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晰地记得当时13岁,后来知道那是青春期,正偷偷恋着班里一个小男生。当时看了医生确认没事,天已微明,索性直接赶到学校。新的教学楼只我一人,我挪张凳子在窗前,透着夏日清晨凉爽的风。我那时经常被老师指为领读,颇有些陶醉于自己的声音,于是在这样一个早上用朗读来压惊。
那天那小男生第二个来,同他的一伙朋友浩浩荡荡从我身边过去。我当时目不斜视,但分明涌起一股幸福感,心里开出一朵又一朵的小花,想:也真巧,平时他从来不是积极分子,今儿是上帝派来安慰我的吧!相当的犯花痴——哪怕只是这样路过我的身边,我只闻到你的气息便好。
我对他的暗恋绵延整个青春,知道23岁——我生病的第二年.那时医生经常吓唬我,我又亲眼见证一个个病友的离去.伴着对他浓的化不开的思念,想着我无望的爱情,手里经常抱着本牡丹亭.杜丽娘只因梦到柳梦梅,伤逝青春,相思而亡——之前我当它是纯粹的浪漫主义,就如窦娥冤里窦娥指天发誓叫血溅白绫六月天下雪一样。
当时,我当它是真实无比的现实主义。因为我发觉我这样下去怕是也要死了,不是白血病死的,而是真正相思而死。我确然相信,人有一副肝胆,于爱情上认了真,能真真毫不含糊要了人的老命的。于是在有天这种相思又不期而至,我湿着眼睛醒来,陡然仿佛接到老天的指示,决定再也不能这样活。当即凑成一篇短信向他表了白。虽也有几分明白那答案,但当它真的来时,我竟也眼前一黑,毫无征兆的泪如雨下。我数了数一共五滴,左眼三滴右眼两滴,大颗大颗,我竟不知眼泪可以这样大颗。然后骤停。仔细看那回复的短信,再以后我开始深刻思考关于“死”的问题。当时还没有哪个医生明确告诉我我的病有希望,我不过每天青天白日傍晚黄昏连带夜里做梦求告72路神仙,向他们陈述我还这样年轻还不宜见他们的理由。但我一直禁止自己思考关于“死”这个问题。这是个令人发疯的问题,我感到只但凡一想,这苟延残喘的日子也决然过不下去。而此刻,在我平生第一次失恋的时刻,我认认真真的想了死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是:死就死了吧!这世上什么也没有。是的,没有了他,这世上当真什么也没有,除非——我忘了他。我花了是个月时间,抽筋扒骨的从心里拿开他,有如炼狱。我几乎三天一大哭两天一小哭,几乎全在蒙昧的夜里或是活受罪的病床上,搞得很悲壮。
终于,第十个月过去真正古井无波心如止水,全当那是一场绮丽的海市蜃楼,可以心平气和有如真正的朋友那样和他通电话。至于心跳——好像是上一辈子的事了。而这十个月里有中国最权威的医生告诉我,不必那么急“死”了。我甚至可以优哉游哉按照病前的计划在这世上老不死的待到80岁——那一刻我真想扑过去,搂着那白发慈祥的老头狂亲一顿,哪怕献上自己的初吻也在所不惜(哪知他实在太淡定了,我也就作罢)。
自此,看山绝色看花倾城,而且在第的11个月里,我遭遇了平生第一次“一见钟情”。这次只维持了三个星期。因为我发现他是简爱里圣约翰那样狂热的基督徒,准备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我伤心了那么几下子,想想也好,趁着还没有在心里生根发芽,不必痛的死去活来,我怕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青春期还伴有一项骤变便是我的胃口.原本是个贪玩的小孩,对于吃并不如何上心,每天的吃饭不过是为了回应母亲"丹丹,回来吃饭",完成任务找小伙伴玩才是正经大业.
只13岁这年,突然知道吃的好处.比如因为母亲是南方人,我们每周都会隆重的有一餐米饭,算作打牙祭.每逢此时,真是盛大的节日.我记得每次都会吃得沟满壑平,早早得了"菜贩子"的绰号,然后跑到家里一棵僻静的枣树下难受,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每次都发下重誓下次绝不这样,哪知到了下次依旧狼吞虎咽,犹如恶虎扑食。
妈妈说倘人有前世,我八成是那饿死鬼托生。就在这一年,我在枣树下搂起衣服看,亲见原本儿童都有的一条浅沟被胀平消失。我越发但凡嚼东西就有莫名的快感,至于那东西滋味如何,反倒没那么重要。胸部也开始如小桃初绽,一天第一次穿了胸衣,记得外面是钟爱的沙质粉红罩衫,映得出里内。那天学校做广播体操,那暗恋的小男生恰好排在我的后面,我有微微的骄傲和浅浅的不好意思。
不上一年我已蹿了好几公分,终于摆脱了万恶的班里最矮永远是排头兵的名头,也升入了初中。我们每每一周回家一次,周日下午返校,一天我收拾好书包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竟不由从心里发出赞叹。我穿一件月白浅黑点的裤子,至于上衣已是不记得了,大约扎了个马尾。是自恋吗?想必那时还没有这个概念。只觉镜子里平淡无奇的我有种挡也挡不住的美喷薄欲出,即便一条普通的裤子也掩不住那种在此后的岁月里无与伦比的美。几年后读到杜牧的诗,才真正知道何谓“豆蔻梢头二月初,卷上珠帘总不如”。
大一寒假结束返校,没有买到坐票。碰上本校的学姐,他男朋友帅的令人晕眩,很绅士得给我让了座儿。我坐在那学姐身边,不知是么话头,我们讲到了13岁,我说那时候真美啊!真是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我突然有莫名的伤感,我知道我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如同13岁时仿佛永远也落不下去的太阳,终究也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