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前同事才因为产后抑郁症自杀,昨天就又传出陕西榆林的产妇,因为不堪忍受生产过程中的疼痛,在跪求丈夫两次都未得到同意其实施剖腹产手术后,跳下阳台自尽,一尸两命。
随着事件发酵,07年的那起产妇自杀事件也再次被提及。这两次事件都引起了人们对法律的反思。授权书与本人在现场以谁的主张作数的法律问题,律师们分析的更专业,我不想就此发表意见,我只想怼那些所谓的亲人们。
中国有句老话“死者为大”意思为人死债消,对于已经过去的人,我们都应该选择尊重与宽容,不应该再妄加评论。有甚者觉得应该避讳。
咋地呀,怕该走的没走远,走了一半黄泉路听见背后有人嚼她舌根子,午夜梦回的找你聊天啊?我不怕!
这位榆林产妇妹妹,我看到你生前跪在地上的照片,心里真的是隐隐作痛。你家先生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怕是以为你在闹小孩子脾气呢吧?我再黑暗点的想法,他就是等着看你疼死呢。他后来发了个什么视频出来所谓澄清他自己的无辜跟医院扯皮,我一看他那日本鬼子般的表情,没有任何继续看他表演的欲望。
听说你的婆婆在现场。怕也是怕你剖出来是个女儿,不能很快给她生孙子。抱着这样的后顾之忧,能让你好过了才怪。跟着就听说你亲妈也在现场,我就没法儿淡定了。你说你妈得软弱到什么地步,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闺女到如此地步。再下来就听说了个让人诈尸的消息,你的娘家人和婆家人大吵起来,为了争论医院尚无定论的赔偿款到底该谁家拿!
我要开始骂麻痹的不要脸了!一家子都是些什么人!你的生命是如何被对待。你不能选择生的权利,但你的死亡一如你的尚未凉透的躯体一样,只是尚存世间他们争取钱财的一块砖木。
这让我想起一位医生朋友给我们讲的故事,比这个更凄凉。一个产妇,在生产的过程中死亡,就因为死在了医院里。产妇的家人抬着产妇的尸体在医院大闹,终于获得了几万块的赔偿金。产妇家的人一拿到钱一哄而散,连产妇的尸体都不要了,直接扔在医院里。后来,那个产妇的老公,拿着赔偿金,重新取了个老婆继续给他生孩子。冷血吧?
我想问问这位主动选择死亡的女人,你蠢不蠢?就如同我给我们家先生讲那大学生被拐卖到深山老林里给人生孩子一样,我们家先生反嘴就问,她是不是蠢?还大学生呢!
我竟无言以对,读了这么多年书,竟然连权衡生死的能力都不具备。我还能说些什么呢。还是那句老话:你死了,有新的女人住你的房子,睡你的老公,打你的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