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理论、杜威的实用主义理论及布鲁姆的发现学习,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与学习设计建立关系?他们再往下一层是什么?
建构主义
杜威,针对传统的三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注重强制性纪律和教师的权威性,转向“经验为中心、儿童为中心、活动为中心”。
学校主要是一种是社会组织,教育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就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做中学。杜威提出儿童学习的五个步骤:
设置疑难情境,让儿童对学习产生兴趣——挑战-进入学习区,属于建构主义学派维果斯基的最发展区理论——发现问题
确定疑难在什么地方,让儿童思考——反思,分析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种种假设
推动每个步骤的种种结果——实施
进行试验、证实,驳斥或反证假设,通过实际应用,检验方法是否有效——反馈
布鲁纳,发现学习,学习是学生发现的过程
提出问题:教师提出一个或二个原理,学生的任务是带着问题,提出弄不清的疑难
创设问题情境
提出假设
检验假设,得出结论
他们之间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是基于问题的发现、解决,都是在情境中基于事实的探索发现,都有假设和验证。
不同的地方是只有建构主义提出协作与会话?或者说,建构主义其实是杜威和布鲁纳学习理论的基础,杜威强调了做中学,布鲁纳强调了发现?事实上他们的这两个观点都是融合在其中的啊?没有孤立的做,也没有孤立的发现啊?那他们怎么还能自成一家呢?或者说他们创新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