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书读过《月亮与六便士》,又来读《面纱》,我觉得毛姆的书有一种精神方面的超脱,《面纱》里面融合了,道,人性,女性的自我成长,对生命意义的探讨等等,让你总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思考良久。
《面纱》讲述一位女性在母亲的教导下,整日出入舞会,晚宴这种唯一的社交场所,只为寻得如意郎君,年龄渐渐大了,眼看妹妹要比自己先嫁出去了,母亲从期望变失望,最后只剩不停的埋怨。这些压力成为女主吉蒂与沃尔特成婚的动机,沃尔特并不出色,一位细菌学家,与吉蒂认识的那些男士完全不同,他不善言辞,严肃的一张脸让吉蒂摸不透他的想法,就连表白也是一两句话就打发了。然而吉蒂似乎没有选择,她想脱离母亲,远离家乡,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婚后吉蒂发现自己根本不爱自己的丈夫,即使对方深爱着自己,但她受够了那种满脸严肃,蔑视一切的眼神。对于各种聚会,社交场所,吉蒂都是那么开朗,孜孜不倦,而沃尔特却总是扫兴,他的冷淡让她倍感孤独。
偶然间,沃尔特知道了吉蒂与查理的偷情。他给吉蒂两个选择,要么去跟随自己去霍乱区,要么和自己离婚,但前提是查理三天之内必须娶她。
吉蒂没有想到,热恋中的查理会如此狠心抛下自己,吉蒂没有办法,和沃尔特来到了湄潭府。
故事的转折由此开始,湄潭府修道院震惊了吉蒂,沃尔特曾说过吉蒂是愚蠢,肤浅,二流的人,但吉蒂说的也没错,自己就是这样长大的,所接触的人也都和她一样,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现在她所接触的人完全变了,他们不像舞会那些人身着华丽的衣服,吃着精美的食物。但是她们却有一颗善良纯真,无私奉献的心灵。
面对闻风丧胆的霍乱,修女们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他们收养孤儿,救助伤残,每天与死神擦肩而过无数次,他们从未想过逃离。教堂虽然简陋,墙画也略显粗俗丑陋,但他们有一双创造美的双手与眼睛。
吉蒂被感动了,震撼了她的心灵,她觉得自己的小情小爱根本不算什么了。她不再整日以泪洗面,想着那个小人。她加入了修道院的工作中。
沃尔特死于霍乱感染,留下最后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当初他却是希望吉蒂死,而如今自己却先走一步了。吉蒂并没有太多眼泪,她不能欺骗自己,不爱就是不爱。吉蒂回到修道院工作,可是怀有身孕的她被院长劝退了。她回到香港,接待自己的竟是情人的夫人。无奈之下吉蒂来到查理的家里,住了下来。 她恨极了查理,但却无法抵挡他给的诱惑。她觉得无地自容,查理却是是个人渣,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货色。
后来吉蒂果断选择了回到英国,回到父母身边,母亲身故,她随父亲远走他乡。
吉蒂的性格源于他的家庭以及当时社会背景。母亲希望父亲能够争气,一路高升。可是父亲偏偏不去理会这些,不喜欢争抢,母亲只好与那些达官贵人每天周旋,阿谀奉承,父亲渐渐让母亲失望,母亲只好把希望转移到女儿身上。所以沃尔特说吉蒂是粗俗,二流,愚蠢的女人,可是自己就是爱着她。可是如吉蒂所说,这并不完全是她的错。
修道院的修女改变了吉蒂,如果没有见过他们,没有来到湄潭府,吉蒂也许会永远沉浸在对查理的恨意中。每天面对着生死,她渐渐勇敢起来,不再拘泥于自己的那一点情感。人能战胜自己也是一种难得的美。
后来回到香港,虽然与查理发生了关系,但是她快刀斩乱麻,将自己抽离了出来,重新做了自己。
她知道父亲不希望自己成为累赘,但吉蒂却说,“以前您为家庭付出了很多,我却没为您做过什么,就让我弥补一切,让我来爱你吧,我的爸爸”。
我想这就是吉蒂最大的变化,她虽然对自己的父母都有恨意,看清了人性的冷漠无情,即使自己的父母有时也不爱自己的孩子,但吉蒂却希望用自己的爱来改变这一切。
她们的生活本身就是美好的。我觉得,唯有一件事物能使我们在看待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时不抱有厌恶感,那就是美。这是人们不断地从这个世界的混沌无序中创造出来的。人们所画的画,所谱的曲,所写的书,以及他们所过的生活。在所有这些美好的事物中间,最最丰盈的美就是美好的生活。这才是最为完美的艺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