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近期刊发的《让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一文,犹如一记重槌,敲响了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长鸣警钟。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是对组织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精准施策。乡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其意义尤为深远,任务更为紧迫。
“能上能下”常态化的核心要义,在于打破干部任用“铁交椅”的陈旧观念,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能力定位置的鲜明导向。在乡镇工作中,这绝非简单的职位调整,而是关乎事业兴衰、人心向背的关键举措。长期以来,“下”的渠道不畅、标准模糊、阻力重重,导致部分干部产生了“只要不犯错,位子就能稳”的错觉,甚至出现“躺平”“佛系”心态,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为民服务的热情。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宣告: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乱为者失位。这既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净化器”,也是激发队伍活力的“催化剂”,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乡镇广阔天地脱颖而出,让不适应、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受到应有的调整,形成“一池活水”的良好局面。
结合乡镇工作实际,落实“能上能下”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精准、务实管用的识别评价与调整机制。首先,评价标准必须紧扣乡镇特点。不能简单看材料、听汇报,而要深入田间地头、项目现场、群众家中,重点考察干部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应急处突、服务民生等一线任务中的实际表现、担当精神和群众口碑。其次,识别过程必须常态长效。要将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多方信息,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再次,调整程序必须规范有序。既要严格依据事实和规定,明确“下”的情形和标准,确保调整依据充分、程序合规;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对调整后表现优秀的,仍可按规定重新任用,体现组织关怀和政策温度。
要让“能上能下”在乡镇真正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必须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和文化认同。一方面,要强化制度刚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摒弃“好人主义”,对符合“下”的情形,及时、果断进行调整,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宣传“能上能下”的积极意义和正面典型,破除“官本位”思想,树立“干部是党的干部,岗位是干事的平台”的正确观念,使“上”者更加珍惜、奋发有为,“下”者心服口服、见贤思齐。同时,要健全后续管理。对“下”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要针对性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他们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实现“淬火重生”。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推动乡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是锻造过硬基层执政骨干队伍、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唯有以坚定的决心、科学的机制和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这项改革,才能真正激发乡镇干部队伍“一江春水”般的生机与活力,让广大乡镇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竞相担当、奋发有为,谱写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