此后的历史多多少少不同于以前。但《大宪章》并没有建立新的法庭、法官、元老院,也没有废除旧的。它没有重新分配国家的权力,没有在王国的政治或公共法律上创新。它仅仅是守成,通过文字条款,反对一切暴政。这些暴政与文明政体不相容,如果长此以往,与任何政体都不能相容。列王、也许还有贵族、野蛮的恣睢此后多多少少受到抑制。人们的财产和自由更有保障。政府更接近于创立政府的初衷--维持正义、平等保护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