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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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不一样之【武】。

人常道,未经苦处,不信神佛。

      吴巧英结婚那天,邓子文没有来。

  有人说他去拳馆打了一夜,也有人说他去码头抽烟。谁也不知道,他在别墅的侧门外枯站了半宿,等新郎官儿一冒头就狠狠砸上去一拳。

  大约是微醺之后没反应过来,陈敬尧硬生生挨下这一拳。惯性拽着他退了几步后,他不甘示弱,狠狠一个上勾拳对着邓子文就去了,电光火石之间却被对方捏住手腕,一番动作行云流水,把他重重地摔在楼梯口。

  “你莫不是以为,我离开个把星期你就能取代我?”邓子文冷笑。

  作为城寨里吴永泰手下的双花红棍,这话不是轻狂。吴永泰从潮州来港以后邓子文就一直跟着,哪怕吴永泰很快以雷霆手段登上城寨寨主的宝座,无数马仔蜂拥而上,也没改变他的地位。只不过陈敬尧从中脱颖而出,逐渐获得吴永泰青眼那便是后话了。

  一个月前,帮里原先的二把手赌博卷钱跑了,吴永泰派邓子文去讨债。邓子文带着钱回来以后,看到的却是吴永泰重用起陈敬尧,甚至把妹妹吴巧英嫁给了他。

  “阿文,你不是说你从不在乎这帮里的地位,”陈敬尧讥讽一笑,“现在看也是逞一时口舌之快。”

  “你知道我气的不是这个。”

  邓子文自认为自己不是那样小性的人。更多人才跟随大哥才是长久之道,他知道自己不善言辞,大哥身边多一个白纸扇是好事,更何况是一个能文能武的白纸扇。可他陈敬尧现在说这些难道不是得了便宜又卖乖?

  “冚家铲,”邓子文骂了句脏话,“当你的白纸扇就当,我拿你当兄弟,你现在娶了大小姐又是几个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小姐——”

  罢了,跟人家老公说这些有什么意思。

  陈敬尧从地上爬起来,紧了紧外套,随后不拘小节地坐在台阶上,开了盒新的好彩。他不答话,抽出来一根烟递给邓子文,道:“抽吗?”

  “抽不惯这洋玩意儿。”邓子文摆手拒绝。陈敬尧也不恼,递回嘴里后就着打火机自己先抽了一口。

  鼻息里喷出来的白色烟雾在昏暗的楼梯间里缭绕着升腾着,半晌,陈敬尧说:“我会好好对阿英的。”

  他吐了口气后又开口了:“大哥要给自己留后路呢。你一个习武的,日后受伤打架都是常事,你让阿英怎么办?你让阿英也日日夜夜心系在你身上不能合眼?

  “大哥这次着急把阿英嫁出去了,他心也就放下去一半。日后他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阿英也算有个托付。”

  邓子文虽然不爽,听着这话却也找不出回骂的理由,只好暗自将这口气憋回去。几秒后,他觉出不对来:“大哥这意思怎么跟要托孤似的?”

  陈敬尧摆摆手,又吐出一口烟来:“身处高位,小心谨慎些也好。”

  ……

  果不其然,不到半月,吴永泰就如自己担心的那样死了。他死得太仓促,在谁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陈敬尧就接替他接管了城寨的大小事务。邓子文循着混乱的踪迹寻到乱葬岗,只来得及给他的大哥送了一坛子上好的烧酒。

  按道理,他是吴家的人,吴永泰死后他就完完全全是大小姐的人。大小姐出嫁,他邓子文现在就只能跟着陈家干,至少是为了他的心上人。他在陈家也是跟着吴巧英做一个小保镖,毕竟他这样“叛主”的红棍很难再得到大佬的青睐。大小姐本来就喜静,嫁到陈家以后话更少了,供上菩萨之后那点儿人情味不知为何更是稀薄,比起寡言更像是冷漠。他不信大小姐这么快就转了性,物是人非难道会来得这样快?

