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三大批判”中,涵盖认识论、伦理学、美学等多个领域,具体如下:
认识论
- 感性与知性:感性指通过感官接受外部世界的信息,而知性则是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和整理的能力。空间和时间是感性的先天形式,因果性等十二个范畴是知性固有的先天形式,人类通过这些先天形式来认识和理解世界。
- 先天综合判断:分析命题是主语包含谓词的命题,综合命题是主词不包含谓词的命题,分析命题都是先验命题,综合命题多是后验命题,但存在先验综合命题,如数学中的一些命题。康德认为先验综合判断是可能的,这论证了数学以及形而上学的可能性。
- 现象与自在之物:将世界划分为“现象界”与“自在之物”世界。人的认识只能达到“现象”,而“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它超出了人类的认识限度。
伦理学
- 道德法则:道德法则是一种无上命令,适用于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他提出了著名的“绝对范畴律令”,即“要这样做,永远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同时成为普遍制订法律的原则”。
- 道德与自由:人在道德上是自主的,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的行为,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
- 实践的设准:在自在之物世界中,上帝、自由、灵魂等为超自然的东西,属信仰范围,它们的存在是为了适应道德的需要,是无法证明的假设,但为了实践的缘故该假设必须成立。
美学
- 审美判断:审美判断是主观的,但又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美不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而是主体对事物的一种主观感受,但这种感受又不是个人随意的,而是具有普遍的可传达性。
-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审美活动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但又符合某种内在目的的活动。在审美过程中,主体不是为了实现某个具体的功利目的,而是纯粹出于对对象的形式的欣赏和感受。
政治哲学
康德是一名自由主义者,他支持法国大革命以及共和政体,在1795年出版的《论永久和平》中提出了世界公民、世界联邦、不干涉内政的主权国家原则等思想,主张自由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