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自觉写文啰嗦,同僚也常指出这个问题。想来大约是心性如此,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反复警惕自己说话要经大脑,话少才不会啰嗦,话不啰嗦,文章才可以简洁吧。
前日,杂志中看到鲁迅说过的一句话:“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把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
简单易懂,小学一年级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可是我看下来真是醍醐灌顶,仿佛久病之人,终于吃到了对症良方。
什么方子解“啰嗦”之膏肓?
——“至少看两遍!”如此而已!
就是这么简单易行的上佳好方法!
为什么以前做不到,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有两个很顽固的毛病。
一是写完之后根本都不想再看,何况两遍?大多数行文,终究是有着功利的目的,比如我在简书寂寞地码字,不过也是为了写作练手,平常多练,真要动笔写点什么,起码不怵。但是写了就算了,愿意再回头看上那么几遍,多麻烦啊。
二是“毫不可惜”地删掉可有可无的字句段,谈何容易?虽不是舞文弄墨的高手,但均为所思所想,那种敝帚自珍的劲儿大家基本上都有。这种“舍不得”虽觉好笑,却也正常,就像一旦有人指出你行文中不妥之处,第一念头往往就是反驳,要介绍一下自己的写法和想法。这是人类自恋的本能。
但我仍决定此后码字完毕,再读两遍!一是磨炼性情,简洁文风才能纯粹;另一方面也是向自恋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