  他又不敢开口问,只怕自己哪一句话说的不好让大小姐不开心。直到有一天,也许没多久,那日家里什么人都没有。在玉菩萨之下吴巧英放下了手里摆弄的旧书,问邓子文道:“阿文,你知道我哥在哪儿吗?”

  他以为小姐是知道的,只是她不愿意去那种晦气地儿。

  还好这一切都是他误解。

  趁着陈敬尧出门聊生意,邓子文带着吴巧英一路跑到了城郊的乱葬岗。

  到了地方他又怨恨自己不带脑子。这些天过去,哪怕是秋天雾港也算不上多凉爽,人不早该臭了?现在哪儿是她一个女孩子能看的,晚上回去该做噩梦了。吴巧英却不怕,看见他停滞在原地纠结就拉着他的袖子叫他不要多心。

  左右出门一趟,邓子文还是带着吴巧英找去了。果不其然看见了散发恶臭的一卷草席,吴巧英半点不嫌弃,摘下斗篷的帽子后便跪在地上,咚咚咚给她的哥哥磕了三个头。邓子文不想打扰他们兄妹难得的重聚时光,便安静地站在一侧,却不想听见了他家小姐久违的呜咽。

  “阿英,不哭了好不好,不哭了,”他生疏又僭越地用大拇指拭去吴巧英脸上的泪水,忽然又福至心灵,“……要是哭出来会更好受的话,哎,那还是哭吧。”

  一语毕,吴巧英口中压抑着的呜咽顿时止不住,跪在草席前的土地上掩面痛哭。

  邓子文不敢再近前去了。大小姐自幼就很少哭,他便也基本没产生过抱着小姐给她一些安慰的心思。现在这种想法不断冒出来惹得心慌,他生怕自己又做出什么逾越的事情,只好把心思全放在控制自己上。他空习百般武艺,却是一个胆小鬼,真是对不起拜了那么多年的关二爷。

  不知过了多久,吴巧英不哭了。

  邓子文正欲开口,声音像他自己哭了许久一样干涩。他犹豫了半刻,最后还是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以为你不会哭了。”

  吴巧英抬头,两圈红晕印在红肿的双眸周围,竟显得格外悲苦:“……我原也以为我的泪流干了就不再哭了。”

  ……

  吴家兄妹俩在潮州时父母双亡,吴永泰带着吴巧英颠沛流离,稍大一些以后才在雾港创出了一番事业,说吴永泰长兄如父也不为过。那天下午,邓子文陪着吴巧英在城郊找处空地把吴永泰埋了,给他立了处坟头。

  吴巧英过得不幸福。

  这是邓子文现在最在意的事。

  陈敬尧这厮对吴家兄妹不仁义,即使这种不仁义确实让他在短期内站稳了脚跟并以极快的速度适应着环境向前走。他还算年轻,得意轻狂是常事,身边莺莺燕燕从不停闲儿。

  所幸吴巧英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调查到她哥哥吴永泰之死与陈敬尧确有干系之后便着手布局,甚至不惜去接触陈敬尧外面的那些女人。那些女人他邓子文最瞧不上,又怕她们伤了吴巧英,于是时时刻刻跟着她寸步不离。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乎一年,吴巧英见到了另一个姑娘,怀揣着和他们一样的心思。

  那天晚上回到别墅,吴巧英好高兴好高兴,哪怕她什么都没说出口,邓子文也看得出来。他为吴巧英沏了寿眉茶,眉眼弯弯地看着她:“你就这样信那个女人?”

  吴巧英道:“阿文,你还记不记得几年前我和你讲有人塞给我一张船票就是想救我?”

  “就是她?”

  那是吴巧英距离离开雾港最近的一次,可是她攥着船票最后还是回了别墅里。

  “嗯。”

  邓子文替她叹了口气:“你那次本来就该走了。”

  “……我打不过她们。”

  “不过几个婆子,力气大些,我不信你打不过她们。”

  吴巧英小时候也是一路辗转,本来就会些功夫,更何况来港以后还和他一起学武。可邓子文还是暗自懊悔。要是他那时候没有听陈敬尧调遣去别的地方忙碌,会不会就能给吴巧英保驾护航然后离开这座噩梦般的雾港?

