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也算是的一本绝对经典的小说了。
我像很多00后一样,喜欢在手机上看书,《龙族》绝对是我看过的最有深意的小说。虽然一般也看《百年孤独》之类的书,但在我心里没有一本赛过《龙族》——它是一本我绝对着迷的书。有的人虽然不以为然,但我不强求。毕竟,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
路明非身上永远披着一层名叫孤独的外衣,没人知道他的悲哀。昂热管这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叫——血之哀。如果楚子航的A级血统令他拥有黄金瞳,路明非拥有的只有路明泽吧?
路明泽,路明非在嘴上叫他小恶魔。但无法不承认,路明泽是他唯一可以依靠和相信的人。如果整个世界都背叛了路明非,非要有那么一个唯一的话,除了楚子航,大概就是他了吧。
一个人的时候,想发呆,至少找一个发呆的理由。路明非应该是这世上唯一一个找不到理由的吧?
在凯撒身上,我似乎也看到了一层外壳 ,它没有固定的名字,非要形容的话,用一个一个现代的词——傲娇。他的傲娇中还带了一点寂寞,就像一个得不到玩具的小孩,不让做什么,却偏要做什么。
……
也许,你没兴趣看这篇文章,但如果你爱过一个叫路明非的小孩,请帮我记得:路明非,那个我记得的小孩,活在世界某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