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学生作品看写作力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应该或者追求什么样的素养与能力?
我觉得高××同学就算初具格局了。这些素养与能力就是:深刻的思考力,思想的凝聚力,语言文字的塑形构图能力。
作为一个真正热爱文字以及对语言文字的圣神感有着推崇备至的人,我始终相信,这“三力”并驾齐驱的写作者,就没有写不好文章的。但愿你是热爱写作的人,但愿你在具备这“三力”之前真正热爱阅读,用阅读的“汪洋”来撑起这使写作力水涨船高。因为,只有在阅读这片汪洋中长期的浸润目染下,你的心智与精神才会开启与升华。要知道,写作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人精神性的创造性活动,没有你的心智与思维的启迪与精细,你在写作上就不可能产生乃至有所进步与成就,有时候甚至可能寸步难行。
在高××同学的以上文章中,我至少能看到一个真正作家的雏形,即一个真正写作者的潜能所在,尤其是在《门外》这一篇文章,好不夸张地说,从这篇“大作”中,我看到了她在写作中的“大气”,也就是说这篇作品完全具备了一个真正写作者的“大家风范”。无论是从整篇文章的叙事结构和细节描写,都无一不体现出了她的写作良好的潜能与天赋,更不用说作者在细腻的描绘中蕴藏着那真切执着强烈的情感,我相信:这是她写作此文的初衷,也是这篇文章真正能达到如此高度的根本原因。白居易曾说过:“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唐代文章大家韩愈就在《送孟东野序》说过:“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高明萱的《门外》的创作,正是自己生活中遭遇在“不平则鸣”的文学创作原则的如实体现,真人真事真情感,而一个“真”却是文章的灵魂,这是写作的无形之有形的根本。古人说:文无定法,但有定形。好的文章没有的特定技法与写作过程,但是它必定要符合写作之精神创造规律的:情之所蕴,辞之必达。除此之外,作者真正从生活出发选材,从情感所需为文。无论何时,生活始终是艺术之根,文学之源,写作之宝。一个写作者,无论技巧之能化腐朽为神奇,语言之能羚羊挂齿无迹可寻,如果离开生活,那他的写作就成为无根之木、无水之源。生活,不仅是人的生存之根,更是写作者的命脉之需。但愿在你的世界,向外时刻关注生活之流,向内感知情感所需。做一个热爱生活且抒写性灵的人。
此外,《限制》可见她心灵的细腻和深入思考;在《死亡》中,不难看出她具有的与人共情共鸣;在《少年的朝霞》里,语言文字的驾驭与描绘力还有思考力;在《下雪了》又不乏童真与稚趣;这些能力,都是一个有生活情趣的人诗意生活的能力。
而对于一个写作者,这些能力尤其是“三力”,形成一个不可或缺的写作力。
(二)论文写作之知识性与思考力
李××同学的这篇文章,笔法不乏犀利,尤其是最后四字:本人亲测!这是写作力的一个具体体现。
一个想训练与培养自己写作能力的最好方法或最佳途径就是多写议论文。有语文学者和写作专家也指出,写作最核心的能力,就是议论文的写作能力,尤其是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还有就是对生活与人世之经历的“不平则鸣”,因为,议论文写作,它是对一个人思维的敏锐、细致、深入、严谨的最好训练。而思维力是一个写作者最为核心的能力,也是写作者最为综合而高阶的写作力,任何一个真正具有良好写作力的人,无论如何,始终绕不过这一种写作力,或者说,没有这种综合的高阶写作力,自然是写作力中的严重残缺,也是一个写作者最为遗憾的。
但是,要真正写好议论文,又不是如此简单的,因为议论文的本质就是讲理。而所讲的理要明白无异议,首先要有一种最基本的常识,那就是是非标准观要正确,。因为,议论文之文体要求就是准确表达作者对世界的看法与意见,也就是议论文的言语表达区别于其他文体语言表达方式,那就是它是用是非性的言语表达作者的是非观点,这些观点就必须符合一个标准:是非标准即常识。
由此,我们不难明白,议论文的不简单或不那么好写的根本原因,在于你需要一定的知识量,即一切人世的内外两个世界的知识,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可能做到你所论的事与你讲的理是否符合那个常识:是非客观标准。当然,仅仅有了一定的知识还未必,因为知识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能力的综合性分析判断,因此,还必须具备一个在拥有一定知识储备基础上的善于思考的能力,这二者的综合体合二为一,才能形成一个写作者良好的议论文写作力——讲理能力,这种能力决定了你议论文写作的成败。
讲到这里,我们来看看李××同学的这篇《校园怪谈》,平静的语言里暗流涌动地藏有批判的锋芒,这既是她个性中气质的自然流露,又是她对校园之“怪”现象之心中愤懑的激烈抨击,这很好,直率因为能够入木三分直击要害,不可谓不大快人心!
然而,在她的这篇文章的文字深处,始终让我看到的是一种不明事理即黑白不分的是非不清的标准,这可是一个常识问题啊。如果置常识而不顾枉言现象,则会沦落至一种谬论满天飞的是非谁都可以定夺的“口水文章”,那这个世界就真的“无法无天”了。比如:文章第一点:“请一定要遵守校园规则,否则后果自负。”第三点:“学校禁止携带手机、玩具、食物、如被班主任发现后果自负。”还有第四点:“很拆的成绩,也不要作弊,如有同学这样做,请提醒他。如被科任……老师发现,你则有幸逃过一劫;如被主科老师发现……老师看见、请自行节哀……”请看第一条中“校园规则”,无论是哪里,规则意识是常识,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则意识正是我们真正享受自由的根本保证,失去规则则丧失自由。第三点中“学校禁止携带手机、玩具、食物”,这照样是规则,一样是常识,又岂能违背?是为了保证正常校园的秩序,是为了保证课堂有序良好的学习环境,这应该是无可厚非的。第四条之“作弊”现象,无论是成绩差还是成绩好,或者说“作弊”本就是一种违规操作,无关成绩好坏,那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这样的议论本就没有道理可言,更不用说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批判了,这三条中都是常识的缺乏所致。
一个写作者,常识的缺乏,本就已经是致命的了,而如果他还进一步丧失了一定的思考力,那对他来说,就无异于雪上加霜地成为灾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