  吴巧英总是看得透他:“阿文,其实你也不用这样一直待在我身边的。陈敬尧哪怕不信任你,表面上也需维系和睦,你去城寨里还当红棍岂不是更好?”

  邓子文知道小姐是觉着屈才。他自幼习武确实是有热爱在,不然没有那一腔热血,学武的苦他怎么能撑到今天?可是他还是叹了口气,蹲下身去后仰头看着吴巧英,分外诚恳:“阿英,我打累了。”

  这个姿势让他们不再年轻的脸庞距离很近,而此刻谁也没有动。吴巧英说:“要是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别太担心了,阿英,”邓子文宽慰道,“他活不长的。”

  吴巧英模棱两可地点点头,半晌,说道:“菩萨会保佑我们的。”

  邓子文曾经期待陈敬尧是个好领袖、好丈夫,曾经期待他家大小姐能婚姻美满生活幸福,结果却一一落空。“阿英,你说我是不是也应该拜拜菩萨?”

  是不是他心不诚、不敬菩萨,才让他现在诸事不宜?

  吴巧英乐道:“关二爷不怪你就行。”

  ……

  邓子文还是减少了和吴巧英的接触。

  他跟在尧爷身后,继续做一个红棍。陈敬尧需要他打谁他就去打谁,直到他也成为了城寨里陈敬尧之下的一方小势力,日子似乎过了很久很久。邓子文自认为自己脑子不聪明,所以当小姐需要他回到陈敬尧身边,他便回了。

  邓子文不聪明。

  他身边没有其他女人,对陈敬尧出去应酬时身边那些胭脂俗粉也不客气。他又太老派,融入不进时代发展以后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商贾,所以背地里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吴巧英时常忧心他,可他们都知道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虎行遇溪则止,疑其影也,陈敬尧是一个多疑的上位者,邓子文若只做一个负责的拳头就让人安心许多。有他在前面挡着,吴巧英在身后做一些不为人知的密谋也方便许多。

  可他们还是太轻敌。

  或者说,陈敬尧此人太多疑。

  邓子文是被活活烧死的。

  他跟帮里不服陈敬尧的最后一个人对打,毫无疑问他赢了。那个人倒在地上血流不止,就在赤埔城西郊的仓库里,铁门都上了锁,他和尸体被锁在一处。

  轰——!

  气浪裹挟着炙热的痛苦扑面而来,火星裹着碎石滚在一起迸溅着,烈焰包裹着这间满是易燃物的仓库,随时要吞没了断壁残垣。邓子文应该是能靠拳头砸碎铁锁冲出去的吧,如果他不惧烈火焚身。虽然这已经是他既定的归宿。

  仓库里除了他什么都没有,幸好小姐不在。

  邓子文摸了摸地上那人的口袋,最后却只发现了一张纸条,显然是尧爷写给他的:

  「阿文,拜了观音,二爷会不高兴的。」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

  邓子文睁开眼。

  窗外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城寨脚下菜市场隐隐有些喧闹声。邓子文还保持着一个刚睡醒的姿势,浑身冷汗,仿佛是刚被火烧到了汗毛。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也许是因为昨天吴永泰确实要给吴巧英择一良婿,一家人喝着小酒就唠这些玩笑话。林仔啊,李家老二呀,吴永泰挑了身边适龄的好儿郎试探着吴巧英的心意。他们大多手上没沾过鲜血,念过书,身上干干净净、没有尘土。

  陈敬尧呢……?

  这个名字留给他的印象太深刻。

  陈敬尧是谁?

