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碰到小流氓说我吼他,跟我要钱
同班的哥们要帮我平事,叫我千万别给钱
然而我给了
第一次我给了他一瓶饮料的钱
我说:“就当咱们交个朋友,这事就算过去了”
后来有天上午他又来找我要钱
我没管
那天中午我查了刑法
知道了只要对方先动刀,我杀他可以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当他下午过来打算跟我勾肩搭背顺带威胁我这个比他低两级的初一学生交钱的时候
我把我中午看完背下来的条文给他细细讲了一遍
他笑了,之后再也没找过我
当时我的心在颤抖,手里冒着冷汗
很好笑对吗?
那是因为我在兜里的一只手握着一把牛皮鞘的匕首
这把匕首前两年还一直放在我家碗橱里
厚背的,刀口有点钝,但是绝对够硬,不怕折。
听到这里的人都往往觉得这是个很老套的吓退小流氓的故事,大概有人还得追究我携带管制刀具的责任。
其实正当防卫的定义远没有那么宽松,我要是真动了刀几乎可以肯定是要坐牢的,当时那么说其实也就是壮壮胆,吓唬吓唬他。结合这篇文章,许多人大概都觉得以后我们也能拿刀吓唬吓唬医闹就能摆平事情。
那天的那个下午,有两个人不信上面的那句话。一个是揣着匕首的我,一个是对面那个盯着我眼睛最后离开的小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