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拥有,皆为束缚;
所谓过往,皆为序章。
刘珩在博客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已是11点,窗外夜色深沉,零星的路灯挂在沥青马路两旁高大挺拔的梧桐树上,偶尔从树叶里漏出一丝亮光,像是情人眼里欲说还休的暧昧。
粗糙的原木桌胡乱的放着《建筑空间组合论》、《安藤忠雄论建筑》等专业书籍和一些设计图纸,还有一只阿拉蕾的手绘陶艺杯子和一本名为德国灯塔的红色硬皮笔记本。橘黄的灯光投射到桌子上,一切物事仿佛有了灵魂。
刘珩离开电脑,走到桌子前,轻轻拿起笔记本,翻开扉页,一张白裙女孩的照片映入眼帘,即使已经看过千百次,再看依旧触动心弦,心跳如鼓,花一样的年纪,花一样的容颜,也如花一样在深秋凋谢。那眼里的纯真,那笑里的明媚,仿佛那一年他们拥有过的最美的春和景明。照片的背后用柳体写着“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赠曦月。年深月久,字迹已微微褪色,可是刘珩却觉得自她走后,这岁月格外漫长,足够少年人成为少女口中的大叔,足够青丝美人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足够一颗心历经一世沧桑。
若是将五月的天气和人的性情做比,那一定是爽利明朗的,虽无满月,却令人安心。刘珩着一身黑衣,手中拿着那本红色的德国灯塔,径直走向街角的一家午夜酒吧,仿佛是地狱使者去往他命中注定的所在。这家酒吧有个奇怪的名字“情惑”,无情伤,有情恼,无情却似有情,有情还似无情,情之一字,可不让世间的男女或痴缠或疯魔。
走进酒吧,一条似幽深长巷的走廊引人深入,昏暗的灯光迷离了眼眸,混淆了理智,只能往前走,全无后退的可能。刘珩如同暗夜中的一只飞蛾,义无反顾的向着唯一的光明奔赴。一个人有两个我:一个在黑暗中醒着,一个在光明中睡着。黑暗中的刘珩踽踽独行,光明中的刘珩苦苦挣扎。
一杯莫吉托,青柠的爽利,薄荷的清香,苏打的微咸,她说:“莫吉托,就是莫回头的意思,喝下它,仿佛喝下了一整个春天,喝过了,即使春天过去,也不要回头,因为迟早会有下一个春天会来。”
“莫回头,你真的希望我这么做吗?曦月。”刘珩轻啜一口,喃喃自语,神色哀伤又落寞。
“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台上一个年轻的女孩抱着吉他深情的唱着老狼的《恋恋风尘》。刘珩忍不住细细打量这个女孩子,纤瘦的身躯、明亮的眸子,微卷的长发,白色的长裙,他仿佛透过她看到了她,时光悠悠,歌儿却年复一年的吟唱。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着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形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能够被记住的记忆是在忘记的自由中逃逸的囚徒,而刘珩便是那个画地为牢却对这份痛苦甘之如饴的囚徒。
故事的开端,不过是一个十八岁少年策划已久的一次离家出走,躁动不安的年纪,长久压抑不得释放的情绪在一个春天的争吵声中终于结束。不过是一对怨偶,一段悲剧的无爱婚姻的俗套故事。十八年,已经是隐忍的极限,相看两生厌,还不如早死早超生。甚至连离婚,都是在少年的见证下完成的,问及少年愿意跟谁,少年死死咬住嘴唇,脸色如冰,最后只是狠狠地说了句:“我已经十八岁成年了,你们,我谁都不跟。”留给这对夫妻的只有一个孤寂却倔强的背影。
听说婺源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县境内纵横密布、碧而清澈的河溪山涧与怪石奇峰、古树茶亭、廊桥驿道相得益彰,融雄伟豁达与纤巧秀美于一体。