  他好像已经在梦里过了整整一生,于是现在种种似乎都离他很远了。邓子文不敢再想,一个翻身爬起来迅速穿衣洗漱,便又跑到了堂口去。

  雾港的夏天,正如其名,潮热的浓雾席卷着整个赤埔城寨,一早上人都不多。不过很幸运,今天吴永泰起得很早。邓子文刚到厅里,就看见吴永泰乐呵呵地坐在新买的皮沙发上,旁边站着耳聪目明的吴巧英。

  “怎么了阿文,有事?休息日也没有睡懒觉哦。”吴永泰这厮性格和他妹妹吴巧英截然相反,年纪稍长些后肚子有些大,总笑着像个弥勒佛,难以让其他人回想到他一个外地人刚来城寨时那些雷厉风行的狠戾手段。

  邓子文现在没什么心情和他的老大哥玩笑,只见他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大声道:“泰哥,阿文钟意大家姐,想娶阿英!”

  厅里鸦雀无声。

  几秒过后,邓子文几乎要怀疑自己会不会太仓促,吴永泰笑道:“你这小子,大早晨这么急匆匆地来,吓我一跳。

  他没有第一时间拒绝,而是偏头看向吴巧英:“结婚这事,要问阿英。阿英自己喜欢就行。”

  邓子文把头扭向吴巧英。

  吴巧英这时候还年轻,不过她一直是这副样子。很漂亮很漂亮的脸蛋,柳眉此刻平淡,五官里还蕴着些洋气。乌黑的头发在脑后编成一股粗粗的麻花辫,搭在宽松的月白色棉布衣裳上,耳上还别来一枝小小的绒花。阿英本来就喜静,现在亭亭立在那里更是等着他去看似的,好像小时候庙会上看到的菩萨。这时候邓子文心里更是忐忑,毕竟怎么想他家小姐也不会喜欢他这种糙人的。过了会儿,他觉得自己这样直白可能会让吴巧英害羞,于是低下了头。

  吴巧英却只是瞪了她哥哥一眼,然后不苟言笑地看着地上的邓子文,说:“好啊。”

  那是邓子文一生中听到的最动听的话。

  ……

  雾港的夏天太热了。

  湿热而躁动,满山的芭蕉叶和杂草都被晒卷成一条条雪茄;烈烈红日总是普照大地,好像在思念着雪茄盒商标画上的姑娘。

  吴家兄妹刚到雾港的时候,邓子文就知道他们是从潮州来的。再加上吴巧英小时候爱读书,邓子文更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吴巧英和他们这些雾港贫民窟的老土鳖不一样。

  一开始年轻的邓子文是不服气的。

  那时候吴家兄妹误打误撞在城寨边缘做一些小本生意,一般吴永泰做活的时候就会让吴巧英去玩。邓子文就总是跟着吴巧英跑,他又看不懂书,只能跟在吴巧英后面叽叽喳喳地闹着要和吴巧英比武。年幼的吴巧英尚还活泼,气不过有只傻狗每天让她耳根子不清净,就答应了邓子文。两个小少年约了比武,结果自诩习武天才的邓子文三下五除二就被阿英打倒了。

  邓子文服气了。

  吴巧英站着俯视他:“你也不用太难过,不过是输而已。古有项羽输给刘邦,如今你输给我又何妨?”

  邓子文一边倒在地上呲牙咧嘴,一边问道:“你为啥还会打架?你不是潮州来的大小姐吗?”

  “谁跟你说我是潮州来的大小姐,”吴巧英颇不在乎形象地翻了个白眼,“我要是大小姐我为啥还来雾港?”

  “那你天天捧个书干啥?”

  “只有大小姐才能看书吗?”

  “你看得懂啊?”

