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爱情后,
少年系起朝暮相伴的雄鹰,
眸中只有少女的笑靥和飘扬的裙摆。
虽然她不曾让他停留,
可她是广袤的草原,是无垠的长空,
是他眷恋的晨昏。
他开始喜欢上灶台的烟火,
菜畦里的青菜与土豆;
他喜欢上林荫路上
照出他俩背影的夕阳。
盆中的太阳花开了九十九次,
汤圆机的圆筒里转着的新一年的面粉。
房间出现了一扇门,
门里是少年熟悉的背影,
他的呼唤惊飞了山鸟,
门内的背影却渐渐汇入群山。
那一天,太阳没有升起
他跌跌撞撞地寻找来时的路。
直到许久,他遇到一只沉睡的鹰。
他笨拙地唤醒它,鹰问他:
启程去草原吗?
少年陡然一惊,原来这是他的鹰
却如此陌生。
他将手悬放在鹰的翅膀上,
在黢黑的深夜回望。
四五年了,重新写,手生。爱情果然让人麻木,喜欢上烟火,茶前饭后,洗衣做饭,买菜逛街。这致命的毒,致命的美,失去曾经的自己,也获得新的自己,无怨无悔,也甘之如饴,只是回首却发现原来早就将自己改头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