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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省曾录【1】
【原文】
黄勉之①问:“‘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②事事要如此否?”
先生曰:“固是事事要如此,须是识得个头脑乃可。义即是良知,晓得良知是个头脑,方无执着。且如受人馈送,也有今日当受的,他日不当受的。也有今日不当受的,他日当受的。你若执着了今日当受的,便一切受去。执着了今日不当受的,便一切不受去,便是适莫,便不是良知的本体。如何唤得做义?”
[注释]
①黄勉之:即黄省曾,字勉之,号五岳山人,苏州吴县人,王阳明的弟子,著有《会稽问道录》。
“无适也”三句:意为君子对于天下一切事物,没有一定怎样才可以的,也没有什么一定怎样才不可以的,唯一的行事标准就是义。语出《论语·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译文]
黄勉之问:“《论语》里说:‘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难道事事都须如此吗?”
先生说:“当然是事事都如此,但也要明白这样做的本质才行。义就是良知,知道良知是本质,才没有执着。就好比受人馈赠,有今天应当接受,他日不应当接受的;也有今日不应当接受,他日应当接受的。你如果执着了今天应当接受的就全部接受,执着了今天不能接受的便全部拒绝,就是‘适’、‘莫’,就不是良知的本体了,这怎么能叫作义呢?”
[解读]
这段探讨《论语》中的一句话,王阳明再次强调“良知”是“主脑”,并举例说明,在实际的事情上,依据时间、环境等条件的不同,人的应对也要顺势而为,才称得上是“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阳明先生绝对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他只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按良知指引而行的大原则,但是,只有时时刻刻依照这个大原则去行,才能保证我们的行为不产生偏差。
在王阳明这里,义,就是良知,只要遵循良知,就能事事“无适”“无莫”,也就能做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