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看完的第一本书,局外人。
整本书都有一种把自己的情绪剥离开,飞在空中当一个自己人生冷静的看客的感觉。
没有什么理由,事情就那么发生了,我记得一切的细节,我记得邻居家狗散发的气味,我记得人们烈日下鄙夷的目光,我记得和我一起游泳的女人的发丝,我记得导致我开枪的遮住我视线的汗水,时间线上一切细节好像都被定格,可以无限放大分辨率来观看,可以清晰到每一条眼角的皱纹,唯独情绪,情绪是空白的,唯独自己,自己是未知的。
为什么被定罪?是因为我和你们不一样吗?只不过因为我不足够平庸,只不过因为我太过于诚实,只不过因为我不擅长表演,所以成为了异类。
而上帝,上帝只不过是人们共同想象的假象,存在于每一个后悔的人心中,而我,我不后悔,所以我不相信上帝。这世上没有上帝,没有意义,有的,只是活着罢了。
加缪的荒诞主义,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超脱呢。
没有规则,没有秩序,没有原因。
不是一切事情发生都要有原因的,就像那句很俗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可能恰巧是那天的阳光很好,而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
杀人必须有理由吗?
亲人去世必须要哭泣吗?
规则到底是谁制定的?又是谁在遵守?
大多数人,大多数人在遵守。
可是这其中有一个问题。究竟是因为我是大多数人,所以我遵守规则,还是因为我遵守规则,所以我是大多数人。
我们大多数人,都喜欢把自己藏在人群中,都喜欢隐藏起自己的锋芒,尤其是当你的思想观念和别人,和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不一样的时候,就很可能遭遇危险。为了避免危险,聪明人开始装傻,而更多的人,他们生下来就在枷锁中,他们无从谈起装傻,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聪明。
到底哪种情况更悲哀?
是终其一生都当个幸福的傻子,还是当个悲惨的清醒的聪明人。
回到文中,其实主人公谈不上聪明,他只是,不一样罢了。不一样,而且很傻,太过于诚实,也不会伪装。
他让人感到害怕,对,就是这个词,当我们看到一个没有情绪的动物,我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厌恶,是害怕,只有确定他是无害的,我们的厌恶感才会上升,上升到和我们的恐惧感匹敌甚至超过恐惧感。
而面对这种你未知的物种,你除了逃避,就是消灭。
一个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另一个人的,另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另一个人的情感,你不能要求他必须要愧疚,必须要伤心。而这种没有情感的人,有时候我们称他为,反社会人格。
是这个词,应该没有重用。如果一个人不愿意融入这个社会,他就是反社会吗?
上帝不存在的,意义也不存在的,活着,只是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