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说到专利,好多人对这个词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专利为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形容帅是男人的专利),但却对具体的专利比较陌生,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拥有专利权,并不代表专利权人就有权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在以下两种状态下,即使是专利权人也无法自由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
一、独占许可
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专利许可方式常见的种类主要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等。其中,独占许可是指专利权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独占许可过程中,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也无法再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
在专利实施许可过程中,往往独占许可的许可费用是最高的,本着公平原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限制专利权人在独占许可过程中再实施自己的专利了。
二、仅其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第二种专利状态就是指其实施受国家法律限制的专利,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也就是说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仍然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可以就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申请专利。
但是,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人自己却不能自由实施,例如,以国防为目的的各种武器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就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一般的专利权人往往是无法实施该种专利技术的,那么是否就意味着专利权人的这种专利就没有用处了呢?当然不是了,如果国家需要采用该种专利技术时,专利权人可以许可给国家有资质的单位来实施,同样能够收到合理的专利许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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