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了,我曾经在大明的衙门干过捕快,在大明的军中磨砺过,虽说混得不好,但是,正是因为有过这些经历,我心里清楚当官的都是一个鸟样——贪钱!小官小贪,大官大贪,办什么事儿,只认得钱。
这正合我们的意,诈降这种事儿,没钱是不行的,钱不是问题,就怕你不要钱。
我下令把军中缴获的金银财宝集中起来,派人带着这些东西到陈奇瑜的大营,向陈奇瑜的亲信们送上大礼,表示愿意投降,希望这些贪财鬼在总督面前美言几句。
那些人倒是很厚道,拿了钱就给办事,就向陈奇瑜建议招抚义军云云。陈奇瑜这个人,行军打仗有本事,但是缺点儿乾坤独断的魄力,连续的胜利,让他有点轻飘飘的,大家都替义军说好话,让他动摇了,觉得义军肯定是走投无路,他自己也懒得动手大开杀戒,招抚也是大功一件,就同意了手下的建议。
陈奇瑜立马向明廷上奏,兵部尚书张凤翼也主张招抚,皇帝准奏。
朱由检这小儿,真是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之前才被我们义军骗了一把,这次不加思索,又上了我们的老当。
记得是崇祯七年(1634年)的六月,得到皇帝的准允,陈奇瑜赶紧和我们谈判,两方达成了招安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义军四万多人,每一百人编成一队,每队由朝廷派遣安抚官一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和遣返原籍安置;
二、遣返回籍的途中,义军的食粮由所路过的府县负责提供;
三、官府停止一切军事行动,避免和义军发生冲突。
这个办法对我们来讲,那是再好不过了,投降居然能够享受这么好的待遇,难怪一些兄弟经常讲投降了。对朝廷来说,这个办法最大的问题在于,风险太高了,我们要是中途变卦,他们似乎毫无应对之法。
说实在的,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们处在不利的位置,以投降的名义,用了些金银财宝,就改变了形势。
于是,我们整理行装,走出被困之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比较有戏剧性。
官府可能事先吩咐过,要好好招待什么的,所以大明的官军在外面迎接我们。看见我们出来了,他们热情地打招呼,我们也回敬问候。然后双方走到一起,有说有笑,一起往营地走去,官军见我们的马很瘦,都纷纷与我们交换马匹。到了营地大家不分彼此,一起欢呼,庆祝,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直到晚上,继续围着篝火,仰望星空、聊人生百态,然后一起脚挨着脚睡觉。
在那短暂的日子里,没有战争,没有杀戮,大家没有敌友的分别,痛快的享受这难得的惬意时光。当然了,那样的时光注定是短暂的。
义军吃了几天的饱饭,还从官军那里换来了行装,尽管那些天我们和官军相处得很融洽,大家在一起很开心,但是,人各有志。
就在一天夜间,我们集体行动,将看管我们的安抚官要么杀死,要么割耳,要么杖责,要么捆起来扔到路边,然后,离开,前行。
后不久,我们即攻掠了麟游等地,那时的义军已然是脱了缰的野马,开始在陕西大地上纵横驰骋。七年前,我们在这里点燃烽火并将其蔓延到整个大明,辗转七年,我们又回到了这个发祥地,朝廷震动了。
陈奇瑜反应过来了,感觉这下闯大祸了,于是他干了一件事——找个替罪羊先。
他向皇帝上奏,说宝鸡知县李嘉彦在招抚义军方面不热情,引起了军民冲突,破坏了抚局,接着又将责任推到陕西巡抚练国事身上,皇帝当时认为抚局是他亲自准允的,手下人办不好,他很没面子,遂下令逮捕李嘉彦、练国事等人。
陈总督就这样保住了皇帝的面子和自己的里子,不过,将责任一概推给他人,这个有点不地道。
可是,陈奇瑜终究也躲不过去,据说给事中顾国宝和陕西巡按傅永淳等人,纷纷上疏,指责陈奇瑜耽误大事,朝廷内主剿派也开始叫嚣,皇帝没办法了,黑锅总得有人来背,他知道陈奇瑜是个干材,本想委以重任,但无奈群臣汹汹,陈奇瑜终于被革职拿问。
这些当官的就是这样,谁的责任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来负责任。
抛开立场来说,陈奇瑜这家伙有能力,获皇帝赏识,升得快,爬得高,能干肯干,但是一个不小心,摔下来,就再也起不来。至于他的结局,可以参照另一个人,几乎是同样的情形,没错,就是之前讲过的陕西三边总督杨鹤。
找人背黑锅这种事,你是皇帝当然可以这么干,但是,干多了,手下人也就心寒了,谁还替你卖命,可惜,朱由检好像一直不明白这个道理。
我们从一个富绅那里夺得一批矮脚马,据说是产自云南,和我们北方的高头大马很不一样,不知道这些马能作什么用,但是孩儿营的小崽子们很喜欢,我得去安排一下,先搁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