长途汽车将这个少年带离了熟悉的世界,也带向一场将会铭记一生的爱情。
这是少年第一次出门旅行,匆忙之中,带的钱也不够,付了车费之后就所剩无几了,可是半日的车程已让他的肚子大唱空城计。此时,意志在饥饿面前不堪一击。买了最便宜的馒头和一块钱的矿泉水之后,少年漫无目的在这个游人如织的地方却觉得十分孤独。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一所古旧的老房子前,院墙外的一棵桃花树下正好有一个藤椅放在那,见左右无人,便坐下休憩。忽然院墙内响起了吉他的声音,少年很快听出是老狼的《恋恋风尘》,不过唱歌的是似乎是一个女生,声音清澈,音色优美,虽然没有原唱中的那一股子历经千帆之后的沧桑,却有一种豁达的新意,听到动情处,少年也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墙内的歌声和吉他声倏忽停下,只听得一个女孩的声音:“谁在外面。”少年不知如何回答,脸上一片红云,羞窘不已,就像是一个被人发现的小偷,毕竟是人生地不熟,少年决定趁没被发现之前逃之夭夭,正准备离开,却发现面前如出现了一个眉目清秀、笑意盈盈的白衣女孩,齐腰的长发,几丝微卷的头发贴住鬓角,白皙的面容,清澈的眼眸,令人顿生无限好感。女孩正好站在桃花树下,微风拂过,桃花吹落在她的肩上和头发上,少年一下子就想起了催护的那首诗“去年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女孩告诉他,自己叫曦月,是土生土长的婺源人。阿爸阿妈还有奶奶都是以土地为生的农民。然后细细的问了少年来这里的缘故,少年见她如此的大方爽朗,索性一股脑的说出了自己的故事。女孩听罢,只是笑着说:“所有的不开心的事情到了这里,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你在婺源呆多久,我做你的导游吧,放心,是免费的,保证你不虚此行。”后来得知少年的窘境,又为他安排了住的地方。
应该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了吧,曦月带着少年去了那些少有人涉足却绝对值得一去的地方,吃了最地道的当地小吃,看了最好看的风景。他们在桃花树下弹吉他,唱老狼的《恋恋风尘》和许巍的《曾经的你》,笑声遍布他们走过的每一个地方。
我看到了你,方才知道我为什么来到了这个世界。
每一个少年在年少的时候都会爱过一个姑娘,将她当做心中的白月光,成为一辈子最美好的记忆。少年的白月光就是这个叫做曦月的女孩子。
离别的前一天,少年和曦月去了小镇的一家照相馆,本来是要照一张两人合影的,曦月却要求照相师傅拍独照,眼睛里有一丝看不见的惆怅。少年有些失望,有些不解,后来明白了,可是那个叫曦月的女孩子却已经不在了。冲洗照片需要时间,照相师傅告诉他们只能第二天来拿。
最早的一趟车是早上八点,少年没有让曦月来送,他最讨厌离别那种悲悲切切的场面了。很多美好来不及捡拾,就注定消散,缘来缘去,竟是这般的短暂。
少年来到照相馆,师傅已经洗好了照片,本想留下曦月的照片,后来还是拿走了自己的,与其没有寄望的留恋,还不如遗忘。可终是不舍,少年在照片的背面用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的柳体写下“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又拿起自己那张笑的没心没肺的照片,毫不迟疑的转身。
上车,启动,少年仿佛听到了初见曦月时唱的那首《恋恋风尘》,少年探出车外,那个白衣女孩正在一棵桃树下为他唱歌,虽然隔得很远,可他还是看见了女孩眼角晶莹的泪珠。少年的心仿佛浸入了凛冬的湖水中......
