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晗先生写于1962年的散文《谈写文章》,今天来聊一聊“写作”吧,我其实不喜欢用写作这两个字的,感受近些年来,这两个字己经有了些不好的意义。虽“写作”两个字是中性词,可一用上写作两个字,给人感觉是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而写作本身又是件像吃饭、喝水、玩乐一样,稀疏平常的事。
先说吴晗先生吧,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他曾经可是胡适的关门弟子,胡适的为人如何,我们自不必讨论他。吴晗先生是一位著名历史学家,他对明史的研究,做的很深入。
所以说,以吴晗这位大学者的身份,向我们这些后辈提一些写作经验,还是值得一看的。我还想说一嘴的是,吴晗先生,他最后的结局并不好,在革命刚起时,他就被迫害死了,头发都让人根根拨了下来,他的妻子、养女一样的被害致死。
最后连骨灰都找不到,和另一位小说家吴趼人先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他们的结局居然惊人的相似,虽然他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吴趼人先生去世时间是1910年,吴晗先生去世时间是1969年。他们的结局都是一样的,在革命时被人挫骨扬灰、尸骨无存存。
说回《谈写文章》吧,吴晗先生提出了三个点。
第一、多读书,无论是古文、现代小说、外国小说,不要好有所偏好,多读一些书。
我是认同这一点的,读书对于一个写故事的人来说,就是学习过程,如果不读书,仅靠二十几年的人生经验、生活见闻、视频来源,那是不行的,太过浅薄了,不成气候的。
第二、多写作,也就是多写,无论是小说、古文、诗歌、剧本、散文,无论是什么题材,都去多试一试。
这一点也是对的,虽然我写小说比较多一点,但以后,我肯定是要多试试其它方式、题材、文本的,多写写,我想,是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有更多思考的,也挺好的。
多写作,对我来是一个总结的过程,之前看过的书,把这些书写下来,于我而言是一个记忆的过程,反而比拿着一本书单纯地背要好的多,快很多,也是件轻松无比的事,关键是还能让知识留在脑子时里,记得更长、更深刻。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于我而言,把东西写下来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第三、多修改。把文章改了又改,直到没有毛病为止。
我对这一点,说实在的,我是没有什么体会的,我认为,修改的前提是“你要觉得文章有毛病,再修改,如果你觉得没问题,那是谈不上修改的”,也就是现在的,你的审美要高,你能看出问题所在,而审美的提高,又是一个学习进程忽上忽下、一个极其缓慢、慢慢积累的事。
所以,一般我对改文章的态度是,写完后,看一遍,改个错别字,加上、减少一两个字,文章大体是不动的。
最后要说一点是,写文章要有主题,也就是中心思想,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意在笔先。就像这篇文章,讲的就是写文章这事,一千来个字,就是在说写文章这件事,其它的事一概不提。
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去看看吴晗先生的《谈写文章》,然后和我这篇漏洞百出的小文章对比着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