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热爱写作的阅读者,并不明确认为自己是诗人或者是小说家,他也可能两者都接受。但是如果你有明确的身份感,可能对博尔赫斯接受上就会有这样的不同。“博尔赫斯在看待过去的文学的时候,总能看出别人看不出来的东西。他从不同的视角看出不同的惠特曼,经他一表述,甚至狄更斯都不再是我们一般文学史所叙述的那个当年写过雾都伦敦的狄更斯。博尔赫斯认为狄更斯写的不是什么现实主义小说,他写的就是他的噩梦,关于伦敦的噩梦。”
直到今天还有一些人非常喜欢博尔赫斯。对我而言,比较重要且有特殊意义的外国作家,一个是博尔赫斯,一个是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庞德是二十世纪初非常重要的诗人,他帮助了叶芝、艾略特、海明威、詹姆斯·乔伊斯、罗伯特·弗罗斯特,被认为是二十世纪英语现代文学的“助产士”。
博尔赫斯和庞德这两人对我来讲构成一个相反的作用力。你只是跟着一个人写的话意思也不是太大,但是如果有两个相反的人,他们对我来讲就构成作用力。庞德的写作是汪洋恣肆的写作,特别的野,他的那种实验——他要推翻、颠覆的东西非常多,他所面对的就是十九世纪晚期英国比较保守的那种结构。
博尔赫斯的写作方法跟庞德不一样,他不是那种汪洋恣肆,他是如此的精确——他是一个计算音节的人。一个人当他看到一个事情,要描述一个东西,这时候他相对来讲容易做到精确。比如我们数一下这间屋子有多少张椅子,比如154张,这是一个精确的数字,这是你看到、你描述的。
而博尔赫斯把他数学般的精确和虚构结合在一起,他虚构,但是表达虚构的时候却有着数学般的精确,这个东西跟庞德是正相反的。他们同时存在的时候,对我就有一个特殊的含义,当我变得非常野蛮的时候博尔赫斯就会拉我一把,但是当我太拘谨的时候庞德就会拉我一把,所以这个东西在我这儿构成平衡。
这种启示对是颠覆性的。我们在思考中国文学的时候,比如以前你敢说李白不是典型的唐朝诗人?你敢这么说么?!但是你现在看《长安三万里》想一想李白这个人,当年在长安,他自己说“时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可能他的确不是一个典型的唐朝诗人,至少在当时。
如果你对当时的现实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后,你会发现:那时统治长安的文学趣味当然不是李白的趣味,是王维的趣味,王维对于宫廷文化的趣味影响非常大。在长安,大家是按照王维的方式解说世界的,不是按照野小子李白这样的方式来解说世界的,我相信李白在长安混得并不好,他自己吹可以是那样,但是退回到唐朝那个时代,你会觉得一定很多人讨厌他。