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空间时间 2概念观念和对象作为意识构造中多和一的关系 前者在先构造后者作为结果 任何东西总是作为逻辑构造的结果难以脱离逻辑包括它

1 从论据到论点,或者从事实到作为论据,需要想象力的参与。如同某物作为某形式的质料,需要形式的概念的具有为条件。

2先天综合判断,先验命题,在于现象作为复合对象,其中简单的成分的分析的可能。类比概念对于对象的刻画,作为某种面向下的真理。不独立的因素部分的存在。
自然规律就是先验命题。自然规律并不着眼于对象,而是着眼于某种类,其存在的先天的条件关系。必然命题。
无限的存在者,这个语词其含义或语法并不自明。基于,无限总是作为某种逻辑而言,某种类的东西而言的无限。譬如长度,物理时间,或某种规则之下的无限。后者比如基于加1这个规则写出下一步的游戏。但是,规则和逻辑本身的未确定未作规定带来其本身的无限可能,这就在逻辑上有别于基于确定规则之下对象的无限。在代数句子的函数和常项的数的划分,或区分为作为函项的概念和对象的句子里,这里就是处于函项之下对象的无限性和函项本身规定的无限性的区别。在这里意义上,对于全知全能的存在者的理解,也一样是基于角度的不同而根本不同。世俗求神拜佛的它,是一种规则既已确定之下的无限的它。而从逻辑上来看,这规则的有限性已是对于它的无限性的妄加揣度。其无限性,不可揣度,首先体现在其规则或逻辑的不可揣度。
但是经验又有其可知性。或者说,无论于那整全的知识拼图的无知,并不妨碍有限经验的可知。这可以构成对于无限的世界 无限的自我 无限的它其不可知而言,有限的存在者有限的确定知性的存在者而言,有限经验的不可否认。就某种条件的确定而言,其结论的不可否认或确定性。柏拉图突出理念善的存在,它落到有限的经验的知识中作为其方法论的辩证法。无论它是否同样适用于神。
神全知,无需推理。怎么理解?用有限的人的相对经验来体会。w在语言游戏里有个数学天才的例子。我设想,对于才学了加法的孩子,另一个孩子学会了乘法。乘法的规则对于加法的规则存在新的东西,不是后者可以涵盖的。对于计算一个矩形的面积而言,适用乘法并非不遵守规则,只是它遵守是一套从相加进一步演绎出来的相乘的规则。对于学会加法的人,相加是某种直接的运算,而非间接的推理。对于学会了相乘的人,乘法也是。因为它直观地明了遵守规则中的每一步对于结果的东西的意义,具体产生的确定作用。遵从规则时不作判断,这里的判断是在结果的善恶,审美和伦理而言的判断。
不过语言游戏中有别于数学运算中的遵守规则。后者具有自明。前者不具有。就是说,语言游戏中的行动和遵从规则之间,并非唯一的相应。这里不存在任何本质,而全有赖于文化制度的传统,有赖于事先的约定俗成。因此,遵从规则时不作判断,这里的判断除了伦理判断之外,还是某种本质主义的思辨。并不脱离文化制度的传统在语言游戏自身之中分析其含义。算术中的相加、相乘,其规则都是先天的,可以基于自身的审视 思考得到。具有某种蕴含关系。伦理命题也是,基于统一的要求的预设。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的设定,可以并不蕴含这种先天的条件关系,或者说其根本上并非作为先天的条件关系而存在,而是作为无论其合理性旧需要直接接受下来的事实存在。

回到经验的合法性,和无限的存在者其知识拼图的存在相对。这就要求和某种形式的无限可能相对的质料的实在性的承认。现象世界及其经验作为质料性的东西。要求神对于世俗的某种承认承接。离开世俗和现象及其经验,它的全知就缺乏了最后落到实处的落脚点。尽可以存在于我的认知而言或人类的知识而言自然规律的无限性、以及人性的不自知的无限性。物质分有了无限世界的质料性,人则分有了无限存在者的还未自知的灵性。那无限的存在者最后还是体现和表达于具体的有限的自然对象和人类的心灵之中。这就引出来了语境原则对于求知求真而言作为逻辑预设的地位。我们先得到的是可以直接认识到的作为结果的东西的真,进而基于这因果关系的存在作为事实推理其原因为何,本体论的所在。这语境原则作为认识论。而辩证法就是其方法论。

关于无限的它的认识,基于逻辑的不同,不同人脑中的它也在种类上根本不同。谦逊的人 承认自身在根本上彻底的无知,会在它作为处于其下的逻辑的无限性和无知或不可知,而彻底承认它的不可揣度。