他们开始通信,仿佛是俞伯牙遇见了钟子期,高山流水都成了最好的音符。三年的信件占据了满满一个抽屉,他们分享每一个快乐的瞬间,倾听彼此每一声疼痛的叹息。正如舒婷笔下的那两棵橡树:“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第三年的春天,曦月写信说要来他的城市,少年已经褪去了青涩的模样,有了青年人的轮廓,也有了爱这个女孩的资格。
曦月仿佛还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女模样,时光厚待,似乎只有她的青春不朽。
依旧是一身白裙,齐腰长发,明眸皓齿的女孩;那个带着湖光山色、春和景明的女孩;那个爽利明朗的女孩。
曦月开始叫他阿珩,很亲昵的称呼,仿佛情人之间的呢喃,珩笑着默许了她对他的称呼。
这一次珩成了曦月的东道主,带着她看遍了不同于乡间的城市风光,曦月喜欢但不留恋,对他说:“阿珩,这儿很好,但不如我的家乡好,你没有见到油菜花开时的婺源,仿佛是花的海洋,那份美,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生于斯,死于斯’是我的愿望。”珩望着这个挚爱的女孩,温柔的说:“无论你去哪儿,我都陪着你。”
他们去逛家具市场,曦月被一块粗糙去形状奇异的木头吸引了,决定用这块木头做一张桌子,珩不解,曦月只是笑着说:“有时候,粗糙比精致更打动我。”后来这张桌子伴随了珩十几年,粗糙被打磨成圆滑,在时光的浸染下,呈现出一种柔和的光泽。
他们去了陶艺店,用拙劣的画工绘制了对方最喜欢的动漫人物,一个是阿拉蕾,一个是月野兔,拉坯成型,泥板成型,泥条盘筑,素坯彩绘,素烧,上釉,正烧,成型。最后看到自己的成果,虽然不完美,他们却很满意。
他们去文具店,曦月说要送他一份礼物,给他一个惊喜。临走的时候再给他。
曦月走到那天,已经是暮春了,繁花已谢,珩竟然有些物哀其伤的感觉,后来想来竟是不详之征。
珩忽然很想让她留下来,不要离开,但他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正如上次他离开时,曦月也什么都没说。
他们在车站拥抱,微笑着道别。走上火车的曦月忽然跳下车来,从随身的包中拿出一个盒子,递给珩,说道:“这是我说过要送给你的礼物,差点就忘了。再见了,阿珩。”在珩开口之前,她很快的亲了一下珩的侧脸,又很快的跳上车,这是他们之间最亲昵的举动了。珩愣了一瞬,曦月就跳到火车上了,等他想说出心里的那句话时,火车已经开走了......
可是后来,他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火车脱轨事故传到珩耳朵里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那时他正在张罗着师傅把他们定制的书桌搬进屋子里。他几乎站不稳,只能扶着这张桌子勉强支撑这具失去灵魂的躯体。不知道那段日子是怎么度过的,他的身体很不好,情绪开始是失控,后来却是彻底的安静下来,仿佛这个世界与他无关。离婚已久的父母也来看他,他几乎不认识他们,不发一言,不语一字,彷如一个一心等死的人。在他最绝望的时候,他看到了曦月送给他的礼物,仿佛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的草,打开盒子,他看到了一个红色的笔记本。扉页是那张三年前她拍的独照,背后还有他柳体题字“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珩终于落下泪来,灵魂回到了他的躯体,他活过来了。
珩喃喃说道:“曦月,你是要我活下去吗?”
忽然他看到了她娟秀的字迹,那是写给自己的一首小诗。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如同所有的事物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像我的灵魂,一只梦的蝴蝶。你如同忧郁这个词。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好像你已远去。
你听起来像在悲叹,,一只如鸽悲鸣的蝴蝶。
你从远处听见我,我的声音无法触及你:
让我在你的沉默中安静无声。
并且让我借你的沉默与你说话,
你的沉默明亮如灯,简单如指环,
你就像黑夜,拥有寂寞与群星。
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遥远而且哀伤,仿佛你已经死了。
彼时,一个字,一个微笑,已经足够。
而我会觉得幸福,因那不是真的而觉得幸福。
十五年过去了,珩成了刘珩,一个天南海北的背包客,他的正职是一名建筑师,一个不算有社会地位的独身男人。可没人知道这是个在黑夜中苟活,在光明中死去的男人。
酒吧中年轻女孩还在继续唱:“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追忆,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追忆。”
一曲终了,回忆也终了,一枕黄粱梦,回忆不过是书生的那场梦。
刘珩离开酒吧,路过两旁长满梧桐树的沥青路,一切都没有变化,可似乎一切都已悄然改变。回到家里,刘珩很快入睡,这么多年,曦月唯一一次入梦,那个巧笑嫣然的白衣女孩,留恋不舍地望着他,却终于转身翩然离开.....
走遍了所有的地方,却不敢去婺源,因为那里是他们约定共度余生的地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的第二个故乡,所谓近乡情怯,这一次他终于能够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