  “我看得懂呀。”小吴巧英把小邓子文拉起来。

  年轻的邓子文彻底服气了。

  后来邓子文就错误地认为吴巧英是个爱读书的小穷鬼,虽然比他有学问但是和他本质上是一类人。再后来,吴永泰以雷霆之势接手城寨的事务,吴巧英真成大小姐了。看在吴巧英的朋友的份上,吴永泰供他去最好的拳馆学习,学了洪拳以后学咏春,学完咏春顺便还学了些泰拳的皮毛,到了一种冷热兵器拳脚皆通的境界。

  说不感谢吴家兄妹俩肯定是假的。

  自从邓子文注意到吴巧英的闲书都读完了以后,他就开始给吴巧英在各种地方找书看。在拳馆的架子上会有各种各样的介绍册子,邓子文就偷摸拿回来给吴巧英当读物。后来吴巧英发现册子都是偷回来的,就不同意邓子文再这样做。邓子文练拳的时候,她就在八角笼外抽一本宣传册翻读。

  邓子文还蛮希望吴巧英看他的,虽然很显然他的魅力没有粗糙纸张上的小块块字大。

  雾港那时候还是外国殖民地,上面不只有中国字还有外国字。那个时候他们也才十几岁,辨识这些文字就成了最有趣的一种游戏。

  “有人学武是为了打架,有人学武是为了防身,”吴巧英指着下面的英文翻译中‘some’的字符,“你说这个字是什么意思?有的,还是人?”

  “我猜是人。”其实邓子文极不喜欢念书,可是他又喜欢极了吴巧英,所以总是默默听着她念书,和她猜这些字符的意思。

  “万一‘有人’是一个词呢——?”

  这倒是一个深刻的问题。

  这样快活的日子就持续到现在,持续到他们竟然要结为夫妻。陈敬尧那厮还没有出现在城寨里,他又早和吴巧英提了亲,一切都像梦一样,让邓子文分不清真假。

  婚宴上他的老大哥,也是他的大舅仔穿着个红马甲,像是雾港紫红的天色一样喜气洋洋。吴永泰一杯一杯和邓子文喝着酒,拿出了应对城寨的敌人一般的气势,其他客人就在一旁看着热闹。

  邓子文他毕竟娶了人家妹妹,陪着喝点酒也没什么不乐意。城寨的孩子,酒量差不了,总要陪大舅仔喝尽兴了才好。

  “安啦,”开到第三坛烧酒的时候吴巧英蹙了眉头,“大哥,阿文还得跟我回家呢。”邓子文就像个小媳妇一样躲在吴巧英身后冲吴永泰笑,好不快活。

  “阿英,你高兴吗?”

  邓子文趴在吴巧英的背上,又想到他本来就沉,还压着老婆跟她撒娇,就不好意思地摇摇晃晃直起身子牵着吴巧英走。

  “高兴啊。”

  泰哥家妹结婚,那一定得是雾港最高的规格。红灿灿的灯笼浓得像人血,还有他的新娘子也美得叫他说不出话来。那样美好的、红艳艳的未来,原先他从不敢奢求的,现在竟然也被他攥在手心里。

  ……

  邓子文被吴永泰打了。

  听到这话的时候吴巧英放下了手里的茶水,急匆匆向着吴永泰那边赶。好端端地怎么出了这样的事?

  等她到了厅里,吴永泰正背对着他们站着,看着像气歪了鼻子。邓子文跪在地上,背还挺直了,脸上一个红彤彤的巴掌印,还在跟吴永泰置气。

  吴巧英先是安抚地摸了摸邓子文的脸,然后站在旁边问道:“哥哥,你打阿文做什么?”

  气歪了鼻子的吴永泰转过身来,扑通一声坐在皮沙发上猛灌了一杯茶水,说:“我就知道你护犊子,来这么快!你问问他都做了什么好事?”

  吴巧英回头朝邓子文对口型:你做了什么好事?

  没指望邓子文回答,吴永泰道:“他把聚兴的客人打了!”

  聚兴事城寨里的老赌场,吴永泰接管以后生意逐渐变得有条理。吴巧英闲着的时候会去那里帮忙做荷官发牌,看在她身份的份上一般也没有人会去招惹。

  吴巧英低头问邓子文:“你打他了吗?”

  邓子文也低下头,不敢去看吴巧英的眼睛:“嗯。”

  “他是谁?为什么打他?”

