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一家偶尔会去光顾的店发现了一位七十来岁的老阿姨顺走了店门口的煲汤食材,我当即跟站门口的店长小声说了这事,然后店长小伙也追上去了,店长把老阿姨手里没打称没付钱的食材拿回来,我看那老阿姨也随后十来米跟着返回来了,看样子店长是要打称,然后老阿姨也跟着返回来付钱……
看似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看起来我应该是干了一件正义感的事情,但是在我转身离开那家店回来的路上,我开始质疑我这样做是不是错了。
那家店我是偶尔会去光顾,里面卖一些蔬菜、水果、各类干货、一些非大众零食……,算得上是一家生活小店吧,我跟店长小伙也不算熟,只是偶尔有光顾,所以也算认识,但算不上熟悉有交情,那位老阿姨我应该是第一次见吧,当时她还问我这是什么食材,多少钱一斤,我以为她年纪大了看不清牌子上写的,所以就告诉她这是什么东西、多少钱一斤,后来见她用袋子装了几个,我随后去结账我选的东西,当我结账出来后我发现她已经提着东西走出这家店十几二十米的距离了,那个瞬间,我的判断告诉我她顺走了刚才的食材,正义感让我想都没想就提醒了站在店门口的店长,便有了后来的结局。
我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出于以下两点:
首先,这是一位老阿姨,目测有七十来岁了,也算得上是个老年人了,最近看着周围经济如此冷,知道大家日子都不容易,不少人也是恨不得一块钱掰开两份花,我在想这位老阿姨是不是也家里困难,不得已才抱着侥幸心理去顺东西,说得难听一点,就是经济困难导致去偷……,所以从这一点来讲,我第一反应是我不应该举报她的,因此事后我陷入自责。自责之后,我的理性让我从客观上分析了一下:有底线的人,就算是生活困难,她也不会去偷,而且这也算是偏贵的煲汤食材了,并不是便宜寻常的裹腹之物,显然她不是为了基本生活,而是冲着改善提高生活去的;其次,当店长追上她,拿回她手里的食材时,她没有直接走掉,而是跟着返回来接受打称付款,所以她并不是没钱支付,而是有钱不想付,想不花钱就得到;再者,她返回时我看到她还带着一只小泰迪犬,想必就是住附近小区的人吧,附近小区生活的人,生活还不至于用清贫来形容吧……理性分析一番之后我自责的心理情绪就消失了一大半。
我怀疑自己是否做错的第二点,社会里,职场上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如果没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把自己卷入其中。”,从这一点来看,我确实错了,我举报她,我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这家店老板的利,甚至还会让这个老阿姨恨上我,我这是干了一件“不利己”的事,何其蠢!也是因为这样的反思,让我自己斟酌如果下次还遇到类似的事,我是不是就该假装没看见,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面对?我对自己有这样的反思而感到惊讶,如果是以前,一脸的书生气,身上挂满的正义感,对事只有“对与错”的判断,如今,我也开始不排斥这种“只要不涉及到自己利益就不要牵扯其中”的冷漠感。面对的不再只有对与错,考虑的是利与弊……变了,社会变了,人变了,我意识到自己也变了,明显,我内心是抗拒这种“冷漠感”的,但受过社会事件鞭打和经历过人情冷漠、世态炎凉后,我也无法反驳这种“冷漠感”的合理性。这大概是这件事为何对我冲击这么大的原因吧,茅盾的人啊,变,思变,思变背后的原因以及“变”会带来的结果。
除了上面两点,我后来加了两个假设,如果这个老阿姨是我熟悉的人,如果是一个见面频率相对高的邻居,那我还会在那个当下举报她吗?如果这家店是我的亲朋好友开的,那我发现被偷东西了是不是会更毫无考虑就去举报或者制止,并且事后不会有这样的心理负担,甚至因为帮忙挽回了损失而洋洋得意呢?这两个假设的背后,结果会怎么选择,大家其实都明了,这样的假设和选择也说明了我们是摆脱不了社会属性和关系亲疏的利益权衡。
对与错,对事情本身来讲,是很重要;利与弊,对个人本身来讲,也很重要。这件事,如果我不举报,我也没错,我举报了,我也没错,但不管怎么选,显然于我而言都没有利,那么,做与不做,都对自己无益,我是不是应该选择不做?总结:傻逼的我,干了一件不利己的事!
从“人,本自私”来讲,我应该更多考虑对自己是否有利,但“人,是自私的,也并不是只有自私。”,人多数时候是自私的,所以更倾向于做对自己有益的事,但人在有的时候也应该是有恻隐之心的,善意、正义……不该被泯灭,我们都是希望生活在有正能量的环境里,但不能只期望别人发出正能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