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方要求归还礼物,答应否?

从法律层面来说礼物归还与否,与其给礼物目的和财产大小有关。“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这是网上专业律师原话。

不过有人在给红包的时候直接备注“本转账以结婚为目的,分手需返回,收下表示同意”的这种操作,使在湖南企发文化传媒公司看到的我也大受震惊,现在的感情是貌合神离,已预见自己分手?

然后我去搜索了有关此问题的回答,大家都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感性方面看待这个问题的。不过我认为从这个问题来看,感情的破裂为前提。这意味着这个时候不需要再从情感方面来做此决定,不然之后所产生的纠纷还是会把两人拉到对抗面,被迫理性思考问题。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方太过分的情况下支持要回礼物。具体内容大概是:男生认为分手要回礼物只是因为对方可能之后也不会珍视自己的礼物,也让自己也不想看到东西睹物思人,想要相互归还;即使女生认为没必要归还,可以扔掉,男生认为礼物寄托着当初的情感,不舍得让它躺在脏兮兮的垃圾桶里。

对此我回复的评论是:“你的想法我不反驳。不过你一边珍视礼物上的意义不想扔掉脏兮兮的垃圾桶,一边又要把礼物退回去不想看到它上面的意义,难道退回去她不也有可能会扔掉然后不复上面的意义,这个时候你的情感明显是矛盾的;从情感方面来说,你们分手了,你只要把自己送出去的当作扔掉的,这个时候想一想她送你的东西,你决定扔还是收到角落相信就有了答案,毕竟她已经表明观点不想回收了。如果是你是从财产方面,认为你送出去的东西远大于她送的东西价值,那我支持你穷尽手段要回。”

这让我想到我在小学生时候吵架,发誓永远不再和某某玩耍,并且感觉自己的礼物比她送的用心太多,向对方要回。最终借此互相吐槽,在相互的对峙中反而看出了对方的用心,竟然在此契机中感觉和对方友谊不虚,和好如初甚至那段时间更亲密无间了些。

我不知道情侣是否也会有这种情况,赌气要回礼物却歪打正着解开心结复合的?如果是这种,那说明感情未完全破裂,或许可以试试此方法?就是效果不能保证。

其实在刚看完上面知乎男生描写的情况时,我那时候差点没忍住去点赞。直到看到这么一女生评论道:我在他的死缠烂打下还回去了礼物,结果他转身送给了它女友。我猛然清醒,想到会发生这种情况多膈应人啊!我猛然清醒,这种情况是男生有现任,前面情况是女生有现任,属于完全的感情破裂 ,难以回去,那些寄托着情感的礼物真的有还回去的必要吗?珍视又怕睹物思人的就放自己能慢慢忘记的角落吃灰,毅然决然决定一辈子不想看到的就脱手转让或者买到,不好吗?没有必要扔掉还告诉对方。

所以才有了我上述那条回复。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感情完全没得救了请回归理性从法律层面看待此问题!自然,此民事问题,双方达成的合意优先法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