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乡土中国》
作者:费孝通
【内容提要】:
《乡土中国》作为研究“中国乡土社会学”的基础教材,对我们了解社会行为有着深刻影响。它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示了基层的真实面貌。
【关键词】:
差序格局 礼治秩序 政治统治
【正文】:
我把“差序格局”这篇文章认定为该书前半部分的核心,是因为我认为它是一个基础性的概念,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概念而引出许多对乡土社会现象的讨论与研究。首先,简单阐述一下“差序格局”的概念:它是指区别于“团体格局”的以自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费老先生在引出这个概念之前先提出了一个字“私”,俗话说“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从这句话中我们已经很明显的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形成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意识。
费老先生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使我们更好的去理解“差序格局”,我们就像是抛进水里的石头,而水面上一层一层向外推动的水波便是每个人的关系网,波圈随着推动在逐渐扩大,而波纹则随着推动距离越远而趋于平缓。在我看来,这波圈便类似于中心人物的交际圈,波纹则类似于每个人对中心人物的熟知程度,我想,社会的构成不就是无数个这样的水圈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吗?由无数个人的相互影响和联系组成社会这支大网。所以,与其单纯的说多我一个少我一个没什么关系,不如客观的理解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在不断的影响着社会。
以自我为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自私”,将自己私藏或占有的物资、权力等分配给与自己拥有同脉血缘或有关联的人,渐而渐之便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而对于“祖氏”这一称呼的敬畏之心便油然而生,对于家族的使命感和凝聚力也因此油然而生。区别于西方的“团体格局”,他们把自己当作是一个独立平等的个人,由这样无数个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我看来,“个人”与“自我”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个人”更偏向于理性的、机械化的存在,而“自我”则偏向于感性的、传承式的存在。西方的“团体格局”存在明显的界限,从某种角度来说,可以促使他们分工更为明确,目标更为具体,而我们的“差序格局”往往像是在打感情牌,对于个体并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定义。所以我想,所谓乡土社会里更具有乡土风情人情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既然对于个体没有那么清晰的定义,那么自然在个体的连接上易暴露出问题即等级差别,在你与我有关系的前提下,并非人均为平等,存在等级的差别,费老先生称这种现象为“伦”。我们向来所习惯的尊老爱幼、尊敬师长这种尊卑关系,在现在这个社会也依然存在甚至在不断生产,我们通过对资源的配制、奖罚制度的确立来完善社会结构,可谁又曾想过这种资源分配的、确立制度的人与员工之间的等级关系又起源于哪里呢?一直以来都是以这样的社会结构而存在,不同的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水平已远远超越从前。
故常有人会带有有色眼镜去看待乡下人,觉得他们没有文化水平,没有知识武装自己,但我想说,在乡土社会中,大家都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对于彼此的生活也心知肚明,也无需隐瞒,可以非常自然的成为圈内的所谓的“自己人”,因此也不必采用过多高级的语言字眼,通常用手势和眼神就可以完成所有的日常对话与交流。他们用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在生话,对于所了解的自然规律、人生哲理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这难道不是“差序格局”下所沿伸出的独特之处吗?
所以无论是从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等多个角度去探讨乡土性质,追根溯源“差序格局”似乎都能解释得通。
但不得不说,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总会因为得到什么而失去什么,对于乡土的热爱,总有一部分人会选择留下,继续发展与延续传统,也总有一部分会选择离开,这本身就是一种很矛盾的选择,对于思想本身来说,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社会多年延续下来的建料产物,而在潜意识里,我们是否又真的安于现状,还是往更未知的前方探索,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
既然我前部分是围绕“差序格局”来阐述乡土社会的基础性质,那我认为后半部分的核心应该是“礼治秩序”,它向我们阐述了乡土社会里的人们是按照怎样的秩序生活。如同前篇,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个概念展开一系列的探讨。“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费老先生在讲述“礼治秩序”这篇文章中所说,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句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中国古代社会,自然经济延绵了上千年,生活基本可以满足自给自足,人们之间不需要那么频繁的合作与竞争,生活节奏相对缓慢,社会变迁也十分缓慢。几乎每一代的生活都维持的一种稳定的状态,仅仅依靠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长辈留下来的生活经验便可以度过一生。生活经验也就可以说是约定俗成的一种传统,也就是礼。礼是一种教化,是一种经验的总结。因为乡土社会安土重迁,礼总是有效的;即使时代有了微小的变动,礼也会在前人的试错中产生微调然后又继续绵延下来。礼、经验、传统指导着人们的生活,于是乡土社会也就被认为是“礼治社会”,费先生称其为“礼治秩序”。
联想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父母是自己人生路上的指明灯,总可以想起所谓的“你以后就懂了”“我是为了你好,我用我这几十年的经验来教导你,让你少走弯路”,我们从小就是靠着这种“礼治”被教诲,也同样在未来,我们也会这样“礼治”的去教诲。即便是现在的法治社会,谁又敢说自己的生活没有礼治社会的影子,不是“礼治秩序”下的产物呢?
既然有“礼治”,便也不难想到它的对立“法治”,这两者的区别在于二者依靠的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的实行是对国家权力的推行,它的终极保障是那些暴力机构,例如监狱、军队等,属于一种强制遵从的行为,而“礼治”却并不是依靠国家权力机构来推行和维持,它依靠的是当地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传统是社会生活经验所得,它并不需要特定的契约条文,也不依赖暴力机构来最终执行,于是属于一种自发的去遵守的行为。随着现代社会变迁的速度和频率不断加快,传统的生活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对现代机械工业的生产,“礼治秩序”也明显不再适合现在,“法治秩序”便自然产生。
我们常把“固守”来形容乡土社会中的传统,这也是源于权力的掌控。社会常常分为两种形态,社会冲突和社会合作,我们在冲突中产生了权力。不禁联想在日常现象中,有关领导频繁安排下属做一些琐碎的工作,即便下属心存抱怨但他也仍然会去做,这便是权力的驱使。在社会冲突中,我们产生了横暴权力;在社会合作中,我们产生了同意权力。前者则是存在一种剥削关系,而后着则是存在一种相互牵涉的关系,当然,也不仅仅只有这些权力,我们遵循长者的教诲存在长老权力,我们顺应社会的变迁还有时势权力等等。而整个社会不正是由这些不同的权力所共同掌控统治的吗?
我时常在想,乡土社会在当今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它还会回归原来的状态吗?乡土社会中的安土重迁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如今的年轻人等精力充沛的群体开始走出乡土,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逃离,去更大的世界谋求自己的出路和未来,很少有人存有再回家乡建设乡土的理想,于是,老人和孩子留在家里,壮劳力就出去挣钱养家,乡土出现“空巢化”现象,乡土大地开始撕裂。所以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每年能在中国出现上亿人的迁徙景象,为什么每年春运期间只要是乘火车就能感受到拥挤而且能遇到很多很多大包小包的农民工,这从一个层面反映出中国乡土凋敝的境况。要是哪一天,中国的农民工迁徙状况能有明显改善,能不为外所“惑”和能“安土重迁”的时候,那么我想这就是中国乡土回归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