  这下邓子文可抬头了,胸膛上下起伏着显然也气得不轻:“就是那个出言骚扰你的,我哪儿能干看着?他出门我就跟上去了,他还不给你道歉,他要死啊!那我不护着我老婆我难道护着他?”

  他边说着,吴巧英边把他扶起来。小夫妻俩在厅里搬了两把椅子过来,坐到了吴永泰对面。

  吴永泰摸摸鼻子,深深叹了口气,说:“话是这么说,那你也不能殴打客人呀,以后这名声传出去了生意还怎么做——”

  “哥哥,”吴巧英兀自给自己斟了杯茶,“上回我在二楼发牌,聚兴那个客人他隔着桌子跟我说那些浑话,一桌人都听见了。我没跟你说,是不想你费心。

  “阿文莽是莽撞了些,但也不至于去聚兴找事。

  “生意肯定是要做的,可那种客人来一百回也赢不了几个钱,倒贴了名声还惹一肚子气。哥哥你气他着急打了客人,我明白;可你要是气他护着我,那我可不依。”

  吴永泰没话再讲,心知是自己急躁,最后指着邓子文笑骂道:“你小子,本来想给我家阿英找棵大树的,没想到给你小子找了个靠山!”

  ……

  回家之后,吴巧英找出来一瓶红花油和棉签、棉球,便招呼邓子文坐过来上药。邓子文讷讷地捂着脸坐过去,说:“就打了两个巴掌……一会儿就消下去了。”

  吴巧英才不理他,兀自拿棉签沾了药酒后解释道:“去你的,谁要给你擦脸了。昨日去打架也不和我讲,手上腿上不都要上药?还有膝盖,早上跪了那么久,不得跪出了血?”

  挽起了裤脚,邓子文看着吴巧英搬近了小板凳来给他上药。红花油倒在掌心,两掌一搓屋里就变得辛辣无比,比起他腿上细细密密的疤痕还要凶猛。吴巧英把掌心盖在他膝盖上,连掌根都压死了不让他动,随后开始用力地揉那膝上青紫的肌肤。她从淤青的边缘向中间推,一圈比一圈重,揉搓得二人紧贴着的肌肤都发烫发热。

  “阿英……”

  就这样五六分钟,吴巧英把手拿开的时候,掌心都红了。邓子文膝盖上疼虽疼,可热乎极了,瘀血也淡了不少。“你手疼不疼?”

  吴巧英抬眼看他,邓子文手忙脚乱地把瓶瓶罐罐都放回柜子,然后取了棉球来细细地给她擦手:“红花油多辣手。”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邓子文放下棉球,一双大手却还搭在吴巧英手上轻轻摩挲着她。吴巧英的手很细很凉,握着的时候只会想到这双手平日里翻过多少书页做过多少惹人稀罕的事儿,而今天邓子文却莫名想到了这双手攥成拳头后打人有多痛,不由得吻了再吻。

  “又胡闹。”吴巧英很羞涩地去拍他,而他却反握住爱人的手,被邓子文捉住以后又亲了几下,二人最后闹困了,挤挤挨挨地躺在床上,对着对面那空空的墙准备睡午觉。

  “咱俩是不是没吃午饭?”和邓子文贫嘴了半天吴巧英才想起来这事。

  “算了算了,要是不饿先睡午觉也成。睡醒了我去做饭。”

  “诶你看那边儿是不是空了点?”吴巧英伸出小拇指,指了指正对着的墙。

  邓子文不由得想起几月前那个噩梦来,犹豫了几番后还是说道:“你要供点什么吗?要不要我明天修个神龛在上面?”

  吴巧英有些摸不着头脑,一脸奇怪地看着邓子文:“大哥那儿不是有关二爷的像吗?

  “再说,人常道,未经苦处,不信神佛。我又不信那些,修神龛做什么?

  “我是想呀,这些年咱俩也有些积蓄,买个小电视怎么样?”

依旧爱好美工

推荐bgm:王菲《致青春》

本来应该放在开头的,又怕带歌词影响阅读。看大家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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