3 被设置
王小波书中对「被设置」的反抗: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

既不能令 又不能命 绝物也

自由和无用这两极端之间,找条勾连经验的活路

4用人类有限的知识,忽视其知识的条件或局限性,而僭越作为无条件的绝对真理,是理性之僭越。很多灾难的肇端。善意基于自身局限性的无知而带来的恶果,并不比对于经验知识的无知对于可知的东西的无知所带来的恶果

5 空间 时间
空间作为容器,提供存在于对象方面的ether,or的形式。康德的协同性。时间作为容器,提供存在的因果性形式。前者是某种强调结果上认识论上对象的情况,后者强调主体性存在的运思的原则。

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是先天的。感官世界则是纯然的经验。把感知对象纳入概念的类之下,进而可以基于理知或理性作为先天的推理,对于结果的东西先验地断言其落于结论的东西作为概念那类之下。这就是科学作为先天综合判断,或先验命题。概念思维是其先天性的框架,逻辑。

人的思想,在根本上,是归于理知的概念思维,而非感知。感知仅仅奠定材料的被给予性。理性是人的先天的机能。因而,对于理性的第一主张,要求认识到的自己本身,不是理性的存在,那基于本性无需认识就始终存在,而是认识到理性的运用的边界,界分理知和感知之间的界线。柏拉图认识到自身的无知,对于理性本身辩证法本身,它还并不蕴含任何世界的经验,从而为理性自觉作为非实在或不满足的东西为经验留出逻辑上的空位而承接经验。康德对于理性的谵妄也是类似的自觉自我约束自我界定界限。这认识到理性的界限在为感知留下逻辑上的空位,这作为先天判断。

来世可以看作一种时间足够长把基于逻辑的必然性充分展示出来,其结果善恶的昭然。或者,把快乐分个区别。譬如,过程中的纵欲的快乐和其必然的结果的善恶所带来的幸福和痛苦,把结果看作比过程更重要的。或者,就算在过程中,基于自觉其自身好而对于结果的好的影响,比自觉自身纵欲和恶会带来恶果而享有的当时纵欲的快乐更重要。可以把前者看作单纯的快乐,后者是带着阴影的污染的快乐,某种恶趣味

时间 自身的因果 主体的存在,是引人入胜所在。先天条件关系,基于逻辑的必然,自身性。

本源在于人本质上关心的是自身。只有关乎自身的东西,才和我有关系,值得关注,吸引我的目光

可是基于自身关注,在因果时间中引入了我的存在所处于的整个境遇,而把自身之外的东西也带入进视野中来了。物我因而在交织中浑然

认识自身,一方面是基于分析做自身的梳理,得到作为分析命题的知识。它是作为框架的逻辑。另一方面,是回到事情本身,勾住那经验本身。这里是综合命题,而非共性的分析中撇掉经验的偶然性。基于条件的经验偶然性,引入这偶然之中必然的认识,并基于自身的需要选择合乎自身的选项。

从结果的现象世界回到本体 回到本源所在,基于其所向作出路径的选择。不同的路径通往不同的去处。从结果和经验向原因的上溯,带着导致结果的必然的选择和路径的确定认知,审慎作出此刻的选择。把当下的选择纳入因果必然的体系里,基于结果的诉求作出当下的选择。如果没有那因果的认识,并不了然某个选择意谓何种结果,那么这选择是不自知的,或者说对于自身的无知,并不了解自己所做下的是什么,这有悖于实践的定义。本体论的认识在于拓展实践的外延:从感知所可以直接预判的结果从鼠目寸光进到理智和理性的远见,其确定性认知的践行。实践在于无论何种类,都要求三个指头拿田螺那种手拿把稳的确定性

空间和时间可以看作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的区分。横截面和纵截面。空间作为时间之质料,嵌入时间的逻辑形式之中。

按康德,时间作为感性形式,要落到知性范畴上,它基于语言中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形式的考察为契机。时间作为容器,给出思维(判断)的存在其逻辑上的空间。而充实其存在的内容,这内容的形式,就是知性概念。知性概念作为先验概念勾连世界,就是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先天地和感性形式空间作为感知的对象(质料)方面的共性相结合的复合产物。
因此,在知性概念中,已经先天地包含了空间形式。空间形式作为嵌入时间勾连承接感质的逻辑空位,而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形式则作为时间之承接统觉的形式。时间一方面对上承接统觉向下勾连感质。
知性概念中的协同性,突出地体现了对于空间的承接。但是,数学范畴中量和质,基于感质方面多和一的关系的考虑,已经内在地以空间中的东西作为判断的对象,以空间的运用为内在条件。力学性范畴里的实体和属性的关系 因果关系,也是如此。它们都奠基于空间中的实体的存在的考虑。模态范畴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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