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 年,美国生物学家和保护学家雷蒙德在《一个不同类型的国度》中首次提出了“生物多样性”。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类福祉和未来。
生物多样性由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组成。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的基础,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态支撑和生态服务,包括供给服务(食物、淡水、燃料、纤维、基因资源、生化药剂)、调节服务(气候调节、水文调节、疾病控制、水净化、授粉)、文化服务(精神与宗教价值、故土情节、文化遗产、审美、教育、激励、娱乐与生态旅游)和支持服务(土壤形成、养分循环、初级生产、制造氧气、提供栖息地)。具体来说,全球范围内,鱼类为近 30 亿人提供了 20% 的动物蛋白,超过80% 的人类膳食来自植物。
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多达 80%的人口依靠植物制成的传统草药来获取基本的医疗服务。
稳定的生态系统能够保证健康持续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实现,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来源:环境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